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渭 |
释义 | 李渭是人名,同名的有明朝理学家李渭、清朝官吏李渭。 1.清朝循吏(见清史稿循吏传)人物简介李渭,字菉涯,直隶高邑人。康熙六十年进士。历官刑部主事、岳州知府、嘉定知府、彰德知府、山东盐运使、山东按察使、安徽布政使、山东布政使。朝廷亲信,做事大刀阔斧,为政持大体,为官有治绩,列名循吏传。 史籍记载李渭,字菉涯,直隶高邑人。父兆龄,康熙中官福建闽清知县,以廉能称。 渭,康熙六十年进士,授内阁中书,迁刑部主事。雍正二年,出为湖南岳州知府,诏许密摺奏事。忤大吏,左迁武昌府同知,未之任,丁母忧。服阕,授四川嘉定知府,复以争冤狱忤上官。渭曰:“吾官可弃,杀人媚人不为也。”奉檄赈重庆水灾,多所全活。父忧归。后补河南彰德,万金渠源出善应山,环府城,入洹河,灌田千数百顷,山水暴发易淤。渭履勘濬治,增开支河,建闸启闭,定各村分日用水,岁以有秋。漳河当孔道,旧设草桥於临漳,道回远,移於丰乐镇,行旅便之。雪武安民班某诬杀族兄狱。林县富室殴人死,赂尸属以病死报。渭验尸腿骨尽碎,治如律。举卓异。 乾隆九年,擢山东盐运使,时议增盐引,渭以增引则商不能赔,必增盐价,商、民且两病,持不可。十二年,山东大水,大吏檄渭勘灾,至益都、博兴、乐安诸县,饿莩载途,而有司先以未成灾报,已入告,难之;乃请以借作赈,异日免追,民乃苏。十三年,就迁按察使,折狱平。尝曰:“古人言求其生而不得,今俗吏移易狱词,何求生不得之有?然如死者何!此妇寺之仁,非持法之正。”寻迁安徽布政使,禁革徵粮长单差催法,以杜诡寄。调山东,垦荒,令客民带完旧欠,免邻保代赔逃户之累,民便之。为政持大体,不吝出纳,不轻揭一官,驭吏严而不念旧过。 十九年,卒於官。子经芳,乾隆中官至湖北施南知府,亦廉谨守其家风。 生平事迹自幼力学,视民疾苦:公自少力学,尤熟于史,好穷其治乱盛衰之故。为人笃茂忼直,勇于任事,其内行修,其居官视民疾苦,如身被创、目被刺,于去害兴利如嗜欲。 朝廷亲信,特许密奏:辛丑,成进士,授中书科中书舍人,司寇励公荐授刑部主事。雍正二年,司寇高公、励公应诏举公能胜道府之任,授岳州府知府。时,上方整饬吏治,欲周知天下利弊,特许公具密折得非时达,以知府得此,诚异数。 力争冤狱,持法公正:1.授嘉定府知府。适有冤狱,公力争之,致失上台意,几及祸。公曰:「吾官可弃,杀人媚人,不为也。」既而,事卒以有济。 2.犍为张某以奸杀定谳,公疑之,请检尸,无一伤,立释之。 3.武安班某被杀,诬坐其族弟,公一讯,立释之。 4.林县富户殴杀人,厚赂尸属,以病死报。公委员检尸,骽骨尽碎,富户伏辜。 5.乾隆十三年,迁山东按察使,持狱平,尝曰:「欧公曰:求其生而不得,近日俗吏移易狱词朦上,何求生不得之,有不思生者,幸矣,如死者何,此妇寺仁,非持法之正。」 履勘濬治,赈灾济民:1.重庆水灾,主者抚恤未善,制府委公驰往,冒风雨,遍历赈给,所活多,而公于此感寒,致永抱骽患。 2.授彰德府知府。郡旧有万金渠,源出善应山,环府城入洹河,灌田一千数百顷,久废。公履访遗迹濬治,倍加支河,抚军为勒石纪之。渠流所及,岁以有收。 3.漳河为南北孔道,旧设草桥于临漳,道回远。公捐金为长桥于丰乐镇,行旅便之。 4.乾隆十二年,东省大灾,抚军委公勘,至益都等数州县,被灾甚,饿殍满道,而有司已报不成灾,公据实请赈。抚军已入告,难之,公争至再至三,乃曰:「既格于例,皇上圣明,乞具奏灾状,请以借作赈,异日免追,必蒙听许。」抚军从之,得报可。公自二月至四月,目击凶灾,虑无以救,遂致剧疾,口喃喃作语:「门外饥民如蚁,哀哀就毙,奈何?」语日夜不休,侍者曰:「上台已发赈矣。」公张目曰:「果否?」对曰:「信。」