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剑如 |
释义 | 李剑如 (?-1932),上海人。早年在沪西内外棉九厂做工,加入工会组织,参加工人运动。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上海五卅运动中积极分子,后加入红色恐怖队,负责中共中央保卫工作。1926年冬至1927年3月先后参加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是工人武装纠察队的领导骨干。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护送周恩来等由上海到武汉。此后被调到武汉工作,担任国民政府政治总顾问鲍罗廷的卫士长,负责警卫其安全。第一次大革命失败后不久,陪送鲍罗廷返回苏联。后入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曾兼任学校食堂管理员,带头批评王明等的“左”倾言论,坚持对中国革命的正确观点,是中山大学中颇有影响的活跃分子。后来受到王明为代表的“左”倾领导者的打击报复。1930年回国后,被中共中央派到洪湖革命根据地,参加中国工农红军。7月担任红六军第十七师政治部主任,9月担任师政治委员,率部参加巩固发展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的多次战斗。1931年3月红二军团改称红三军,担任第七师(原红二军)政治委员。4月率部参加湘鄂边的机动作战,先后攻克巴东,兴山、秭归、远安、荆门等县城。6月起率部参加攻占均县、房县等县城,开辟鄂西北革命根据地。1932年后改任红三军第九师政治委员,率部参加洪湖地区反“围剿”作战。3月6日至7日指挥全师及汉川独立团在文家墩全歼国民党军一个旅,取得重大成果。同年夏因肃反扩大化在洪湖革命根据地被错杀。1945年中共七大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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