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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韩非子》
释义

§ 概述

《韩非子》

韩非的著作集。韩非(?~公元前233),出身韩国贵族,曾和李斯同学于荀况,李斯自以为不及。当时韩国国力衰弱,韩非多次上书韩王,提出富国强兵、修明法制的主张,不被采纳,退而着书,成十余万言。他的着作传到秦国,秦王嬴政读后十分钦佩,于是发兵攻韩,索要韩非。韩王派遣韩非入秦,秦王却又不加信用,后又听了李斯、姚贾诬陷,将他拘囚下狱,李斯送毒药使他自杀于狱中。

§ 简介

《韩非子》

《韩非子》为法家重要着作。据《汉书.艺文志》所载,共55篇。今传本正合其数。今本除《史记》中所举《孤愤》、《说难》等十篇外,多有窜入文字。

韩非是先秦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他从主张变革、反对复古的历史观出发,宣扬君主集权,任法术而尚功利。与此相适应,他主张行文写作必须以“功用”为目的。他的说理散文在先秦诸子中具有独特的风格,思想犀利,文字峭刻,逻辑严密,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在阐述一个重要论点时,韩非经常使用类似归纳的方法,即先举论据,再作论证,最后得出合于逻辑的结论。例如《五蠹》,先提出上古、中古和近古历史发展的事实,说明“今有构木钻燧于夏后氏之世者,必为鲧禹笑矣;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继而转入本题:“今有美尧、舜、汤、武、禹之道于当今之世者,必为新圣笑矣”。在作了这些充分的论证之后,即顺理成章得出结论:“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后文的“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赏莫如厚而信”、“罚莫如重而必”等著名论点,也都是使用同样的论证方法得出的。

韩非的辩难之作也很有特色。他并不像荀子那样用“是不然”的断然口气,动辄否定论战的对方,而是从容、冷静地分析问题。对不同的意见,总是用“或曰”来提出异议,有时还连用几个“或曰”,客观地列举几种说法,引导读者共同进行分析。《难一》至《难四》诸篇,可作为这类辩难体的范例。韩非在论辩中,还善于运用逻辑上矛盾律的原理,“以子之矛,陷子之盾”(《难势》),使对方进退失据。《诡使》、《六反》诸篇,可作为这种论辩方法的代表。

先秦后期散文,在议论中使用寓言故事以增强形像性和说服力,已成为一时风气。《韩非子》中的许多篇章,对寓言故事的运用已经进入自如的境地。《说林》、《内储说》、《外储说》就集中记录了大量的寓言故事。“郢书燕说”(《外储说左上》)、“守株待兔”(《五蠹》)等,更成为后人常用的成语典故。

今存《韩非子》版本以宋干道刊本为最早。注本中较完备的有清代王先慎《韩非子集解》、今人梁启雄《韩非子浅解》、陈奇猷《韩非子集释》及周勋初等《韩非子校注》。[1]

§ 作者简介

《韩非子》

韩非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卒于秦始皇十四年,战国时韩国人,出身于贵族世家,是韩国的旁支公子。他口吃,不善言谈,而善于著述。韩非与李斯同是荀卿的学生,他博学多能,才学超人,李斯自以为不如。

韩非虽然师奉荀卿,但思想观念却与荀卿大不相同,他没有承袭儒家的思想,在战国末期新形势下,他顺应时代发展的需求,却“喜刑名法术之学”,并“归本于黄、老”,继承并发展了法家思想,成为战国末年法家之集大成者。

