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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李春光
释义

李春光 (1950~ )陕西永寿人。中共党员。1975年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中文系。

中文名:李春光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山东烟台

出生日期:1956年

职业:教师

毕业院校:山东省轻工业学校雕刻班

代表作品:《幸福的港湾》

1.中国石化副总经理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大学文化。

1991.08 中国石化销售华北公司副经理;

1995.10 中国石化销售公司副经理;

2001.06 中国石化销售公司经理;

2001.1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品销售事业部主任;

2002.04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

2003.0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05.11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2.咸阳市文联副主席

资料

性 别: 男

出生年月: 1950/05/30

民 族: 汉族

简介

1970年10月在永寿县任民办教师,1972年进入陕西师大中文系学习,1975年分配至乾县师范学校任教,1977年调共青团咸阳地委(市委),1983年调咸阳地区(市)文创室,1988年调咸阳市文联《秦都》编辑部任副主席,2000年任市文联副主席,《秦都》主编。

著作

著有长篇小说《黑森林,红森林》《情使》《吉星高照》,短篇小说集《火恋》等。

中篇小说集《走出大峡谷》寻求合作出版。

3.山东省轻工业经济管理学校教师

男,1956年出生,山东烟台人。山东省轻工业经济管理学校。1976年毕业于山东省轻工业学校雕刻班。1988-1989年在山东省艺术学院雕塑系进修。1986年至1988年在烟台雕塑办公室任创作员。1989年至1998年任山东烟台雕塑艺术处主任。现任教于山东省轻工业经济管理学校工艺美术教研室。中国工艺美术学会雕塑专业委员会会员、拥有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雕塑资格证书。自1986年从事城市雕塑工作至今,为烟台市创作落成雕塑共计53件。1997年为烟台国际SOS儿童村创始人格迈纳尔制作胸像,荣获国际SOS儿童村主席库廷先生颁发的银质奖章。《铁骑》参加了第3届全国体育美展。在’98中国工艺美术学会雕塑专业委员会于大连市主办的“槐花杯”城市雕塑作品展中,《幸福的港湾》获“槐花奖”。在山东第2届城市雕塑展中,《金凤展翅》获一等奖、《格迈纳尔》获三等奖。

4.北京《美术内参》杂志社执行主编

资料

性 别: 男

出生年月: 1964/07/21

民 族: 汉族

李春光别名上官生

自幼随父著名书画家李树文先生学习绘画,

履历

1983年毕业于河北工艺美术学校装潢专业,后师从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姚有多先生学习水墨人物画。

1989年入天津美术学院绘画系学习。

2000年文化部第四届重彩画高级研究班结业,

2007中央美术学院第四届当代艺术与批评研修班学习。

系我国当代著名学者、诗人、书法家柳倩先生入室弟子。

现为北京大澜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艺术总监。《美术内参》杂志社执行主编。《美术馆》杂志主编。

作品

工笔人物《黑白蕴智慧》参加第二届中国体育美术作品展览(中国国际展览中心)

工笔人物《秋蝉》参加天津弘扬民族文化优秀美术作品大展(天津画院美术馆)

水墨画《一年容易又秋风》应邀参加在日本举办的现代中国水墨画大展。(日本东京)

工笔连环画《增广贤文》由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

工笔人物《月是故乡明》参加庆祝建国五十周年河北省美术作品展览,河北省美术精品展览(河北省博物馆)

重彩画《寻着萧声而去》参加全国首届重彩画大展(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工笔人物《春之声》参加新时代全国中国画作品大展、获优秀奖(中国美术馆)

岩彩画《生命之歌》参加首届全国岩彩画展览(中国美术馆)

水墨画《双骏图》应邀参加台湾2002岁次壬午颂马书画艺术展(台湾台中艺术馆)

水墨画《神游八极》参加迎香港回归五周年2002’全国中国画精品展览(何香凝美术馆)

工笔人物《花》参加河北省美术精品展览(河北省博物馆)

工笔人物《故乡情》参加中日友好书画艺术大展、获优秀奖(中国国家博物馆)

工笔人物《梦》参加“彩虹之约”06首届圣诞艺术展(北京宋庄上上美术馆)

工笔人物《梦》参加锦虹艺术中心成立暨美术内参创刊两周年当代书画名家精品展(北京锦虹艺术中心画廊)