公少息,已,复语如故,如是者半月乃痊。 至性孝友,急人患难:1.公于诸弟事一身任之,无令老人经意。弟浤既以亏帑论死系狱,时浤未有子,公一子经芳,年十四,乃谓其王夫人曰:「吾弟倘无生路,有司究家属将及老人,可奈何?吾欲取吾子嗣之,以当承追之累。即追谴,谅不至死,若勿过虑。」王夫人方病卧,未及答,公即出,以秋审追驰入京,行至南宫,去家百里,夜得噩梦,疑夫人有变,心动,旋计「一至家,倘遇变,必不能即出。吾弟生死关,忍不问耶?」遣一童持廿金归眎,遂趋至京。已,幸得缓决,乃驰回,则王夫人一棺在殡矣。噫嘻,以兄弟难至妻死不顾,不得一诀,难矣。 2.有大僚骤获重谴,其人与公非素厚,籍没后,举家寒饥,将北归。公慨然曰:「雷霆不测,自是国法。然吾司其土,忍坐视其立转沟中为道殣乎?」密令有司周之内外,食欲衣裘卧具麤备,令勿言赀所出。其人承命措置约千金,受者及远近闻者皆叹是人高义,而公终不自言。 人物评价为政持大体,不吝出纳,使有司得展布,不轻揭一官,亦不为煦煦热,有所不可,即平日所心许者,训斥不少假,亦无宿于心者。中丞鄂公、杨公皆称为老成长者。初,公为嘉定府,请训同列数人,世宗独谓公曰:「汝乃实心办事人也。」授安徽,后折请诣阙请训,上批「不必来京,常以实心行实政,胜于请训。」是公以实心受知世宗,受知今上,为不世之遇。 其他相关《种植红薯法则十二条》清乾隆十四年,李渭经过实地考察认为:“番薯天灾物害皆不能为之损,人家几有隙地,但只数尺仰见天日便可种得石许,此救荒第一义也。”回到济南后,李渭连夜上疏,曰:“以种薯为救荒第一义,推之其可以裕盖藏,备凶荒。”这年十二月,李渭亲自编写并向全省颁布了《种植红薯法则十二条》,极力倡导并指导人们广种地瓜,济南地区以及全省“自此家传户习,菁葱郁勃,被野连岗。” 《种植红薯法则十二条》紧密结合山东实际情况和土地,气温、雨量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提出了地瓜种植之法:“种薯,二三月种者,每株种用地方二步有半,每官亩约用种三十六株;四五月种者,用地方二步,每官亩约用种六十株;六月种者,用地方一步有半,每官亩约用种一百六株有奇;七月种者,用地方一步,每官亩约用种二百四十株,八月种者,用地方三尺以内,每官亩约用种九百六十株。种之疏密,略以此准之”。一直到农历九月还可以种植,不过“所生之卵,如箸如枣,不堪作粮,以备来岁之种”。对于地瓜的用途,他总结道:“甘薯可生食、可蒸食、可煮食、可煨食。可切为米,晒干可作粥饭。可磨为粉,晒干团为饼饵。共造粉之法,取薯卵洗净和水磨细,仍以大缸贮水,淘去浮渣,做法同藕粉,渣可饲豕,将其粉作丸,与弥珠细谷米无异。” 对于地瓜在山东广为种植的意义,清人郑洛英的《金薯诗》给予了高度评价:“伟哉造物仁,异种佐百谷。……浮浮而于蒸,甘饴如米粟。糁糁而于羹,丰香如腼肉。或粉而如膏,或屑而如玉。渴可以生津,饥可以果腹。剪叶当园蔬,抱藤资牲畜。……兹薯若遍栽,天壤间之福。” 李渭家世李渭为高邑李标家族第十一世。 2.宋名臣(见宋史列传八十五)李渭,字师望,其先西河人,后家河阳。进士起家,为临颍县主簿,累官至太常博士。会河决滑州,天圣初,上治河十策,参知政事鲁宗道奉诏行河。秦渭换北作坊副使,与张君平并为修河都监。未几皆罢,以渭为郓州兵马都监,徙知宪州,又知凤州兼阶、成州钤辖。 初,属户寇陷阶州沙滩砦,渭至,诘所以然者,乃都校赵钊扰之,奏流钊道州,以恩信谕酋帅,复其砦。迁军器库副使,历知原、环、庆三州。时诏举勇略任边者,李谘以渭应诏。徙益利路兵马钤辖,领惠州刺史,迁东八作使,擢西上阁门使。徙鄜延路,再迁四方馆使。 宝元元年,元昊将山遇率其族来归,且言元昊反状,渭与知州郭劝谋,却之。既而元昊果反。