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云岫 |
释义 | 李云岫(1842~1899) 字子飞。出生于长兴岛三堂(今辽宁省瓦房店市长兴岛镇)村。清末贡生,才思敏捷,执教乡里。 1893年,应辽阳马举人之聘,教习马家一子二侄,后一中进士,一成翰林。 1896年,一艘帆船行至长兴岛外马家嘴触礁沉海,船上布匹或为过往船只打捞,或为岛上居民所得。复州知州许彭龄派人入岛,以查布为由,闯入民宅,搜刮民财,强奸妇女。事情发生后,长兴岛居民群情激愤,同赴州府告状。而知州许彭龄却具文报奉天府“化外野民,犯上作乱”。府尹遂令营口千总遣马队50骑,开赴复州,大有血洗海岛之势。岛上百姓闻风而逃,十室九空。贡生于恩元、洛会东等人,率众赴奉天抗争,亦不被理睬。当此关头,李云岫挺身而出,揭示事情前因后果,几经周折,告至京城军机处,引起府尹重视,如实结案,将复州知州许彭龄和营口千总撤职议处。布船一案历时三年胜讼,乡民幸得免难。 李云岫一生,光明大度。有一地邻暗移界石,他不与计较。邻里纠纷,他为化解。权贵欺压乡民,则慷慨代写诉状,及至胜诉者感恩答礼,则一概拒收。时人崇尚,遵为“李大先生”。 1899年,李云岫病逝于故里。 李文卿(1930-——),原名李云岫,山东省牟平县人。1945年7月参加革命,194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 解放战争时期,任牙前县区青年救国会任干事、区政府助理员,华东野战军第7纵队19师55团政治处政工组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华东军区排长、连副政治指导员、连政治指导员,南京军区直属政治部助理员,南京军区司令部办公室秘书、副主任,师副政治委员、师政治委员、军政治委员,沈阳军区政治部主任,沈阳军区副政治委员,**副政治委员。1992年10月-1995年7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委员。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 1988年9月被授予中将军衔,1994年晋升为上将军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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