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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李丙春
释义

简介

李丙春,男,研究生学历,1960年生,此前任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镇长、党委书记。因涉嫌利用职权便利贪污拆迁款达3800余万元、挪用公款1.78亿余元,成为全国落马乡镇官员中涉案数额最大的两亿镇长,2010年10月1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7日被逮捕。李丙春堪称京城落马镇长中涉案数额最大的一位,被检查机关提起公诉,案件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庭审

表情

2012年2月23日上午10点,留着寸头、身穿绿色军大衣的李丙春被法警押进法庭,其表情比较轻松,甚至还面带着笑容。李丙春的妻子未能进入法庭旁听,一直站在法院大门外等待。由于此案案情重大,记者也未能旁听。

贪污

据指控,2006年至2007年间,李丙春利用担任顺义区李桥镇镇长的职务便利,在机场南线高速公路工程拆迁过程中,使用虚假的拆迁补偿协议书,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1010万元,并据为己有。

后其在京平高速工程拆迁、机场南线工程拆迁过程中,分别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860万余元和2000万元,并据为己有。

挪用

除了大肆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外,李丙春还涉嫌4起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挪用金额高达1.78亿余元。

据指控,2006年6月至8月间,李丙春以镇政府招商引资为名,擅自决定借出土地补偿款等公款6600万元给北京甄氏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营利活动。

后李丙春又多次擅自借出公款,合计金额人民币4968万元和3304万元。

2007年4月间,李丙春还将李桥镇政府公款3000万元,转入北京甄氏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后,借给北京福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同年8月该款收回后,李丙春又以其个人控制的北京智祥万通科技有限公司名义,借给北京金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营利活动,获利840万元。

受贿

此外,李丙春还被控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据指控,2007年至2008年间,李丙春为北京隆景阁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承揽中国电子口岸业务技术及配套用房的设计工程提供帮助,并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给予的银行卡一张,内存人民币8万元。

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10月间,李丙春为北京中铁兴华经贸有限公司租赁该镇西树行村工业用地提供帮助,并收受该公司总经理段某、办公室主任张某(二人均另案处理)给予的金条一块,价值人民币15.3万元。

来论

一个镇长,涉嫌贪污3800余万元、挪用公款1.78亿元,合计涉案2亿元,真是天方夜谭,令人瞠目结舌。让人不禁要问其“熊心豹胆”是从何而来,又是如何炼成的?

“乡镇”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最低一级行政建制,也是与群众联系最多、最直接的基层政权组织。基层群众的利益能否得到保证,乡镇一级有举足轻重的责任。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最低级”的行政官员,利用有限的权利,居然把几千万拆迁款据为己有,挪用了数以亿计的公款用于营利活动。

如此“贪胆”的形成,对于镇长一级干部来讲,绝对不会出于无知;明知违法乱纪,却依然我行我素,也绝不是出于无畏。而是贪婪与侥幸交替掩护的极端表现。因为贪婪,所以不怕“钱多烫手”;因为侥幸,所以期望“伸手而不被捉”。

官德失范是胆大妄为的又一个根源所在。拆迁款是国家用于补偿支持国家建设的拆迁户们的“生命钱”,不仅关系到拆迁户今后的生活,也关系到一个地区的和谐稳定。作为党的一名基层干部,中饱私囊,置百姓生活于不顾,置社会稳定于不顾,这就是缺“德”、缺“官德”,是从根本上忘记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其案发是在2010年10月因有人举报他受贿23万余元。但这期间时隔3、4年之久,如果不是突然被举报,还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真相大白。至此,对干部任职期间的监管问题就不得不提出来了。这或许是“最贪镇长”形成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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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6 18: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