又与劝奏,以为元昊表至犹称臣,可渐屈以礼。朝廷初以渭兼知鄜州,坐是贬为尚食使、知汝州,徙磁州。元昊犯边,言者益归罪于渭,复降右监门卫将军、白波兵马都监,卒。 3.明朝理学家简介李渭,号同野,明朝贵州思南府水德司(今思南县)人。明世宗嘉靖十三年(公元1534年)举人。历任华阳(四川成都)知县、和州(安徽和县)知州、高州府(广东茂名)同知、化州知府、南京户部郎、韶州知府、广东副使、云南左参议等。任官期间,能廉洁自守,尊爱百姓。初由华阳知县升和州知州、高州同知时,曾有合浦令、化州、吴州吏以珠宝、金银相贿赂,被李渭叱之不受。渭潜心研究儒学,生平无日不以讲学为事,讲学反对空论,主张实践,受人敬仰。他是贵州有名的理学家,一生治学以孔子"四不"为准则,主张修养的功夫是"无欲",还进一步阐明了王阳明"知行合一"学说。他与清平的孙淮海、贵阳的马心庵被称为王阳明的再传弟子。学者称他"同野先生"。明神宗赐他对联曰:"南国躬行君子,中朝理学名臣"。他晚年辞官还乡后,在思南府城北中和山观音阁点易洞设"中和书院"讲学,兴学黔中,开黔北学风,学者如影相从,使黔北文人蔚起,代不乏人。曾有江西万安人赖嘉谟,首以为师,大有德而去,考中进士,官四川左参政。又有江西徐云从学,敬仰同野笃实,终生不忍离去。思南人则有冉宗也、胡学礼、田憔安等都继承了同野之学。 个人作品李渭一生著作颇丰,有《诗文》三卷、《先行录》三卷、《毋意篇》一卷、《简寄》二卷、《杂著》一卷、《家乘》十二卷、《大儒治规》三卷等。《黔诗纪略》录其诗十首。尤善书法,在思南有其多处摩崖石刻,如中和山有"中和",点易洞有"点易洞"、"云深外",朝阳洞有"不舍昼夜",万胜山顶有"卧月眠云"等。 李渭与阳明心学李渭,字湜之,号同野,约生于1514年,卒于1588年,贵州省思南府城内人。李渭于1534年(明嘉靖十三年)乡试中举。历任四川华阳县(今成都)知县,安徽和州(今和县)知州和广州高州府(今茂名县)同知。隆庆年间,调任云南省参政。1573年,升应天府(治所在今南京)中南户部郎。1574年,调任广东韶州(今曲江县)知府。晚年退职后回乡,在思南城东北中和山普济亭讲学。卒后,湖北麻城著名心学家耿定向为其墓碑题词:“明好学君子之墓”。明神宗赐联曰:“南国躬行君子,中朝理学名臣”。 李渭“从小得严父朝夕训导,读书勤奋,思悟举一反三”。他在父亲李富的督促下攻读《四书》、《五经》,不负重望,于1534年乡试中举并走上仕途。李渭一生从未真正拜王阳明或其弟子为师,但他却深受蒋信、湛若水、耿楚恫兄弟及罗汝芳等心学家的影响,即“渭之学基于庭训,切磨于武陵蒋信、黄安、耿定力(即‘理’,耿定向之弟),至滇与南城罗汝芳同官,其学益进”。李渭最终成为贵州阳明后学三大传人之一,成为阳明心学落户黔中后的硕果之一。1589年,郭子章官贵州巡抚时,撰写《黔记》六十卷,除列李渭于理学家传外,还撰有《参政李渭传》。他说:“王文成与农场诸生问答,莫着其姓名,其闻而私淑者,则有孙淮海(即应鳌)、李同野、马内江(即廷锡)。”李渭为王阳明私淑弟子,与孙应鳌、马廷锡同为贵州阳明后学三大传人遂成定论。 李渭一生受阳明心学的巨大影响,然而他继承了阳明心学时并有所突破,对阳明心学的传播和兴盛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一,“求本心”反映了“心即理”的阳明心学本体论。 15岁时,李渭身患肺病,屏居小楼之上自习。“溽(rū:湿润)暑,散发箕踞(箕踞:指席而尘,随意伸开两腿,古时视为无礼)”。他的父亲知道后,就以《礼记》中的“毋不敬”三字警励他,于是李渭将此三字书于墙壁上,“目之以检束”。当春天到来之时,李渭“第觉妄念丛起,”心绪不宁。他的父亲又以《论语》中的“思无邪” 警励他。