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季富(1923—1949) 宁阳县华丰北高村人。战斗英雄、一等功臣。出身于贫
苦农民家庭,6岁丧母。1947年秋,因生活贫困,被迫加入国民党部队。1948年9月,
他在济南战役中被解放。
1949年1月3日,在安徽省宿县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在第二野战军第四兵团
十四军侦察营二连任副班长。同年6月8日,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大西南的一次
战斗中,他几次只身携炸药包潜入敌军阵地,炸毁多处重要设施。在战斗中,他右
腿和左臂中弹,仍单手持枪,追击敌人。是年10月16日,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
四兵团第十四军政治部给他记特等功一次。
1949年10月19日,在广东省高要县三水西南镇后小山战斗中,因敌众我寡,李
季富冲锋在前,用手榴弹杀出一条血路,腹部连中两弹,仍忍着剧痛,与战士们一
起打退敌人的进攻。在追击中,他头部中弹牺牲。
自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后, 他在9个多月的战斗生活中,立特等功一次、大功
二次、小功一次。1950年5月5日,李季富被追授战斗英雄称号,追记为一等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