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泽霖 |
释义 | 简介李泽霖(1942.8—),汉族,广西柳城县人,1965年毕业于湖北艺术学院美术系,后复入该院美术研究生班,毕业后留校任教。自1985年从事教学及科研领导工作以来,积极从事艺术教育研究工作,同时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原湖北美术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华全国美学学会会员,曾任湖北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湖北省艺术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被授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为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艺术研究所所长。 主要殊荣作品在日本、菲律宾、美国、法国等国和香港、台湾地区展出并被收藏。1984年水彩画在日本东京展出,获“促进日中文化交流”奖,1991年和1993年曾先后应邀到法国巴黎、美国纽约举办画展和开展学术交流。出版专著《审美与设计》。曾入编《世界名人录》等辞书。 受贿案??李泽霖在 1990 至 2000 年分管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学生身上大捞“油水”,数十次单独或伙同其妻收受 25 名考生家长的贿赂和礼金共计 25.5 万元。 2002 年 3 月 5 日,李泽霖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 5 年,并处罚金 2 万元;其妻雷维宁被判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5 年,并处罚金 1 万元。 案发后李泽霖后悔地说:“我亵渎了我的职务,以前很多家长给我送钱,我都拒绝了。但收下第一笔钱后,我觉得没什么,胆子也就越来越大了……在 2000 年,我共录取了 14 名成绩不够线的考生,共收家长的贿赂 18.1 万元。”李泽霖在《我对自己所犯错误的检查》中这样写道:“我的违纪,不仅影响了学校的声誉,更重要的是给党的教育事业抹了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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