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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东斋记事
释义

§ 东斋记事

《东斋记事》是北宋时期范镇撰写的一部关于时事见闻的笔记。

范镇,字景仁,成都华阳(今四川成都)人。生于公元1007年,卒于公元1088年。《宋史》卷三三七有范镇传。

薛奎在蜀地任职时,十分赏识范镇,让他与自己的子弟一起讲学读书。薛奎回到朝廷时,就把范镇一起带到朝廷,并说自己得到一个伟人,“当以文学名世”。

范镇参加科举考试,礼部取为第一。不久调任新安主簿,很快被西京留守宋绶介绍到国子监任东监直讲。后超授直秘阁、判吏部南曹,开封府推官,提升为起居舍人、知谏院,在任期间,上疏皇帝裁减冗官冗员、节省经费。

嘉初年,仁宗皇帝在位三十五年而没有继嗣。恰在这时,仁宗突然得病,朝野上下都十分关注,但没有一个人敢上章奏事。范镇认为天下没有建立后嗣更大的事了,于是上疏建议立嗣,连续十九次,待命百余日。朝廷因此罢去其知谏院的职务,改任集贤殿修撰。但后来朝廷不是采纳范镇的建议,立后来的英宗为太子。

英宗继位后,范镇升任翰林学士。中书省建议追尊濮王(英宗生文)为皇帝,当时朝廷有不同意见。范镇任职太堂寺,率领部下上疏反对追尊濮王,改任侍读学士。第二年,又出知陈州。神宗即位后,范镇又任翰林学士兼侍读、知通进银台司。当时,王安石正进行变法改制,实行了以青苗法为代表的新法,范镇站在司马光等人的立场上,竭力反对新法,曾五次上疏反对新法,在疏中指斥王安石以喜怒为赏罚,“陛下有纳谏之资,大臣进拒谏之计;陛下有爱民之性,大臣用残民之术。”

王安石看到奏疏,十分气愤,连手都颤抖了,亲自起草诏书,痛斥范镇。范镇便以户部侍郎的官职致仕退休。范镇临行前上表谢恩,仍坚持己议,反对王安石变法,请求神宗“集群议为耳目,以除壅蔽之奸;任老成为腹心,以养和平之福。”退休后,苏轼前往祝贺,说“公虽退,而名益重矣!”范镇十分难过,认为“君子言听计从,消患于未萌,使天下阴受其赐,无智名,无勇功;吾独不得为此,使天下受其害而吾享其名,吾何心哉!”整天与宾客一起饮酒赋诗。

哲宗即位后,韩维上书皇帝起用范镇,于是拜范镇为端明殿学士,起提举中太一宫兼侍读,又想让范镇任门下侍郎,因固辞得免,改提举崇福宫。不久,又以银青光禄大夫再次致仕,封蜀郡公。元丰四年,范镇去世,享年八十一岁,赠谥忠文。

范镇与司马光相得甚欢,议论如出一口,而且约定生则之为作传,死则之为作铭。后来,司马光为范镇作传;司马光死后,范镇为司马光作墓志铭。史书记载范镇清白坦荡,待人以诚,恭俭慎默,从不褒贬评论他人。遇到重大问题时镇静从容,态度柔和而语气庄严,既使在皇帝面前也能坚持己见。《东斋记事》共六卷,《宋史·艺文志》记作十二卷,马端临《文献通考》记作十卷,但上达两个本子早已失传。今天我们看到的本子是清乾隆时修《四库全书》时采辑《永乐大典》中所收条目,分类编辑,共为五卷,再加上江少虞《事实类苑》、曾忄造《类说》中的有关条目,总计有六卷。中华书局1980年9月出有汝沛点校的《东斋记事》五卷及附录。

《东斋记事》是范镇退休后著述的,时间大约在哲宗元丰年间。田所居之地名东斋,故书名《东斋记事》。除《东斋记事》外,范镇还参与了《新唐书》、《仁宗实录》的编写工作,有《范蜀公集》留世。

从现在的六卷本《东斋记事》看,内容大都是“追忆馆阁中及在侍从时交游语言,与夫里俗传说。”因为作者是四川人,故所记内容中蜀地偏多。作者在书中的主旨在于通过所记述的朝政大事与掌故轶闻来歌颂北宋前期政治的清明,皇帝的英明,朝臣的贤能,人民的幸福。如卷一记载仁宗皇帝“天圣中,雄州民妻张氏户绝,有田产。于法当给三分之一与其出嫁女,其二分虽有同居外甥,然其估缗钱万余,当奏所裁。仁皇曰:‘此皆细民自营者,无利其没入,悉以还之。’是时王沂公为宰相、吕文靖公、鲁肃简公参知政事,极赞美之。”这里是记载仁宗皇帝君臣体恤百姓,把依法应把没入公家的私人田产全部还给其“出嫁女”和“同居外甥”。

