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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李美斌
释义

李美斌,中学高级教师。1963年6月出生,云南施甸人。中共党员。记“五原则大语文教学法”的探索者。毕业于云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现任云南省潞西市芒市中学主管教学副校长。是德宏州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理论组成员,《德宏语文报》编委,潞西市中学教师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副主任。

研究领域

长期致力于语文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积极探索语文教学改革的新方法、新模式、新思路。经过十多年的探索、研究与实践,在钱梦龙、于漪等语文界老前辈“三主四式”、“无法教学法”的基础上,结合素质教育的新思路,努力探索和建构自己的“五为原则大语文教学法”。他认为,一位优秀的语文教师,在学识上应是通才,至少是全才。既要精通业务,又要具备广博的学识、深厚的理论功底,能教、能说、能写。既能写专业论文,又能写各种体裁的作品,这样才能以己为范,言传身教,把语文教“活”。“大语文教学法”的核心就是一个“活”字,教法上无“定法”、“成法”,因材(教材)、因人(学生)施教,体现一个“灵活”;内容上,以教材为范例,向语言文字、文学,以至文化的纵深拓展,体现一个“广”字和“深”字。教法上的“灵活”和内容上的“深、广”,构成了“大语文教学法”的主体框架。当然,这个“大”,并非“佛法无边”的大,亦非“好大喜功”的大,而是在“五为原则”教学思想指导下的“大”。那么,何为“五为原则”呢?“五为原则”即:“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训练为主线(来自钱先生的“三主”),创新为灵魂,育人为目的”。“五为原则大语文教学法”对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即“通才”,至少是“全才”。因而,他的成功不是体现在这一教法的提出和建构,而是体现为在教学实践中摸索这一教法所付出的辛勤劳动,以及在劳动中得到回报上。

发表论著

近几年来,他在全国各级教育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20余篇,其中《“以学生为主体的深层透视”。从钱梦龙先生的教育实验报告说起》被选入《中国当代教师优秀论文大系·宏观卷》和《中华新论》第二卷,考察报告《教学科研和教学改革是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被选入《中国基础教育改革论丛》。

所获奖项

在全国各种刊物杂志上发表各类体裁的作品100余篇。其中,诗歌《考场速写》获全国“长江杯”诗文大赛“佳作奖”,被收入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优秀新诗集萃》。《给爱侣》获湖北省作协颁发的“优秀新诗”奖,杂文《代表“专家”》获湖北作协颁发的“优秀作品奖”,一起被收入《优秀新诗选》和《优秀作品选》。2500字的美学研究论文《什么是美》被云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破例收入该院教师的论文结集,《云南大学成人教育》社科版。其业绩曾被收入《云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精英录》。1998年,他被破格评定为中学语文高级教师,1999年被潞西市人民政府评为优秀教师,1996年、1999年被潞西市教委党总支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目前,他除了正在进行“五原则大语文教学法”的专题研究外,还主持学校的“五步三课型反刍式单元教法”和“张思中外语教学法”的教改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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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