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古籍辑佚 |
释义 | § 中国古籍辑佚 § 正文 从现存文献中辑录已经散佚的文献,以求完全或部分恢复散佚文献原貌的古籍整理工作,简称辑佚。中国古代常用“钩沉”一词指代辑佚工作。辑佚是古籍整理和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辑佚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原书尚存,但有短缺,从其他记载中辑录补充;二是原书已佚,而在他书中尚有全书或片段保存,可据以钩沉重现或辑录复原。 古书在流传过程中,由于受到天灾人祸以及书籍本身的内容质量、传播方式、载体性能等因素的影响,部分散佚,或者全部亡佚。中国西汉所编《汉书·艺文志》中记载的书籍,用唐代所编《隋书·经籍志》加以核对,已经亡佚了百分之六、七十,以后各代书籍亡佚失传的情况与此相类,为了保存文献,充实史料,辑佚工作便应运而生。 中国较早从事辑佚工作的是宋代的黄伯思(?~1118)和王应麟(1223~1296)。黄伯思曾从马总《意林》及李善注鲍照《舞鹤赋》中辑出已佚的《相鹤经》。王应麟则有感于《易》学独传王弼,《尚书》只存《伪孔传》,便从群书中辑出有关郑玄《易注》、《书注》的资料编成《郑氏周易》、《郑氏尚书注》,他又感到四家之《诗》只有《毛传》流传,便从群书中采集有关其他三家诗说的资料,编成《三家诗考》。“嗣后好古之士,踵其成法,往往缀辑逸文,搜罗略遍。”(章学诚 《校雠通义·补郑》篇)南宋郑樵在《通志·校雠略》中写有一篇《 书有名亡实不亡说》,是最早提倡和研究辑佚理论与方法的文献,标志着辑佚学的发端。明代祁承在《澹生堂藏书约》中补充了郑樵的观点。辑佚在清代最为兴盛,成为专门的学术事业。有专辑某学科著作的,如余萧客的《古经解钩沉》30卷,辑存了唐代以前的群经训诂;有专辑某书注解的,如臧庸的《尔雅汉注》3卷,辑存了汉代各家注释《尔雅》的文字;有专辑某人著述的,如袁钧的《郑玄佚书》79卷,辑存了郑玄的一些著作。清乾隆年间编修《四库全书》,从《永乐大典》中辑出已经亡佚的古代典籍 385种,4946卷。嘉庆、道光年间,出现了大规模辑集古代经、史、子、集四部佚书的宏举,如马国翰辑成经部书444种,史部书8种,子部书 178种共630种,印成《玉函山房辑佚书》。黄奭辑成“经解”86种,“道纬”56种,“子史钩沉”74种,印成《汉字堂丛书》 (又名《黄氏佚书考》) 。严可均的《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则广泛收集唐代以前的文章,共得3519名作者的文献746卷,分 15集印行。清代的辑佚实践大大丰富了古籍的品类和种数。尽管如此,辑佚工作仍需要开展,不仅原有的古籍可以继续作为辑佚的对象,古文献的不断出土和发现也为辑佚工作提供了方便条件。 开展辑佚工作需要根据目录著作了解古书的存佚残缺,需要通过辨伪来考证辑录文献的真假是非,需要通过版本和校勘来审订所辑字句的异同多寡和是非得失。因此,辑佚工作需要运用目录学、辨伪学、版本学和校勘学多方面的知识。用以辑佚的资源很多,主要有类书、总集、方志、古注、金石以及新出土的古代文献等。刘咸炘在《辑佚书纠缪》中提出辑佚中“漏、滥、误、陋”四大弊端:辑录而不遍检全书称为漏;本非佚文而指鹿为马称为滥;不审时代,据误本、俗本称为误;不辨体例,不考源流称为陋。可见,辑佚工作需要有广博的古典文献的基础知识。 § 配图 § 相关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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