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锦生 |
释义 | 1.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 李锦生李锦生,男,汉族,1961年12月出生,山西省平遥县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人物履历1979.09—1983.07,华中科技大学大学城市规划专业学习; 1983.07—1986.02 ,山西省城市规划设计院规划二室技术负责人(副科级); 1986.02—1990.07,山西省城市规划设计院规划设计室副主任; 1990.07—1991.05,山西省城市规划设计院规划设计一室主任; 1991.05—1992.09,山西省城市规划设计院海南分院院长; 1992.09—1993.04,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海南分院院长; 1993.04—1993.10,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海南分院院长兼院副总工程师; 1993.10—1995.09,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副院长(主持院务工作); 1995.09—1997.04,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04.11—2009.05,山西省建设厅党组成员、总规划师; 2009.05—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规划师 2. 广西来宾东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锦生李锦生,男,48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广西来宾东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广东省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政协委会,先后荣获广东省优秀科技企业家、广西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来宾市劳动模范、来宾市先进工作者、广西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人物履历1982.8—1985.3 广东东莞糖厂总工程室 技术员 1985.3—1991.5 广东东莞糖厂制炼车间 主任 1991.6---1993.2 广东东莞糖厂 副厂长 1993.2---1997.5 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1997.5---至今 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 2003.10—至今 广西来宾东糖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裁 社会职位广东省第八届党代会代表、广东省第十、第十一届人代会代表、广东省东莞市第十一、十二届党代会代表、广东省东莞市第十二、十三届人代会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工商联合会执委、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政协委会 主要荣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广西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广东省优秀科技企业家、广东省先进工作者、广西优秀企业家 主要成就作为东部产业转移的广西来宾东糖集团有限公司,进入来宾五年来,在以李锦生同志为首的领导下,企业领导班子团结进取,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致力于推进企业改革,注重企业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努力提高企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为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集团公司现有总资产34多亿元,是一家集机制糖、制浆、造纸、生物工程为主导产品的大型企业集团,拥有4家制糖公司、2家造纸公司、3家生物工程公司。五年来,来宾东糖集团在提升制糖企业生产规模和生产技术的同时,投入巨资发展循环经济,拉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促使资源综合利用最大化,实现了政府、企业、员工、农民多赢的局面,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公司先后荣获全国轻工行业先进单位、广西全区用户满意企业、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广西50强民营企业、广西优秀企业、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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