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林德镛 |
释义 | 林德镛,字白庵,生于揭阳县榕城(今榕城区)。幼好武,膂力过人。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中武举人第2名。六十年(1721年)中武状元。授二等侍卫,乾清门行走,并加哈哈珠子扈。康熙皇帝到河北承德避暑山庄避暑,对林德镛甚为赏识,但他因病未能施展才干,於1722年去世。 相关事件看了2000年9月13日《揭阳视听周报》黄俊雄先生的《谁是潮州正牌的武状元一一是林德荣不是林德镛》一文之后,先是大吃一惊,然而细看全文之后,却是淡然一笑一一该作者(下称《黄文》)怎么能以区区一二本(族谱)(历代称为野史)就否定了整个潮汕史(包括古今正史和古今野史),怎么能与1000万潮汕人开了这个不该开的玩笑! 下面,笔者从三个方面略述已见,以供广大读者明鉴: 一、何谓“正史”、“野史”和“民间传说” 正史者,古今方家无不知晓,是经皇帝批准、由地方官府主办编撰而成的史书,谓之正史;野史者,是纯属私家编撰而成的史书、资料。历代史学家在编撰志书时,都是以正史为主要依据,以野业为参考。黄文却反行其道而行之一一以野史当成主要依据: “民间传说”,顾名思义,就是民间的传说。有关林德镛的民间传说,潮汕的确不少。但在正史的记载中,“林德镛事迹”不是放在《传闻轶事》或《民间传说》的章节,而是放在《选举》、《贤达》、《人物》的章节上,怎么能说他“不外是民间的传说,却道不出一点儿证据”呢?另外,黄文说“潮汕多种报刊登载武状元林德镛的事迹,炒得沸沸扬扬,炒来炒去,不外是民间的传说”,黄文反对“林德镛事迹”“民间传说化”,但从黄文又可看出自己也卷入了“民间传说”的漩涡:如文章说,“康熙对林德荣是生是死,是叛是逃,疑虑重重(不排除梦中“寿齐”之说)”,这是其一;其二,文中说,“于是(康熙)派钦差到揭阳缉拿(林德荣),结果逮去了林德镛。当皇帝问明不是正牌的武状元林德荣,但见林德镛魁梧伟健,便隐藏了动机,留住他为侍卫。”这段记载有何根据?不正是民间传说吗?! 如果按黄文所说“见林德镛魁梧伟健……留住他为侍卫”,那么,全中国有数千万“魁梧伟健”的男性青年,也都该任为侍卫了吧? 同时,黄文中还用了不少估计和推测的字眼,如“可能”、“是否”、“一般”、“或者”,这都是史家所不容许的。 二、林簿镛事迹并非“民间传说”,而是古今正史、野史所载 黄文一开始就说:“长期以来,潮汕多种报刊登载武状元林德镛的事迹,炒得沸沸扬扬,炒来炒去,不外是民间的传说,却道不出一点儿证据。”这说法未免太过武断。请看: 雍正九年(1731年)揭阳知县陈树芝纂修的《揭阳县志》卷之五《选举》载:“康熙辛丑(1721年)科:林德镛,状元,在城人,授御前侍卫。有传。”(这里应着重说明,林德镛中状元距知县陈树艺修县志时间仅相差10年) 雍正本《揭阳县志》卷之六《人物》载:“林德镛,字白庵,在城人。天资豪宕,臂力过人。能挽六钧之弓。康熙丁酉(1717年)武乡榜第二人,辛丑(1721年)会试第九人,殿试鼎甲第一名及第,授二等侍卫、乾清门行走,加哈哈珠子,随圣祖驾幸热河,隆宠遇。未竟其用,卒,论者惜之。” 48年后由揭阳知县刘业勤纂修的《揭阳县志》卷之五《选举》载:(因个别字眼与雍正本有异,故再录)“康熙六十年辛丑科,林德镛,在城人,状元,授侍卫,有传。”在《贤达》中又载:“林德镛,字白庵,在城人,天资豪宕,臂力过人。康熙丁酉武闱第二入,辛丑会试第九人,殿试第一人,授二等侍卫,乾清门行走,加哈哈珠子,扈驾幸热河宠方隆,未竟其用,遂卒。时论惜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潮汕还有大量官方出版的志书、史料都证实林德镛就是潮汕唯一武状元,不再赘述。 三、林德镛真的是一个“无文化”、“光凭一把‘臭刀’,未经会试而得殊恩而参加殿试”的人吗? 黄文说:“林德镛无文化”,“光凭一把臭刀”。这实在也令人啼笑皆非。未知他的刀‘臭’在哪里,我不敢举出民间传说中他舞刀时使人“眼花缭乱”、“瞠目结舌”的场面,但我却牢牢记住正史对他那“天资豪宕,臂力过人,能挽六钧之弓”的记载。更甚者,黄文还说林德镛“未经会试而得殊思参加殿试”,这更离谱!请看距康熙六十年(辛丑,1721年)相差仅10年的雍正《揭阳县志》的记载:“林德镛……康熙丁酉武闱第二人,辛丑会试第九人,殿试第一人……”。