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辽宁省物价局 |
释义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4号),设立辽宁省物价局,副厅级建制,由省发展改革委管理。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强化价格管理和价格调控职责。? (三)增加反价格垄断执法职责。? (四)增加开展价格公共服务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价格、收费改革的方针政策;拟订全省价格、收费标准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省管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范围、原则和作价办法;指导和监督全省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 (二)提出全省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措施;负责监测、预测、分析全省价格总水平的变动;研究分析价格变动情况和趋势,及时进行市场价格预警并提出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及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措施建议;建立、完善全省价格监测体系。? (三)起草价格、收费标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监督指导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工作,按国家要求开展反价格垄断的调查工作;负责全省价格、收费标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价格诚信体系建设。 ? (四)贯彻实施国家各项价格规定和统一调价方案;拟订全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政策;制定和调整省管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建立和实施价格听证制度。? (五)监督检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受理价格投诉、举报;指导价格方面的社会监督;负责有关商品价格、收费标准制定及价格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六)组织对农产品、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和监审;承担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全省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的行政许可审批;指导价格评估、鉴证、认证工作。? (七)承办省政府、省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省物价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文电处理、会议组织、提案建议办理、档案管理、信访、保密和对外接洽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办公自动化及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全局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后勤服务、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制定、运行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价格调控处(综合法规处)起草价格、收费标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监督指导价格、收费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拟订价格、收费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全省年度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的建议;综合分析物价形势、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和趋势,及时进行市场价格预警,提出调控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省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受理有关商品价格、收费标准制定及价格行政执法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授权,调查、认定和处理价格垄断行为和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和案件。 (三)价格管理一处贯彻国家有关工业产品、能源、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及资源稀缺商品的价格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相关商品的产销成本、利润和市场供求情况,预测价格变化趋势,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监督检查相关产品和服务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情况。 (四)价格管理二处贯彻国家有关工业产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药品和医疗服务的价格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相关商品的产销成本、利润和市场供求情况,预测价格变化趋势,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监督检查相关产品和服务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情况。 (五)收费管理一处。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法规;提出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省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监督检查相关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管理有关收费工作。? (六)收费管理二处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房地产、公用事业、中介服务、旅游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提出全省经营服务性项目收费标准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省管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监督检查相关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管理有关收费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及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等事项。 四、人员编制(略)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