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传武,男,汉族,1953年4月生,山东临邑人,1981年2月入党,1976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普通班,高级政工师、工程师。现任中共德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73年9月—1976年8月山东化工学院化工系无机化工专业学习;1976年8月—1980年11月山东化工学院教师、助教;1980年11月—1995年3月先后任临邑五金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临邑县化工厂生产科科长,临邑县化工厂党总支副书记、副厂长,临邑县化工厂党总支书记、厂长,临邑县工业公司经理、党委书记,临邑县石油化工厂代理厂长,临邑县石油化工厂厂长、党总支书记,临邑县石油化工厂厂长、党总支书记(副县级),临邑县委常委、副县长;1995年3月—2001年1月先后任禹城市委副书记、副市长,禹城市委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1996年7月—1998年11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硕士研究生班企业管理专业学习);2001年1月—2002年1月德州市委常委、德城区委书记、区委党校校长;2002年1月—2003年2月德州市委常委、德城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区委党校校长;2003年2月— 德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86年4月被山东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
省七、八次党代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