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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两新工程
释义

“两新”工程是指现代新市镇和城乡一体新社区(简称新市镇和新社区)建设工程。其中新市镇是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是城乡连结的纽带和中间环节,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性节点。新社区是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借鉴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理念进行规划建设的新型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

简介

“两新”工程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一次极具创新而富有意义的探索和尝试。推进“两新”工程建设、加快农房改造集聚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工程、基础工程、民心工程,是一项全局性、创新性、革命性的工作。

对政府而言,“两新”工程建设使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改善各类基础配套设施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均衡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对发展而言,“两新”工程建设有效缓解土地要素等瓶颈制约,拓宽发展空间,加快农民市民化步伐,从根本上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对农民而言,“两新”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使农民更好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和城市文明的辐射,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

加快农房改造集聚、推进“两新”工程建设,符合中央提出的支持农村住房建设、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的总体要求,是一项政府得民心、发展得空间、农民得实惠的大事好事,是拓展经济发展、社会转型的现实所需,挖掘土地资源要素的潜力所在,扩大内需、拉动投资消费的根本所在.

两新工程政策

一、什么是“两新工程”?

答:“两新工程”是指推进农房改造集聚,加快现代新市镇和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以下简称“两新工程”)。

二、农房集聚到“1+X”布点如何理解?

答:从现在开始农房改造集聚必须到“1+X”布点,“1”是指新市镇社区,“X”是指镇区以外配套的农民集中居住新社区。目前我镇“X”点共有14个.

三、农房集聚与征迁有哪些不同?

答:农房集聚:不搞拆一还一、不搞评估补偿,在农户自愿搬迁的基础上进行,通过规划引导和搬迁奖励等办法推进农房集聚。

征 迁:凡涉及城镇规划中心区域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上的所有建筑物采用有偿征迁。

四、农户到“X’农村布点社区集聚有哪些政策规定?

答:1、收取基础设施费每户5万元,如选择联排房给予节约土地奖励每户1万元。

2、困难户(由民政部门认定本年度注册有效的有证低保户、低收入户)建房等,减免基础设施费。

3、安置区块征地:由所涉及村(社区)负责做好征地工作,经费由嘉兴市莲泗荡新市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支付,原则上采用买养老保险安置方式,但征地后人均超过1亩以上也可选择区片综合价补偿安置。

4、每户规划用地总面积控制在0.5亩以内(包括场地道路)。

5、每户建筑占地面积: 120平方米。

6、房型以两户联排为主,适量单体独幢,可设二层区或三层区。

五、农户到新市镇社区集聚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一)选择联排安置

1、农村散户可跨村到新市镇社区集聚,减免基础设施费和选位费。

2、3户以上连片搬到新市镇社区,按合法有证建筑面积楼房220元/平方米奖励,平房110元/平方米的奖励。

3、建房占地面积:每户110平方米,以联排为主,不安排单体独栋,层次为2-3层。

4、建造方式:可以自建,也可采用代建,选择代建的先预付建设资金15万,建成后统一结帐。

5、为统一新市镇社区整体形象,不准单户建造围墙。为确保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监管,”交纳保证金壹万元,工程完成后不计利息全额返回。

(二)选择多层安置

1、凡进入新市镇社区选择多层安置的,按原有合法住宅建筑面积可同等置换。

2、置换价格,按成本价收取(由土地价、房屋基本造价、公共设施配套费等组成),2010年暂定中心价1200元/平方米,超面积为1800元/平方米(最多超额为30平方米),车库为600元/平方米,层次差价按镇“两分两换”安置房层次差价计算。

(三)选择货币安置

自愿拆除原住宅房及附属设施,并永久性放弃宅基地安置面积,同时签订永久性放弃协议(要求你户18周岁以上须联合签名),按合法占地面积户口在农村的给予1200元/平方米奖励,户口不在农村有房的给予1000元/平方米奖励。

(四)困难户安置

由民政部门认定本年度注册有效的有证低保户、低收入户到新市镇社区居住的,在拆除原住房的基础上可租安置公寓房(建筑面积80平方米)并享受王江泾镇城镇居民廉租房政策,该户今后可按当年公布的成本价购买。

(五)农户到新市镇社区集聚居住的优惠政策时间暂定为一年,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

六、所建造的房屋能否办理相关证件?

答:1、公寓房可申请办理国有土地(划拨)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2、联排住宅可申请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

七、农房集聚到新社区居住的有哪些要求及程序?

答:1、农房集聚必须依照“先拆旧房,后建新房”的原则。

2、凡搬迁到新社区的,先由农户自愿申请,报至村(居)镇“两新”办审批,进行公示七天,并签订相关协议,拆除旧房验收后,可参与选址、抽签,进行建房。

八、在你户“房在户不在”的情况下如何享受集聚政策?

答:农房集聚以在册农业户口为准,“房在户不在”不能享受农民建房,只能享受放弃宅基地占地面积的奖励办法。

九、立户条件

答:1、与父母不得分户

2、已出嫁户口未迁不得立户。

3、离婚家庭立户的,应必须协议或经法院判决离婚的满三年情况属实,到公安部门申请可以立户。

4、俩子女以上均是在册农业户口,且2人均到法定结婚年龄可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分户手续。

十、我想在原宅基地上建房或加层可以吗?

答:不可以,新规划点外一律停止建房,只能到规划区域内建造房屋,严禁原宅基地翻建或加层。

十一、到新社区建房施工规范有哪些?

答:1、建房必须服从社区整体规划。

2、建房户必须按图施工,特别要做到外墙、屋面的风格、色彩及材料的一致。

3、建房必须依照“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

4、建筑工匠必须持证上岗,并到城建办办理登记手续,同时由施工负责人交纳安全规范保证金,方可施工。

十二、农房搬迁到新市镇社区,现有产业用房怎么办?

答:你户进入新社区后,新市镇将规划建造标准厂房,你可以租用厂房,继续经营生产。

十三、农房搬到新社区后与承包田耕种带来不便,有什么办法?

答:建房置换户到新市镇居住后,承包土地可以继续自行耕种,可以委托代耕代种,也可以整户出租,入股到土地、粮油、农机等合作组织。或者承包田由集体组织帮助发包,每年返回不少于每亩400元的收益金。

十四、到新市镇社区居住带来那些环境变化?

答:(1)建立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强化整洁、卫生、安全。

(2)实现小区道路硬化、环境绿化、亮化等设施。

(3)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和产业配套,建立行政经济管理、教育机构、医疗保健、文体科技和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配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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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0:5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