韩非生于战国七雄纷争之世,在战国七雄中,韩国是最弱小的国家,他目睹韩国日趋衰弱,曾多次向韩王上书进谏,寄希望于韩王安励精图治,变法图强,但韩王置若罔闻,始终都未采纳。这使他孤独悲观,大失所望。他从“观往者得失之变”之中探索变弱为强的道路,写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法治思想,抒发了忧愤孤直而不容于时的愤懑。这些著作流传到秦国,秦始皇读了《孤愤》、《五蠹》之后,大加赞赏,发出“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可谓推崇备至,仰慕已极。但秦始皇却不知这两篇文章是谁所写,于是便问李斯,李斯告诉他是韩非的著作。秦始皇为了见到韩非,便急切下令攻打韩国。韩王安本来不任用韩非,在形势急迫的情况下,于是便派韩非出使秦国。秦始皇见到韩非,非常高兴,然而却未被信任和重用。韩非曾上书劝秦始皇先伐赵缓伐韩,由此遭到李斯和姚贾的谗害,他们诋毁地说:“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遣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秦始皇信以为然,就把韩非交给法官审讯。李斯派人给韩非送去毒药,让他自杀。韩非想向秦始皇自陈心迹,却又不能进见。秦始皇后来感到懊悔,使人赦免他,韩非已经死了。(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韩非的著作,是他逝世后,后人辑集而成的。据《汉书·艺文志》著录《韩子》五十五篇,《隋书·经籍志》著录二十卷,张守节《史记正义》引阮孝绪《七录》(或以为刘向《七录》)也说“《韩子》二十卷。”篇数、卷数皆与今本相符,可见今本并无残缺。自汉而后,《韩非子》版本渐多,其中陈奇猷《韩非子集释》尤为校注详赡,考订精确,取舍严谨;梁启雄的《韩子浅解》尤为简明扼要,深入浅出,功力深厚。

§ 学术思想

《韩非子》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韩非着重总结了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把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融为一本。他推崇商鞅和申不害,同时指出,申商学说的最大缺点是没有把法与术结合 起来,其次,申、商学说的第二大缺点在于“未尽”,“申子未尽于术,商君未尽于法”。(《韩非子 定法》)韩非按照自己的观点,论述了术法的内容以及二者的关系,他认为,国家图治,就要求君主要善用权术,同时臣下必须遵法。同申不害相比,韩非的“术”主要在“术以知奸”方面有了发展。他认为,国君对臣下,不能太信任,还要“审合刑名”。在法的方面,韩非特别强调了“以刑止刑”思想,强调“严刑”“重罚”。尤可称道的是,韩非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是对中国法制思想的重大贡献,对于清除贵族特权维护法律尊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韩非认为,光有法和术还不行,必须有“势”做保证。“势”,即权势,政权。他赞赏慎到所说的“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难者》),提出了“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难势》)的论点。韩非的全部理论导源于荀子“性恶论”思想和建立封建的中央集权专制主义国家的政治目的。他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利害关系,人的心理无不“畏诛而利庆赏”(《二柄》),人君的职责就在于利用“刑” “德”二手,便民众畏威而归利。韩非的法治思想适应了中国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需要, 在中国封建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过程中起了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

改革图治,变法图强,是韩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内容。他继承了商鞅“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思想传统,提出了“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观点,主张“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五蠹》)韩非用进化的历史观点分析了人类历史。他把人类历史分为上古中古近古,当今几个阶段,进而说明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那种想用老一套办法去治理当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韩非的进化历史观在当时是进步的。他看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并用这种发展的观点去分析人类社会的过去现在和将来。

韩非把社会现象同经济条件联系起来,这在当时是极其难得的。韩非对经济与社会治乱的关系有了初步认识,注意到人口增长与财富多寡的关系,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人民众而货财寡”会带来社会问题的思想家。韩非反对天命思想,主张天道自然。他认为“道”是万物发生发展的根源,“道”先天地而存在。有了“道”才有了万物,“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维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宇内之物,恃之以成。”(《解老》)韩非同时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理”这个哲学概念,并论述了它与“道”的关系。他认为,“道者万物之所成也,理者成物之文也。”(《解老》)“理”在韩非看来,就是事物的特殊规律,人们办事应该尊重客观规律。韩非的认识论继承了先 秦哲学中的唯物主义的思想传统。他提出的反对“前识”和“因参验而审言辞”的观点,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页。

韩非反对“前识”的观点。所谓“前识”,就是先验论。韩非主张“虚以静后”,通过观察事物得到认识而非妄加揣测。韩非提出了“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奸劫弑君》)的著名论题。“参”就是比较研究,“验”就是用行动来检验。韩非认为,不经过“参验”而硬说是如何如何,是无知的表现;不能确定的东西而照着去做,是自欺欺人。因此他主张“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显学》)。[2]