李渭亦书之于壁以自戒。这样坚持时间久了,妄念渐除,心绪安定了下来,专心于学问研究。李渭在楼上静修了许多时日,自认为在静坐之中恍惚似有所得,但一下楼与朋友交谈,楼上光景亦即消逝。李渭自认为这种现象是心学功夫不纯所致,“于是专求本心”。在未与人交际时,他反复体验“如何是本心”。在与人交际时,他又自问“本心是如何”。不论与人交际与否,他都紧扣“本心”进行求理的探索。在早年则为他日后心学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当李渭与蒋信、湛若水、耿定向兄弟及罗汝芳等心学家进行交往、切磋心学并受到巨大影响之后,他的心学更趋成熟,常说:“本体本无间断,学者不可在起灭上下功夫”。 第二,“必为圣人”目标体现了王阳明“立志为圣贤”的人生观。 李渭进入仕途后,在一次去北京的途中,路过湖北麻城县,拜访了泰州学派的重要人物耿定向兄弟。李渭与耿定向曾同游天台山,彼此切磋学问。耿定向论道时,将如何才能求得道概括成八句话:“近道之资,载道之器,求道之志,见道之眼,体道之基,任道之力,宏道之量,达道之才。八者阙一不可”。 李渭回答说:“渭于八者,独愧见道眼未醒耳”。 之后不久,李渭即雕刻了“必为圣人”四字于木上,随所居“毋意轩”悬以自励,将此作为人生目标,他的求道之心越来越强烈。 李渭尝曰:“孔子毋意。”他“日夜千思万索,亦是毋意知毋,”认为只有自己的“意”才是本源,自己的心有着圣人一样的良知。因此,他将自己的居所命名为“毋意轩”,随时随地以“圣人”来要求自己。 李渭的“必为圣人”目标体现了王阳明“立志为圣贤”的人生观,也是他对阳明心学的“人皆可以为尧舜”的信奉和实践。 第三,李渭提倡“明道”、“不欲”与“存天理,去人欲”有异曲同工之妙。 王阳明针对明中叶理学界趋功利,造成理学空疏,统治腐败,人民生活穷苦的状况,提出了“存天理,去人欲”,要求从皇帝起至上而下要窒“欲”来扭转风气,减轻人民负担,以达万世太平的理想。 李渭在乡试中举后,“萧然布素”,依然过着俭朴的生活。但因出外做官,李渭早年静坐求心的功夫已无法继续,于是他开始寻找新的研究途径,通过对《孟子·伊尹耕莘章》的温习,悟出了“尧舜君民事业,自一介不取”的道理,认为道德修养之道,不在于外功名事业去静坐修习,而在于日用事业中,具有不是应得则“一介不取”之念,尽力克制私欲,不生一点非分之想,做到“人一己百,人十己千,如此用力,实无纤毫人力”。在克己、“不欲”上下功夫,无疑是与王阳明提倡的“去人欲”是一致的。 受到王门弟子的影响后,李渭一生着力躬行,在为官过程中,不仅自己力行,还要求属下也要“明道”、“去欲”而为民。他在任廉州公署时,一次夜梦三蛇缠身,用杖挥之,蛇乃走。次日就有合浦县官吏送来美珠,化州、吴州官吏送来金银。李渭则一一拒之,且笑曰:“三蛇梦破矣。金珠非宝,固吾人蛇蝎哉”。他把金银珠宝视为害人之蛇蝎,可以见其自警力之深。 1574年,李渭在广东韶州任知府期间,当地一些居民尝聚而为盗,盗警频繁。李渭召集全署幕僚训示说:“夫子告康子‘不欲’二字,千古弥盗之本,倘多欲则身为溪壑,竭民膏民脂不足以填,百姓安得不盗?弥山中盗易,弥心中盗难”。李渭敢于自责,勇于道破个中情由,使听者皆悚然震动。他的这番话不就是王阳明的“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的翻版吗?李渭强调民之聚而为盗,与官吏过分贪婪密切相关,认为克制官吏心中的过分私欲,减少对人民的骚扰,才是弥盗的根本办法。他在日记中写道:“道不明则仁体裂,天地闭。惟是念在民,使同归蔼然一体,吾之原也”。即李渭主张“明道”、“不欲”、仁而为民,这与阳明心学“存天理,去人欲”是完全一致的。 