这些由皇帝批准,地方官府纂修的志书,对林德镛记载得一清二楚,不仅记载他参加乡试、会试、殿试,甚至连他在这三级考试中获得第几名都载得分分明对于林德镛是潮州武状元的记载,在潮汕古今正史、野史早巳定论,是谁也否定不了的。 (徐光华) 轶事典故揭阳民间故事·林德镛与康熙皇帝 清朝康熙年间,揭阳县棉湖镇有一年青汉子,姓林名德镛,自幼父母双亡,家贫如洗,幸得他有一身好力气,才不至于饿死。当地有一船主,看他年青力壮,为人又很勤快,就叫他帮撑船走榕城。林德镛从此虽有碗饭吃,但干了三年没得半分工钱。便离开船主,在榕城游荡,想另打开一条出路。 事有凑巧,榕城武举人许登庸要上京考试,想找个家僮,有人将林德镛介绍给他。许举人一见他身体魁梧,十分雄壮,便收下了他。过了几天,主仆一同上京。每到一个宿站,许举人就叫林德镛递过他所挑的大刀,练习武艺。这大刀足有五十斤重,许举人舞弄几下。许举人见他心灵手巧,勇力过人,也乐得指点一番。路上几月,不知不觉之中,林德镛已学了一点武艺。 转眼到了京师,许举人报了名,试期将近,谁知忽然病倒。按当时朝廷规定,报了名不参加考试,是要受惩罚的。许举人十分焦急,越急病就越重。眼看隔日已是试期,许举人没法,只好让林德镛代试,以应付过去,免致食罪。 康熙皇帝当时已经六十多岁,极信佛教,特派人到天竺国求寿。使臣为他求来一节背竹。砍开来一看,只见里面写着:“寿至林德镛”。从此,立心立意要找到林德镛这个人。他问主考官:“此次全国举子,岂有林德镛的?”主考官说没有,只有许登庸。康熙误把登庸听成德镛,特传他上殿面试。林德镛来到金銮殿,康熙见是一个二十多岁的虎虎后生,心里高兴地想:“我的寿命若与他一样,岂不还要再活几十年!”一时不觉心花怒放。林德镛心里却暗暗吃惊:“莫非冒名顶代被人识破?不然为何单叫我一人上殿?”一走神大刀失手,他急忙把脚一踢,将刀接住。康熙问:“贤卿,这招式叫什么?”林德镛顺口答道:“魁星踢斗!”康熙接着又问他叫什么名字?林德镛说:“叫许登庸。”康熙喝道:“不!你是林德镛!”林真是林德镛,很是欢喜,即时赐他无罪,叫他平身。并钦点他为武状元。 康熙得到林德镛龙心大悦,特留他在御苑居住,同食同榻,一连月余。林德镛每夜出宫游玩,太监带路,总是提着皇帝御用的金丝灯笼。那班皇亲国戚、王孙公子一见,个个当衔长跪,三呼万岁。林德镛全不理睬他们,扬长而去。因此得罪了皇亲国戚,他们个个怀恨在心,密谋要将他害死。林德镛知道了,启奏康熙皇帝。康熙一听气得非同小可,当殿把大臣们训斥一番,并想出一个奇妙的办法:把林德镛交给大臣们轮流供养,供养期内,如有一差二错,或瘦半斤一两,大臣要受灭门之罪。大臣们都慌了手脚,为使林德镛体重增加,暗暗从菜里加上蜂腊,把他饲得比弥勒佛还胖。 一年冬天,康熙在宫中寂寞无聊,便带同林德镛和御军出宫射猎。康熙射到一只白兔,白兔带箭而走,跌下深潭。林德镛自认好水性,便奋勇下潭擒拿。谁知这时寒冬腊月,水冷如冰,林德镛一下水后,肚里蜂腊凝结,霎时丧命。 林德镛一死,康熙忧心忡忡,寝食俱废,不久便一命呜呼哀哉了。 史籍记载雍正九年(1731年)揭阳知县陈树芝纂修的《揭阳县志》卷之五《选举》载:“康熙辛丑(1721年)科:林德镛,状元,在城人,授御前侍卫。有传。”(这里应着重说明,林德镛中状元距知县陈树艺修县志时间仅相差10年) 雍正本《揭阳县志》卷之六《人物》载:“林德镛(1675-1722),字白庵,在城人。天资豪宕,臂力过人。能挽六钧之弓。康熙丁酉(1717年)武乡榜第二人,辛丑(1721年)会试第九人,殿试鼎甲第一名及第,授二等侍卫、乾清门行走,加哈哈珠子,随圣祖驾幸热河,隆宠遇。未竟其用,卒,论者惜之。” 48年后由揭阳知县刘业勤纂修的《揭阳县志》卷之五《选举》载:(因个别字眼与雍正本有异,故再录)“康熙六十年辛丑科,林德镛,在城人,状元,授侍卫,有传。”在《贤达》中又载:“林德镛,字白庵,在城人,天资豪宕,臂力过人。康熙丁酉武闱第二入,辛丑会试第九人,殿试第一人,授二等侍卫,乾清门行走,加哈哈珠子,扈驾幸热河宠方隆,未竟其用,遂卒。时论惜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潮汕还有大量官方出版的志书、史料都证实林德镛就是潮汕唯一武状元,不再赘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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