§ 寓言故事

自相矛盾

《韩非子》

矛和盾是古时候两种武器,矛是用来刺人的,盾是用来挡矛的,功用恰恰相反。楚国有一个兼卖矛和盾的商人。一天,他带着这两样货色到街上叫卖,先举起盾牌向人吹嘘 说:“我这盾牌呀,再坚固没有了,无论怎样锋利的矛枪也刺不穿它。”停一会儿,又举起他的矛枪向人夸耀说:“我这矛枪呀,再锋利没有了,无论怎样坚固的盾牌,它都刺得穿。 ”旁边的人听了,不禁发笑,就问他说:“照这样说,就用你的矛枪来刺你的盾牌。结果会怎 样呢?”这个商人窘得答不出话来了。

酒酸与恶狗

宋国有位小生意人开了一爿酒家,专门出售陈年佳酿。这酒家窗明桌净,买卖公道,还在门前高高竖起一杆青旗,行人在几里地外都能看见酒旗招展。顾客一进门槛,店小二就笑脸相迎,殷勤接待。按理说,这酒家应该是生意兴隆的;可是偏偏相反,常常整天不见一个顾客,十分冷落。 一坛坛老酒开了封,卖不出去,都发酸变质了。店主苦思冥想找不出原因,只好去请教附近一个老头儿。老头儿沉吟了一番,问他:“你的看门狗凶不凶?”店老板挺纳闷地说:“凶啊,可这跟卖酒有什么关系呢?”老头儿拈着胡须笑道:“人家怕你的恶狗。恶狗守在门口,见人就咬;酒再好,还有谁敢来买呢?”

郑人买鞋

有个郑国人,想到市上去买一双鞋子,便先用一根稻草量了量自己的脚,作为尺码。但临走时,却把尺码丢在家里,忘记带去。他到了市上,走进一家鞋店,看见一双鞋子,觉得很中意,可是一摸口袋,尺码没有带来, 忙对店员说:“我忘记了带尺码来,让我赶回去把尺码拿来再买。”说罢,拔脚就跑。这样一来一往,等他从家里拿了尺码再到市上时,鞋店已关门打烊了,他终于没有买到鞋子。有人知道了这事,就提醒他:“你为自己买鞋子,可以直接穿上试试大小,还要什么尺码呢 ?”买鞋的人回答说:“我是宁肯相信尺码,而不相信自己的脚!”

讳疾忌医

名医扁鹊,有一次去见蔡桓侯。他在旁边立了一会儿对桓侯说:“你有病了,现在病还在皮肤里,若不赶快医治,病情将会加重!”桓侯听了笑着说:“我没有病。”待扁鹊走了以后 ,桓侯对人说:“这些医生就喜欢医治没有病的人来夸耀自己的本领。”十天以后,扁鹊又去见桓侯,说他的病已经发展到肌肉里,如果不治,还会加重。桓侯不理睬他。扁鹊走了以后,桓侯很不高兴。

再过了十天,扁鹊又去见桓侯,说他的病已经转到肠胃里去了,再不从速医治,就会更加严重了。桓侯仍旧不理睬他。又过了十天,扁鹊去见桓侯时,对他望了一望,回身就走。桓侯觉得很奇怪,于是派使者去问扁鹊。

扁鹊对使者说:“病在皮肤里,肌肉里,肠胃里,不论针灸或是服药,都还可以医治;病若是到了骨髓里,那还有什么办法呢?现在桓侯的病已经深入骨髓,我也无法替他医治了。” 五天以后,桓侯浑身疼痛,赶忙派人去请扁鹊,扁鹊已经逃到秦国了。桓侯不久就死掉了。

杀猪教子

曾子的妻子上街。小儿子扯着娘的衣襟,又哭又闹,要跟着去玩。曾子妻被闹得没有法子,就弯下腰哄他说:“小乖乖回去吧,妈妈回家来就杀猪给你吃。”小儿子咽着口水,方才罢休。妻子从街上回来,只见曾子正拿着绳索在捆肥猪,旁边还插着一把雪亮的尖刀。妻子慌了, 连忙跑上去拉住他说:“你疯啦!我是故意骗骗小孩子的。”曾子严肃地说:“你怎么能欺 骗孩子呢?小孩子什么也不懂,只会学着父母的样子,现在你欺骗孩子,就是在教孩子去欺骗别人。做母亲的欺骗自己儿子,做儿子的不相信自己母亲,这样还有家教吗?”曾子说完, 就一刀戳进猪的喉咙里。

