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廖觉超 |
释义 | 个人简介廖觉超,1961年5月生,重庆梁平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0年8月,可能因当年非法开发三峡库区移民用地而被警方调查。 个人年表1980年8月至1984年3月任重庆市万县地区人事局科员; 1984年4月至1988年4月任万县地委组织部干部科主任干事; 1988年5月至1993年4月任万县地委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科长、地委主要领导同志秘书; 1993年5月至1995年4月任万县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兼社科院万县分院副院长; 1995年5月至1996年1月任重庆市忠县县委副书记; 1996年2月至2004年5月任忠县县委书记(1999年2月至2003年2月兼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4年5月至2007年10月任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正厅局级); 2007年10月任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7.12--2009年3月 重庆市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2009年3月至今重庆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正厅局级) 分管计划财务处、非洲处(非盟工作处)、重庆市外事侨务服务中心(筹)。 2010年 12月15日上午,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原副主任廖觉超涉嫌受贿386万一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重庆市侨办原副主任廖觉超涉嫌受贿386万受审 2010年12月16日07:52 重庆商报 商报讯 12月15日上午,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原副主任廖觉超涉嫌受贿一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廖觉超在1998年至2010年5月期间,利用担任中国共产党忠县委员会书记、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协调工程资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接受请托,为重庆市绍坪忠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乐声商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及个人谋取利益,多次单独收受、索取或伙同其妻陈国芝(另案处理)收受请托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86.1526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被告人廖觉超对起诉指控的基本事实供认不讳。 鉴于案情重大、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 受贿获刑2010年12月25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原副主任廖觉超犯受贿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廖觉超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386.1526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廖觉超原系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1998年至2010年5月,被告人廖觉超在担任中共忠县县委书记、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重庆市外侨办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重庆市绍坪忠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乐声商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及个人,在承揽工程、协调工程资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多次单独或通过其妻陈国芝收受十六家单位及个人钱财共计折合人民币386.1526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廖觉超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忠县县委书记、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收受、索要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80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以处罚。鉴于在有关办案机关只掌握廖觉超收受贿赂人民币55万元的情况下,其如实供述了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索贿事实,认罪态度好,且已追回全部赃款,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以上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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