词条 | 林海钦 |
释义 | 林海钦(1892-1931),福建省永定县湖雷乡人。出生在一个贫农家庭里。缝衣工人出身,为中共党员。1926年10月,北伐军入永后,在蓬勃开展的工农运动推动下,他和一些人组织缝衣工会,积极宣传孙中山“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带领工人与地主豪绅及老板作斗争。1928年6月,参加永定暴动。1929年5月,红四军解放永定后,任湖雷区革委会委员、区苏维埃政府宣传干事,区工会主席等职。积极协助阮山等人开展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运动。为巩固苏区的红色政权作出了重要贡献。1930年11月,出席闽西工人代表大会,被选为闽西总工会执行委员、常委兼财政部长。翌年4月又兼任永定县总工会主席。同年8月,在闽西地区开展大规模的“肃社党”运动中,蒙冤被害于合溪。建国后,被追认为烈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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