综合材料《生命》参加2008年第三届北京国际教会复活节艺术展(北京世纪剧院)

综合材料《生命》参加2008年“爱的流淌,生命价值”复活节全国56位艺术家邀请展。(北京锦虹艺术中心画廊)

水墨画《仕女图》参加情系奥运----当代中国画名家小品艺术邀请展(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工笔人物《梦》、综合材料《生命》应邀参加激情‘超越当代名家作品邀请展(北京北航艺术馆)

工笔画《新生命》应邀参加纪念中韩建交15周年“ 游乎无穷----中韩艺术家交流展”(北京韩国文化院)

工笔画《新生命》参加蜕变与更新—第四届北京国际复活节艺术展(北京一号地金螳螂国际艺术中心)

水墨画《醉花荫》应邀参加第十一届亚洲艺术节暨第四届鄂尔多斯国际文化节<<走进鄂尔多斯国际美术大展>>(鄂尔多斯会展中心)

策划:

2007年 2007’首届“艺术 财富”产业论坛。(北京神州数码科技广场)

2007年 北京锦虹艺术中心成立暨美术内参创刊两周年当代书画名家精品展。(北京锦虹艺术中心画廊)

2007年 浪漫六月 艺术之夜1,吴冠中版画艺术特展 2,珍藏西藏—叶星生艺术人生讲座

3,叶星生珍藏唐卡艺术展。(北京富成名家俱乐部)

2007年 心灵的交响---孙新川绘画艺术展。(北京锦虹艺术中心画廊)

2008年 走进高科技园区----吴冠中版画艺术展。(北京锦虹艺术中心画廊)

2008年 虎峰之夜---吴冠中版画艺术特展。(北京八大处虎峰山庄)

2008年 天地的气息---韩国艺术家崔英造绘画艺术展。(北京锦虹艺术中心画廊)

2009年 第十一届亚洲艺术节暨第四届鄂尔多斯国际文化节<<走进鄂尔多斯国际美术大展>>(鄂尔多斯会展中心)

主编多部图书。作品录入多部辞书、画集,并被国内外艺术机构、收藏家及媒体收藏。

5.宁夏大学教授

博士,河南省人。现为宁夏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长期从事计算数学、计算水力学等教学和科研工作。在数值代数方向,特别是在求解大型线性及非线性方程组方面有一定的特长。主持和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教育部、宁夏自然科学基金等课题多项,专著一本,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并数次应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有多篇论文被SCI、EI、ISTP收录

6.西南林学院法学副教授

男,汉族,1973年1月生,硕士,现任西南林学院法学副教授、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在工作中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他在省、市多个法律研究、宣传机构担任职务,并且长期为多家媒体提供法律支持;他积极参与普法与依法治市工作,开展法制讲座80余场;他还以捐资助学、提供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参与公益事业。同时,李春光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作为律师,他代理了一些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作为教师,他参编了《合同法》、《行政诉讼法》、《实用经济法教程》等高校法学专业教材,并在《云南日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和专业文章三十余篇。李春光先后获得“2001—2005云南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2001—2005昆明市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市先进个人”、“全体林业系统 ‘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先进个人”、“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云南省青年志愿者活动优秀领队”等多项荣誉。

李春光,毕业于海南大学,法学硕士,发表论文:2006年第6期;《尴尬下的正确抉择》,《法学理论综述》,2005年5月;《刑事赔偿归责制度之反思》,《甘肃农业》,2006年第11期;《对“谁主张谁举证”的思考:一个实例分析》,《法学理论综述》,2005年5月;《神明裁判之述评》,《法学家》2007年6月第三期。

