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
李华理,男,1951年12月生,山东省沂源县人,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
人物经历:
1968年12月参加工作后任济南裕兴化工厂工人;
1971年2月入山东大学化学系学习;
1973年8月毕业后先后任济南裕兴化工厂技术员、车间副主任、副科长、科长,厂党委副书记;
1983年8月至1985年7月,中共中央党校培训部学习;
1986年3月至1991年6月,历任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中共章丘县委副书记、县长,中共天桥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区长;
1991年6月至1992年12月,中共济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2年12月至1997年12月,济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1997年12月至1998年12月,中共济南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1998年12月至2001年9月,中共长春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1年9月至2003年5月, 中共济南市委副书记;
2003年5月至2012年1月,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2012年1月起,不再担任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退休。
2012年2月16日增补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山东省委员会委员。
2012年2月23日增补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山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