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聊城盐业公司 |
释义 | 聊城盐业公司是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山东省盐业总公司)的下属企业,依法从事本市的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同时加挂聊城市盐务局牌子,事业单位性质,处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山东省盐务局。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Liaocheng Salt Industry Company 聊城盐业聊城盐业公司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国有法人经济实体组织,负责全市城乡食盐、生产用盐、小工业盐及特种用盐等的供应;盐务局(盐业公司)下辖冠县、莘县、阳谷、东阿、茌平、高唐、临清七个县(市)盐务局(盐业公司)及市直属分局(分公司)。 2011年1至5月份,聊城盐业公司完成各类盐销售25884吨,占年度计划的52.1%,小包装计划完成7231吨,较去年同期的5622吨增长41%,其他工业盐完成6810吨,占年度计划的40.6%,全市实现销售收入4518万元,较去年同期3416万元增加32%,实现利润总额11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工作的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制定我市盐业行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向省盐业主管部门提报年度计划、计划执行情况; 3、执行国家计划,平衡下达全市盐产品产销计划,并组织盐产品的调配、供应; 4、负责对全市盐业企业的盐政、盐务管理工作,依法对我市盐的生产、流通和市场进行管理,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并受理下级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5、负责对盐业批发、零售许可证及运输准运证的核发和验审工作; 6、承担全市盐行业的综合统计工作; 7、完成市政府和省盐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直属单位: 冠县盐业公司、莘县盐业公司、阳谷盐业公司、东阿盐业公司、茌平盐业公司、高唐盐业公司、临清盐业公司(盐务局)、聊城盐业公司直属分公司(直属分局)。 机构设置: 办公室、销售科、供应科、盐政科、业务科、财务科、劳动人事科等。 控股公司: 聊城市咸通商贸有限公司。 领导班子聊城市盐务局局长、党委副书记、聊城盐业公司经理:贾凡。 聊城市盐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聊城盐业公司副经理:王毅。(正处级) 聊城市盐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聊城盐业公司副经理:吕祥军。 聊城市盐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聊城盐业公司副经理:史文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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