所授主要课程: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法学导论。

7.北方民族大学教授、研究生处处长

李春光,男,汉族,博士,教授。1983年毕业于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获学士学位。1983 年8月至1988年8月在水电部第十四工程局鲁布革水电站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91年7月毕业四川师范大学数学系,获计算数学专业理学硕士学位。1991年9月至1993年1月在西南农业大学基础科学学院数学系任教。1999年6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理学院,获理学博士学位。1999年8月至2001年12月在郑州大学数学系计算数学专业流动站做博士后研究。2001年8月晋升为计算数学教授。2002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2年1月调入北方民族大学任教,现任研究生处处长、数值计算与工程应用研究所所长、校学术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宁夏数学会、力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务。并同时兼任宁夏大学水利水电学科河流动力学方向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数值代数、偏微分方程数值解、计算流体力学、工程数值模拟等方面的研究。现累积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1部。多次应邀到德国、法国、荷兰、美国、芬兰、香港等地访问讲学,进行学术交流。2002年7月至2003年11月应邀赴荷兰Delft理工大学从事博士后合作研究。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黄河宁夏沙坡头河段三维泥沙运移数值模拟研究”等6项国家级及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研究。

8.李春光 从抗日到与人民为敌

李春光,字子融、子荣,化名李清源,绰号“二司令”,满族。

1903年,出生于凤城大李家堡子村双庙子屯西河沿。

1928年,在安东林科中学毕业后,去北平工业专科进修。

1931年,回家被任为大李家堡子村村长。

1931年 ,“九·一八”事变后,国难当头之际,其兄 李春润(革命烈士)在新宾、清原、抚顺组织队伍抗日,李春光受其影响开始走上抗日道路。

同年,李春光在家乡组织起了抗日队伍,取名叫“抗日义勇军”。编为三个团,一个营;由敖锡山、曲子贤、马永范分别任团长,赫贵修为警卫营营长,很快队伍扩大到200多人。他带领队伍开往红旗、蓝旗、沙里寨等地,以便靠近东北抗日自卫军邓铁梅的队伍,并互相联系与支援。

1932年2月,李春光率领全军与友军邓铁梅部共同攻下伪军在庄河的驻地,返回安东时,在大孤山又和日伪军打了一仗,将敌人打跑了。

2月7日,日本守备队和伪军组织了600多人乘汽车对李部进行围攻,由于敌人对地形不熟,被李指挥的队伍打了个落花流水,纷纷溃逃,李春光部队缴获了一些武器弹药和其他军需物资。

3月,北平东北抗日救国会授予李春光的队伍为“辽宁民众抗日自卫军第35路军”建制,李春光为司令(“二司令”绰号由此而来)。

4月,李春光率领队伍与其兄李春润的队伍配合,攻打大汉奸于芷山,自卫军收复了新宾县城。其兄李春润指挥得力,北平东北抗日救国会授予李春润为自卫军第一方面军司令、兼任辽东民众抗日总指挥。李氏兄弟在新宾、清原、抚顺与日伪军展开了游击战,炸桥梁颠覆火车、击毙敌人数百。大汉奸于芷山与日军高波部队联合向李氏兄弟发起进攻。

10月9日开始,经过3昼夜的战斗,二李弹尽粮绝,仅剩300人左右冲出重围,经本溪、宽甸转战到凤城。

1932年冬,李春润将抗日队伍交给李春光率领,留在安东、凤城两地山区继续与日伪军作战,他携带家眷由安东北井子乘坐帆船到达山东,由山东再去天津塘沽港,历尽千辛万苦才到达北平,找到北平东北抗日救国会,拜见了张学良、何宝航、车向忱等人,得到了他们的同情和支持,在救国会的帮助下,经过数月的筹集,得到迫击炮4门、重机枪3挺、手提式机枪8挺、短枪300余支,步枪2000余支、子弹5万余发,另有其他军用物资多件。