第四、李渭的“以行为先”的认识论对阳明心学“知行合一”有所突破。 阳明心学的认识论是“知行合一”。 王阳明认为“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而李渭着《先行录问答》,直接标榜“先行”,比王阳明则更进一步。他认为“学是学,此不学,虑是虑,此不虑,知得不学、不虑脉路,任人只管学、只管虑,都是不学、不虑。”(P356)所以应“以行为先”,这是针对当时人之暝眩,而破除空话虚语,重实理实事的,从而决定李渭一生着力“躬行”的特点。 清朝思南知县俞汝本在《王文成公生日祝田记》中写道:“且李同野先生独非此邦人乎?其学以毋意为主,其功以先行为归。”也说明李渭并不只是简单地受阳明心学的影响,他强调“以行为先”,这是对“知行合一”有所突破。 第五、李渭着力“躬行”,以求达到“常清常明”反映了“事上磨练”的阳明心学方法论。 邹元标与李渭谈论道学方法时,有过这样的话:“子知先生之学,则予昔日之未以子躬行为是,今已先生躬行为正”。以及明神宗的赐联都体现出李渭一生的心学特点是“躬行”。 李渭早年主要采用静坐求心的方法,因他外放做官而无法继续这样做。他便积极寻求新的途径,悟出“一介不取”,提倡“明道”、“不欲”,并在实际行动中一生着力“躬行”。而李渭在形成重行、“以行为先”的思想特点的过程中受到了王门弟子的巨大影响。 1539年,蒋信来贵州任提学副使,李渭亲往拜谒。向蒋信陈述他当年楼上楼下光景,蒋信指出说:“楼上是假,楼下与朋友笑谈才是真。”其意为:李渭当年在楼上的恍惚呈露是一种假象,而楼下与朋友交谈才是真功夫,要在事上磨炼来求“本心”、“毋意”。随后李渭又谈到“一介不取”的体会时,蒋信说:“此犹然楼上意思在,硁硁(kéng坑:击石声,指浅见固执貌)然小人哉。”指出“一介不妄取”也是在意念中起灭,仍然是小人之学。李渭非常惭愧,自己辛苦十多年的学问却成为“硁硁小人”。这次谈话对他的震动很大,自觉面红耳赤,背汗淋漓,对他“以行为先”的认识论和一生着力“躬行”道学的方法论的形成起了直接的催生作用。 之后,当李渭任云南参政时,罗汝芳为云南屯田副使。李渭与之切磋学问,他将自己的道学逐渐与罗汝芳的融合起来,体会到“本体本无间断,学者不可在起灭上下功夫” 的道理,自言:“予昔日工夫,亦有起灭,自得近溪力,自是欲罢不能。”说明李渭受到阳明心学的影响越来越深。李渭在云南时,其道学日趋完善、成熟。而“滇人学者谓近溪(即罗汝芳)好谈性命,同野则一意实践,其俎豆同野犹愈于近溪。”说明了李渭一生着力“躬行”的特点。 李渭信奉:“君为尧舜之君,民为尧舜之民,其责在我,故欲复尧舜之治。”他一生“居官清慎”,体恤民情,实心实意为民办实事。在云南任参政时,李渭曾组织修筑水利工程,引松溪之水灌溉良田万余亩。一次,普宁、安宁二卫城发生大瘟疫,身为参政的李渭,除了积极请医为患者治病外,还为死者募捐棺材,卫所内外军民都以此称先生(指李渭)“仁慈”,李渭的“躬行”特点表现无遗。 李渭一生还勤学不止,学而善思。在政务之外,李渭还坚持讲学传道,笃行。他说:“浮云人间作雨,天上常清常明。狂风江中作浪,流水不增不灭。知得常清常明,不增不灭方者,可与学矣。”意思是要有道德学问象流水一样不增不灭、清澈透明的人,李渭才可以与之学习,其实也反映李渭自己之学力求“常清常明”。郭子章游思南中和山寺时,曾《题中和山寺壁·追忆李同野先生》于墙壁之上,在诗中以“洁比河东会稽”对李渭的德行文章给予了很高评价,从侧面体现了其“常清常明”的特点。 第六、李渭与阳明心学的传播。 李渭作为黔中王学三大传人之一。