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列宁奖金 |
释义 | 列宁奖金 1925年6月苏联为纪念列宁而设立的奖金。当时尚未 把文学作品包括在奖励范围之内,主要是“为了鼓励与 列宁的思想最接近的方面的学术活动,即把科学与生活 紧密结合起来的学术活动”。1935年后停止颁发。1956 年9月,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作出决定,恢复列宁奖 金,并把颁发的范围扩大为科学著作、建筑、技术、文 学、艺术等各个方面,从1957年开始颁发。文学方面,嘉 里尔的组诗《莫阿比特狱中诗抄》与列昂诺夫的长篇小 说《俄罗斯森林》首获这项奖金。每年 4月22日(列宁 诞辰)颁发一次(1958、1966两年未发)。1966年苏共 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重新作出决定(实施条例于1967年 2月批准),奖金改为两年颁发一次。共有30个名额,科 技方面占25名,文艺、建筑方面占 5名。一部著作不能 同时作为列宁奖金与国家奖金的候选者,已获得列宁奖 金者也不能再次获奖。奖金额为 1万卢布,并授予证书 和奖章。从1970年起又增补了儿童文学方面的列宁奖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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