1933年3月,国民政府宣布张学良下野,同年5月,国民政府与日寇签署了《塘沽协定》,并强令解散东北民众抗日救国会,取缔民众抗日活动。李春润对国民政府的卖国行径极为愤慨,他毅然决定将上述已凑齐的武器,暗中装车运往山东威海,在威海又雇了5条帆船,经黄海海域,运到安东县窟窿山靠岸,由李春光率领抗日队伍接应卸下,当装上马车返回驻地途中,在山村路上被伪军发现,企图堵截,李氏兄弟带领队伍反击,伪军逃跑后即向日寇守备队报告了此事。李氏兄弟的抗日队伍押运着武器,由安东县直奔凤城南部山区及岫岩交界处住下。7月29日,日寇调动安奉沿线各个守备队3000多人,对李氏兄弟的抗日队伍进行围攻,连续作战20多次,日伪军死伤500多人。8月17日,日伪军将抗日队伍包围在凤、岫两县交界处地塔沟山上,战斗十分激烈,李春润亲眼看到部下营长郑安均、两名副官及警卫员数十人都牺牲在自己身边,这时他奋不顾身,跃身站起,手提机枪向扑来的敌人扫射。天空中3架敌机轮番向抗日队伍投弹扫射,李春润腿负重伤,在众抗日战士的掩护下,由警卫营长赫贵修背下山冲出重围。李春光连夜护送其兄转移到安全地带隐蔽,抗日队伍以各团为单位在山区与敌人周旋作战。冒着敌人到处搜捕的危险,李春光带人于9月5日夜间护送其兄到海边,雇一帆船从海上直奔山东烟台,因船在海上遇大风漂流了8昼夜,9月12日到烟台后,去了一所美国人开的医院,李春润由于伤势严重,并耽误了医治时间,伤口严重感染,截肢后病情继续恶化,李春润临终前对身边人说:“我倘有不测,诸位应精诚团结,继续奋斗,将日寇赶出东北去,我为民族解放而牺牲,死而无憾。”并嘱其弟李春光说:“我死后将我安葬在芝罘山麓高处,能隔海望着你们英勇杀敌,收复辽东。” 9月14日中午11时,李春润溘然长逝,享年33岁。

变节

李春光将兄长安葬后,放弃抗日救国,到北平东北大学任职;1939年去南京教育部任职,同年11月加入国民党,从此到处拉拢流亡学生投靠国民党军队。1940年组织流亡学生进行特工情报训练,1941年8月,国民党将他送进驻在四川省万县的国民党东北军第五军深造。1942年国民党中央组织部在天津赤峰路78号设一交通站,其任务是掩护特工人员活动并提供特工人员经费;搜集共产党地下人员的情报,破坏共产党的工作部署等。1943年1月,李春光接任天津交通站主任职务,其下属为秘书王维仁、总务部关德裕、事业部李荆山等十余人,并创办《新动力》刊物,其主要内容是宣传反对共产党。

1945年“八·一五”日本投降后,国民党中央组织部宣布撤销天津交通站,抽出人员为与共产党打内战抢占地盘作准备。

1946年10月,国民党军队侵入安东,其特务情报机构也相继而入,10月25日,李春光以原天津交通站主任身份派曹济民(外号“草上飞”)等人先来安东,曹来安东后很快将日伪军的残渣余孽收拢组成“东北保安十一支队”,共有1100余人,活动在安东、凤城两县等地,为国民党政权服务。

1947年1月,国民党兴建学会主席王维生派李春光带领原站人员赶来安东,李春光被委任为国民党安东省党部执行委员、兴建学会安东分会理事长。李来安东后,首先在市内繁华街道选择办学会的场所。经过几天的考察,经与国民党安东省党部书记李光忱、省长高惜冰商量,将原四马路安东海关大楼给了李等人做兴建学会的办公地址,对外大肆宣传学会的纲领是“研究中国学术、普及中华教育、发展地方经济、促进复兴建设,兴建中国大业”,以此笼络人心,为国民党巩固政权效力。办公场所解决后,李春光又向省党部书记李光忱、省长高惜冰要求帮助解决数十人的经费问题,遭到了拒绝。但他们对李说:“咱们都初来乍到,政府内的经费都很难解决;安东是你的老家,你们可以在这里办经济实体,开工厂,办公司,来钱的门路很广,你就大胆地干吧!”

李春光得到指示,马上又要了一处办公司的场所,即当时的中央区大山食堂(原三马路体育馆旧址),在那里开办了“安东市利民农产品公司”。办学会、办公司的场所都解决了,为解决资金问题,去安东、凤城两县等地找老同学、老同事、旧关系“招兵买马”,有人招人,有钱出钱,他的下属人员每到一处逢人就讲:“‘二司令’在安东办了大公司,是国民政府办的,政治上有靠山,经济上能得到实惠,大家可不要错过这个机会,快入股吧,一般人没有关系想入还入不上呢!”一些人积极投入其中,这些人一是为了与李借机套近乎;二是想借李的这棵大树沾点光;三是生活无出路,想来找点活养家;四是极少数人想求李春光给安排个一官半职。带头入股并有据可查的人员主要有:

曲 鹏 入股600万元(东北九省流通卷)