对阳明心学在贵州、云南等地的普及和传播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他一生除了自己勤学不止,学而善思之外,还“无日不以讲学为事,”李渭无论是出外为官还是在晚年退职回乡后,他都坚持讲学传道,所住之处诵学不止,平生以讲学为乐事,深为其弟子及乡亲所敬佩。 自从李渭乡举之后,跟从学子日益增多。他在其家乡思南讲学,远近闻名,连江西等省的学子都慕名而来。李渭的学生中最出名的有赖嘉谟、徐云从、冉宗礼、胡学礼、田惟安等人。其中如赖嘉谟,江西万安人,随父到思南,拜李渭为师,后来中了进士,官到四川左参政。徐云从,亦为江西人,早年曾师从唐荆川、罗汝芳学习,后闻李渭在黔中兴学,就负笈而来,向李渭求学,“觉天下文人学士,皆不如渭笃实,故终身不忍离去”。至于思南本地人从学于李渭的则更多,如冉宗礼、胡学礼、田惟安及李渭之子李廷谦等等,其中以冉宗礼、胡学礼最能继李渭讲正学。他们都以李渭为榜样,为政以廉洁着称,居家则简朴淡薄,笃志于学,为乡人所称颂。 郭子章在追忆李渭诗中写到:“文物依稀荆楚北,声华馥郁夜郎西。”认为李渭的道德文章简直可以和王阳明诸弟子相媲美。李渭的门人萧重望在撰写的《李先生祠记》中说:“贵筑之学倡自农场,思南之学倡自先生,自先生出而黔人始矍然悚然知俗学之为非也。”将开启思南阳明心学的传播之功归于李渭,对他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说明了李渭对思南之学的兴起做出了的不可磨灭的贡献,对阳明心学在贵州的传播和兴盛立下了汗马功劳。 当时阳明弟子邹元标非常赞赏李渭之学。在邹元标被贬官贵州都匀卫期间,他与贵州阳明后学孙应螯、马廷锡、李渭的关系甚密,经常有学问的沟通和交往,还曾为李渭的《先行录问答》作序,在序中指出李渭心学的特色是“学贵修行”。邹元标在都匀讲学,常举孙应螯、李渭的事迹为例,“以示圣人为必可学”。这足以看出邹元标对二人是非常器重的,也说明李渭的影响不仅在思南,而且在贵州其他地方也有较大影响。 李渭之学在云南也有很大的影响,“滇人学者谓近溪(即罗汝芳)好谈性命,同野则一意实践,其俎豆同野犹愈于近溪。”李渭在云南的影响比罗汝芳的影响还大。 总而言之,李渭作为王阳明的私淑弟子,是阳明心学在贵州落户后的硕果之一。他一生受到了阳明心学的巨大影响,而他在继承阳明心学的同时也有所突破。他的“求本心”反映了“心即理”的阳明心学本体论;“必为圣人”目标体现了王阳明“立志为圣贤”的人生观;“以行为先”的认识论对阳明心学的“知行合一”有所突破;他提倡“明道”、“不欲”与王阳明“存天理,去人欲”有异曲同工之妙。他一生着力“躬行”,以求达到“常清常明”反映了“事上磨练”的阳明心学方法论。此外,李渭一生都坚持讲学传道,对阳明心学在贵州、云南等地的传播和兴盛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有着较为深远的影响。 理学大师李渭时光的流逝确如孔子所言,辉煌或黯淡都将一去不返。大浪淘沙,许多曾经的泡沫与喧嚣随波而去;当涛声渐归消隐或沉寂,那些积淀于历史深处的往事,才会浮出我们的记忆。而李渭,无疑是乌江最深刻的记忆之一。他对贵州文化的影响,深远及今。梳理地方典籍,让我们依稀看见乌江边一个哲人的行踪,诗人的背影。 李渭, 字湜之,是贵州明朝时期屈指可数的著名理学家之一。其出生年月不详,根据现有资料,只能大致界定在明武宗正德九年,即公元1514年。李渭的祖先原籍陕西,元朝时随军征战到思南,官授功显校尉。明朝洪武年间,又改授蛮夷司副长官,并定居思南。李渭的父亲李富学识渊博,教子严格。在父亲的严格教育下,李渭不负众望,于嘉靖十三年(公元1534年)乡试中举,先后担任四川华阳县(今为成都)知县,安徽和州知州、广东高州府同知等职。