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以色列国防体制 |
释义 | 以色列国防体制 总理为武装力量统帅。国防委员会为最高军事决策机构,由总理任主席。国防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关。总参谋部为最高军事指挥机构,总参谋长为最高军事指挥官,在总理领导下通过军区司令部(3个军区)、军种司令部及其所属的兵种司令部对全军实施指挥。武装力量由正规军、预备役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陆、海、空3个军种。实行义务兵役制。军官服役期4年;士兵服役期男性3年,女性21个月。军官军衔分3等9级。将官分中将、少将、准将,校官分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上尉、中尉、少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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