梁瑞芳入股500万元(同上)

孙奇峰入股50万元 (同上)

张桂珩 入股20万元 (同上)

余者10万、8万、5万、3万的不等,最少的1万元为1股,共收钱达千万元,入股人员均发给了股票,都手拿股票等待分红赚大钱了。

公司直到1947年6月4日国民党逃离安东前6天才土崩瓦解,被骗者手中的股票都变成了废纸。兴建学会的纲领都是谎言,利民农产品公司诈骗民众钱财才是最真实的本意。

溃逃

1947年,我人民解放军展开强大的攻势,6月10日收复安东。李春光在末日临头之际,仍不甘心灭亡,继续负隅顽抗,与人民为敌。他逃回老家——凤城南部山区边门、大李家堡子、红旗、蓝旗等地组织反动武装,除了收拢国民党的残渣余孽外,还强制乡村一些农民百姓,只要身体强壮的都要加入他的队伍,短时间内就拉起了400多人的队伍,并将曹济民(绰号“草上飞”)率领的“保安11支队”1100余人收编,打起了“革命自卫军”的番号,自任为“总司令”。

1947年8月11日,李勾结安东保安四团团长,凤城专抚专员王寿山,二人串联国民党汤沟乡乡长杨广仁、鸡冠山乡乡长赫震一、四台子乡保长赵孝言等人组织300多名土匪,抢占鸡黑车站,拦截列车,制造了“鸡黑惨案”,300多旅客无辜受损,这些罪行都与李有关。

在我军展开清剿敌伪残余时,李所率领的“革命自卫军”的残匪,节节败退。李春光眼看大势已去,就想办法脱逃。

1947年8月19日,李在白天时对在大李家堡子地区周围的各村、屯的沟沟岔岔住的土匪作了部署:“什么时候走,以点火为令,各村都准备了点火地点,看到点火后统一到红旗吕家堡子集合。”晚11时,在他住的后山上,土匪搬运了一些柴草首先点燃,然后相继在伊家堡子后山、大背底后山、红旗岭山上等处分别点火为令,各地土匪先后连夜奔赴土门岭方向红旗吕家堡子集合,经清点人数仅有200人左右。他们一路掠夺直奔岫岩,到了那里没敢休整,奔海城住下。10月3日,海城被我军解放,这时他和海城的逃兵一起逃往辽阳,到辽阳后被原属他的部下曹济民拒之城外(曹济民从安东跑到辽阳又当上了辽阳城防保安司令),曹济民对李说:“你来我应好好地接待和安排,但只能你一人。其余的人一律不能进城,这是上级的规定。”李只好服从,他所带去的土匪有的参加了曹济民的城防保安队,有的晚间借机逃跑,从此李春光就成了光杆司令。

末路

1948年2月6日,辽阳被解放,李春光混入逃兵队伍逃往沈阳,曹济民被我军活捉。李春光到沈阳不久后,乘卫立煌的飞机去了北平,从北平又去了南京。

1949年4月23日,我军一举攻下南京,捣毁了蒋家王朝。他又逃往重庆,同年11月重庆被解放,他逃往西昌,到西昌没有站脚之地,即回到了四川省三台县城东关街,化名李清源潜伏下来,购买了一辆单马胶轮平板车,从三台赶赴绵阳市贩运食盐,跑运输做掩护。

1950年3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镇压反革命条例》后,他的兄嫂白亚琴劝他向共产党投案自首,被他拒绝。他又改名为王兆年,去南京一家私人医院做了毁容手术,将干净的脸整成了伤疤、麻子;毁容后,他在医院养伤期间还搅尽脑汁,为国民党撰写了一份“策反 ”计划,其中说:“共军大批南下,东北兵力空虚,辽宁沿海较长,共军一无海军,二无舰队,抓住这个时机反攻东北可不费吹灰之力……”等等。他的痴心妄想没能得到实现,这时全国的“镇反”运动搞得轰轰烈烈,对他的检举信像雪片一样飞向各级有关部门,政府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于1950年12月16日将其从医院抓获;1951年4月3日,李春光在成都被依法处决。

参考资料:

(1)《辽宁英烈》 第二辑

(2)丹东、凤城两地史志人物卷

(3)《丹东史志》198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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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9:4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