隆庆年间,调任云南省左参政;万历元年,升任应天府(治所在如今的南京)中南户部郎;万历二年,调任广东韶州知府。晚年卸职还乡后,李渭在思南府城的中和山普济亭(后名观音阁、中和书院)、小崖门点易洞、为仁堂等处讲学传道。并在中和山留有“中和”等摩崖墨迹。其时门徒众多,学生云集。先后有江西的赖家谟、徐云从,本地的冉宗孔、胡学礼、田唯安等人师从学习。他们承续李渭的思想,在各地传播,影响一代人文精神。李渭的儿子李廷谦,也于万历十三年中举,担任贵州贞丰教谕、国子监助教等职,弘扬父亲的学说。 明神宗万历十六年(公元1588年),李渭逝世,葬于思南府城河东万胜山麓。万历十七年,思南地方官民为其请建专祠。明万历二十七年,郭子璋担任贵州巡抚,将李渭列入《黔记》的理学传中,并另作《参政李渭传》。思南后人将其讲学的中和山普济亭命名中和书院。专祠后来被毁,其墓亦毁于文革,如今甚至连遗址也几乎难以辨认了。 但历史并没有完全失忆,文化的光芒辉映天宇。王阳明的乌江之旅、龙场之悟,在蛮荒的贵州土壤播下了哲学的种子,催生了贵州本土的理学三大家,而李渭就是其中之一。他一生立志成圣,秉持“中和”与“为仁”的儒家思想,重视“躬行践履”的治学方法,突出强调“行”的地位,实践了儒家最高的“圣人”人格,在贵州的宋明理学,特别是阳明心学中独树一帜,作出了重要贡献。李渭一生着述颇多,《明史·艺文志》中就收录了他的《先行录》,其他的则多已失传,在理学方面的着述有《毋意篇》,含《大学》、《中庸》、《易问》,还有《简寄》、《杂着》、《家乘》、《大儒治规》等。 推根溯源,李渭的理学思想应追溯到宋明理学。所谓宋明理学,指宋、元、明时期的新儒学,亦称道学、性理学、义理之学、心性之学等。它将传统的儒学哲理化,以抽象性、思辩性的哲理来论证儒家纲常伦理。这个学术文化思潮,是中国传统文化主流——儒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发展阶段。在发展过程中,它一方面批判佛老思想,一方面又吸收了佛、道等思辩哲学形式,将单纯伦理性的旧儒学改造为具有思辩哲学色彩的新儒学。理学的创始人是程颐、程颢兄弟二人。程颐还曾受贬到重庆涪陵,在与乌江交汇处的长江北岸点易洞悟道。 二程逝世后,理学内部出现两大分野。朱熹发展了二程之学,成为宋代理学集大成者,构建了程朱道学;另一派继承者陆九渊、王阳明,创立了陆王心学。陆九渊提出“心即理”的哲学命题,王阳明的心学发展了这一理论。在被贬贵州的三年里,王阳明龙场悟道,逐步完善了“致良知”的心学理论。 李渭就深受阳明心学的影响。他在治学中,李渭先后请教过蒋信、谌甘泉、耿定理、耿定向、罗近溪、邹元标等理学大师,而这些人都是王守仁的学生、私淑弟子,其学术思想对李渭的影响不言而喻。李渭还与王守仁的在贵州的再传弟子孙应鳌、马廷锡相互切磋,情谊深厚,惺惺相惜。正是阳明心学的直接影响与自身的勤奋好学,使李渭最终成为遐迩闻名的贵州理学三大家,阳明心学的贵州传人。 李渭的理学思想,可从几个方面加以认识。首先就是其“必为圣人”的人格观。 在求道治学的过程中,李渭曾将“必为圣人”四字刻于居所,用以自警自励。由此可知,李渭是将圣人人格作为自我追求的最高境界。他的最高理想,就是做“圣人”。通过治学这一途径,通向圣人的最高殿堂。 李渭是立志成圣的实践者。他不仅好学不倦,而且时时事事以圣人为人生标尺。作为官员,他一贯清正廉洁。一个广泛流传的故事发生在他廉州任职期间。有一天他梦见三条大蛇缠绕身体,挥舞大杖才将其赶开。恰好第二天就有属下官员贿送珍珠金银等物,他义正词严地予以回绝,并自嘲道,昨晚的三蛇梦破解了。 他在任职广东韶州知府期间,治地内盗贼蜂起。他分析百姓为盗的根本原因,在于官府与官吏的贪欲造成了百姓的贫困。因此告诫下属,自我警醒说:“不欲二字,千古弥盗根本。