§ 文学影响

韩非哲学思想的最高范畴是道。他对老子道的概念进行了改造使其具有客观物质性的内容。认为道是天地万物发生、发展的根据,它又体现在各种事物之中,制约着自然四时与社会人事,是体现在客观事物

产生、发展和消亡过程中的客观规律。韩非同时也强调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主张改造、利用自然为人类服务。

韩非对辩证法做出了较大贡献。他首倡“矛盾之说”,韩非认为,所谓矛盾,是互相对立的两个方面,矛盾和对立是普遍存在的。他列举了“短长、大小、方圆、坚脆、轻重、白黑”等对立的范畴。指出矛盾有多种多样的表现。韩非认为,矛盾双方的地位不是固定不变的,可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他认为在导致矛盾转化的条件中,内因固然有决定的作用,外因的作用也不可忽视。在认识论方面,韩非主张认识是对客观对象的反映,他强调认识的目的性与功用性, 认为一切言论都必须有的放矢,反对脱离实际的夸夸其谈。韩非在认识论上的贡献还在于提出了“参验”的观点。他认为,人们的言辞是否可靠,观点是否正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实际功效及其分析、比较等手段加以验证。韩非的社会历史具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强调社会的进化,注重当前的现实,反对“是古非今”的复古主义;另一方面,他比较重视物质因素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作用,试图探索引起社会变化的物质原因。

韩非从其政治思想出发,讨论了形名逻辑。在韩非看来,要实现法术之治,首要的问题是要明确法律概念,确定法律标准。韩非的形名逻辑是先秦逻辑的重要组成部分。他所提出的“审名”和“明分”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其参验思想推动了古代归纳逻辑的发展,矛盾之说则丰富了关于逻辑规律的理论。但是,由于韩非把逻辑思想与其政治思想纠缠在一起,因而大大影响了他对思维形式作更深入的探讨。韩非的哲学思想也有很大的局限性。他的矛盾之说因过多强调对立面的斗争而把矛盾对立绝对化。认识论上,他在强调认识功用和目的的同时表现了狭隘的实用主义倾向。在历史观方面,他坚持帝王决定社会历史进程的英雄史观,鄙视群众的作用。

韩非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矛盾”的概念。他所讲的矛与盾的故事,对人们分析问题 表达思想至今仍有着深刻的启发作用。 韩非的政治思想为中国封建统一事业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他的哲学思想包含了相互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开拓了人们的思路。

§ 作品意义

《韩非子》否认文化典籍的作用,对历史文化遗产采取一概否定态度;但是强调向实际学习,讲究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用学到的知识去变革世界,并用实际的功效来检验认识的正确与否。《韩非子》改造老子思想,继承并发展荀子和墨翟的唯物主义认识路线,特别是它提出反对"前识"和"因参验"的思想,发展了先秦的认识论和教学论。它说:"夫缘道理以从事者,无不能成。……夫弃道理而妄举动者,虽上有天子、诸侯之势尊,而下有猗顿、陶朱、卜祝之富,犹失其民人而亡其财资也。" "先物行,先理动,之谓前识。前识者,无缘而妄意度也。……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首也。" 所谓"参验"即是"循名实以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 。"循名实以定是非"是指君主按照官职之"名"的职责,来考察在职官员的工作实绩("实",也叫"形"),名实相合则赏,不合则罚。此即人君督察臣下的"刑(形)名之术"。所谓"因参验而审言辞",是指君主治理国家,审查臣下言辞,必须"言会众端",综合各方面情况,加以比较考核,以"审内外之实","知朋党之分","按法以治众",使左右之臣"不敢以虚言惑主".《韩非子》的认识论,主要是从君主如何驾驭臣下,选拔官吏和辨奸识伪的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因此必然带有鲜明的阶级烙印。它要求认识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主要是就君主实行法、术、势而言的;它所讲的"功用",也是以君主专制的利益为内容的;因此,在实质上,难免带有主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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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0 5:3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