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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荔浦县国家税务局
释义

机构概况

荔浦县国家税务局于一九九四年十月由原荔浦县税务局分设而成,共有干部职工97人,内部机构设置为县局机关、稽查局、荔城税务分局(税源管理股)、马岭税务分局、青山税务分局。县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征管管理股、政策法规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室、收入核算股、信息中心、机关党办、纳税服务股。荔城税务分局辖荔城、杜莫、新坪、东昌、大塘五镇;马岭分局辖马岭、花箦、双江三镇;青山分局辖青山、三河、蒲芦、茶城、修仁五乡镇。荔浦县国税局负责全县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税款的征收入库。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荔浦县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根据本县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国家税务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根据税源和市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全县国家税务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县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国家税务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6.负责全县国家税务系统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国家税务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8.负责全县国家税务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9.负责全县国家税务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国家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及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国家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12.负责全县国家税务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13.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14.承办上级国家税务局和荔浦县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荔浦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按照行政区划设置,级别为正科级。

(一)行政股(室)

(1)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帐务管理;承担接待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征收管理股

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人事教育股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监察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计划统计股

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固定资产帐务管理;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进行税收预测分析,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的执行;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重点税源;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承担合并设置的办税服务厅的各项工作职责。

(6)综合业务股

主要负责本局的政策法规工作: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负责税收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承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听证和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负责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及清理工作。

(二)县局直属机构

稽查局

稽查局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县局派驻机构

税务分局为非全职能机构,级别为副科级,故不设内设机构。

1.县城税务分局

下设一个县城税务分局:荔浦县国家税务局荔城税务分局。

2.农村税务分局

下设二个农村税务分局:

荔浦县国家税务局马岭税务分局、荔浦县国家税务局青山税务分局。

3.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县局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对征管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加工处理、综合分析等;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伍庆忠:男,汉族,195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74年参加工作,2010年6月任荔浦县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负责全局党建、干部队伍工作。

局长韦永业: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本科学历,1983年参加工作,2010年6月任荔浦县国家税务局局长,负责全局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副局长罗恩和: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7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荔浦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副局长郭海斌: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2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荔浦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征收管理股、信息中心。

副局长黄兴文:男,汉族,196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5年参加工作,2010年4月任荔浦县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分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

纪检组长陈明: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10年4月任荔浦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分管政策法规股、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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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16: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