倘多欲则身为溪壑,竭民膏脂不足以填,百姓安得不盗?弥山中盗易,弥心中盗难。”将官员的贪婪视为百姓为盗的原因。强调克制私欲,弥心中之盗,体恤民情,减轻百姓负担。 以上事实说明,李渭正是宋明新儒学立志成圣理想人格的忠实实践者。他以一个凡人之身,努力地攀向圣人的高地。 在思南县城西面中和山石径旁的一方巨石上,有一处 “中和”摩崖至今犹存。这是李渭当时在思南府城中和山普济亭(后名观音阁、)、小崖门点易洞、为仁堂等处讲学传道期间所书。后人据此将山名为“中和山”,将其讲学的普济亭名为“中和书院”。而李渭留下的“中和”墨迹,可以视为其精思熟虑后的思想总结,书面表达了他追求“中和”的宇宙观。 他这种追求“中和”的宇宙观,以及其它的理学思想,基本上可以到儒家的经典“四书五经”中找到源头,这也可以证明李渭对先秦儒家思想的传承。 而在政治上,李渭倡导“为仁”。在思南讲学期间,他曾将城北的一处学馆命名为“为仁堂”,后人遂称此处为“为仁书院”。 对于理想的“为仁”图景,李渭作了如下描述:“是日阳和清穆,云行鸟飞,天地生生,大德洪畅。两间在坐者,长幼循序,答问取次,诵书歌诗,肃肃雍雍。渭曰:此即仁,何以加诸?” 这与孔子“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的理想国何其神似。 明朝的贵州理学界,成就最高的有孙应鳌、李渭、马廷锡三人,这三人都是阳明再传弟子。三人学问各有所重,孙应鳌主张“以求仁为宗”、以“天人合一”为求学的始终,以“慎独”修养为学问的落脚点;马廷锡主张静中求性,“默坐澄心以体认天理”;而在知与行关系的认识上,李渭则强调道德实践,以“先行其行”为学问的宗旨,其着力“躬行”的治学方法独树一帜。 可否这样认为,李渭虽为贵州宋明时期的理学大家,阳明心学的传承者,但其思想在很多方面似乎更接近旧儒学,与阳明心学、特别是阳明心学的后期流派大相径庭,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 哲人远矣,安可怀也。 李渭还是一位重要的乌江诗人。儒家的价值观重道轻文,将诗文视为“末技”,但李渭的五言诗写得中规中矩,意境古雅、自成高格。 据不完全统计,《思南府续志卷之十〈艺文门〉》保存下来的李渭之文有《思南府学射圃记》、《修思南府学碑记》、《修观音阁碑记》、《务川县迁学记》、《世侯安绍南荣受封典序》等,而诗有《圣岭春耕》、《中和山》、《白泉渔乐》、《桐崖鸣凤》、《三台丛桂》、《真源洞月》、《德江晚渡》、《嵇公泉》等篇,多以思南地方风景为题,五言体式,按照地域分类,是个名副其实的乌江诗人。 在《三台丛桂》中,“本仁以种之,灌溉元穆浆”的句子让我们感受了贯穿其一生的“为仁”情结,诗人和哲人的身影在这里合而为一;而《圣岭春耕》的“汲隧甘自拙,抱膝听禽言”,又让人读到天人合一的人生理想与抱朴守拙的处事哲学。但哲学的追求不是流行歌曲的市井狂欢,而是高处不胜寒的寂寞,注定要与孤独结伴,于是我们在《真源洞月》“一鹤自丁零,千峰散虚白”句子中,看到了诗人一鹤丁零的自况,雾霭茫茫的彷徨。而《嵇公泉》,是最为人熟知的一首:“吾与二三子,览胜求前贤。嵇公昔垂钓,传闻于此泉。披云寻往事,流水不知年。山空琴欲冷,树古鹤来眠。”诗中古雅空寂的意境令人神往,又隐隐透出佛老的气息。 也许,李渭是乌江文化的一个标高之一,他那些形而上的深奥求索,我们已经难以窥其真谛。但这种历史的追怀,却让我们的精神得以从世俗中升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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