卷一又记载:“仁宗当暑月不挥扇,镇侍迩英阁,尝见左右以拂子祛蚊蝇而已。冬不御炉,每御殿,则于朵殿设炉以御寒气,寒甚,则于殿之两隅设之。医生云:体被中和之气则然矣。”

这里的仁宗皇帝,身为一国之主,却“暑日不挥扇”,冬天不生炉,艰苦朴素的精神却也是难能可贵的。

在《东斋记事》中,也有不少篇幅记载当时贤能大臣,如卷三记载:王武恭德用,宽厚善抚御,其状貌魁伟,而面色正黑,虽匹夫下卒,闾巷小儿,外至远夷君长,皆知其名,识与不识,称之曰:“黑王公”。皇末,仁宗以为枢密使,而以富韩公为宰相。是冬,契丹使至,公为伴射。使者曰:“以公为枢密使、富公为相,得人矣。”上闻甚喜。

这里是说王德用的贤能,朝野上下无不知晓,就是临国使者也知其贤明,而皇帝也以知人善用为荣。

如果《东斋记事》全是这方面的记载,它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被禁毁的。《东斋记事》被禁毁的原因主要在于书中有的记载流露出对王安石的新法的不满。范镇是坚决反对新法的,而且多次上疏,直斥王安石,并因此被勒令致仕,而《东斋记事》的好多内容是关于王安石变法的,如卷一记述熙宁改元之天变一条是这样记载的:治平三年春,有星孛出营室,历于虚危。术者占曰:“营室卫分,濮水出主宋庙祭祀事;虚危齐分,上受命之国,主坟墓哭泣。”逾年而熙宁改元矣。天之告人,岂不昭昭然哉!

这里作者虽然没有明白指斥王安石变法,但把天象的变化与变法这样联系起来记述,其目的和用意是十分明显的。

卷三“薛简肃公”条记载:薛简肃公时,布一匹三百丈,依其价,春给以钱,而秋令纳布,民初甚善之。分布千钱,增其价才至四百。其后,转运使务多其数,富者至数百匹,贫亦不下二、三十匹,而贫富俱不■矣。

这里的记载明显地把薛简肃公执政时“民初甚善之”与新法实行的时候“贫富俱不■”的局面进行了对照,其批评新法的态度是十分清楚的。

类似的记载在《东斋记事》里还有很多,而这样的记述是肯定受到主张新法的当权者的反对的。在司马光及其支持者执掌朝政的哲宗朝元年间,这部书的命运和它的主人一样是不会有任何风险的。但元八年(1093)九月,宋哲宗亲政,改年号为绍圣,明确表示他要继承父亲的遗志。于是起用章■、曾布和蔡卞等变法派主要人物,重新推打新法。

变法派人物由于在元年间受到了保守派的沉重打击,因此掌权之后,力图报复。凡在元年间在政治上当权的人物,先后被排挤出政府,连死了七、八年之久的司马光,也被追夺了官秩,有人甚至提议要剖棺鞭尸,把《资治通鉴》毁版等等。守旧派遭到了沉重的打击。宋徵宗于建中靖国元年即位,第二年改元崇宁,表示要继承神宗朝的变法事业。主张变法的当权人物继续打击守旧派,把当初反对变法的人物打成“元党人”,并于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四月下诏焚毁苏轼、黄庭坚等党人的著作。

这时的范镇已经去世了十四年,不用再受削官免职,流放边檄的耻辱,但他的《东斋记事》却怎么也逃脱不了被禁毁的命运。宋徵宗虽然下诏禁毁《东斋记事》,但要完全禁毁一部书是不容易的,特别是禁毁一部有价值、有意义的书时,更是如此。本来《东斋记事》就是歌颂北守朝廷的,并没有多少犯忌讳的地方,只不过是有关记载和王安石的变法主张不相一致,所以在崇宁年间遭到了禁毁。因此北宋灭亡以后,宋高宗在杭州建立南宋小朝廷,党禁开始缓解,《东斋记事》又开始在社会上流行。

《东斋记事》能够在被禁多年后再度流行,是由其内在价值决定的。书中记载了大量的北宋故事、典章制度、名人轶事、及蜀地的风土人情等等,为后人研究北宋的政治、经济、社会提供了极为宝贵的原始材料,受到了南宋以来的历朝史家的重视。南宋李焘所编《续资治通鉴长编》里就有三十七条是录自《东斋记事》。

《东斋记事》中有一些关于北宋典章制度的记载,是我们了解北宋社会的绝好材料。如卷一“崇政殿”条记载:崇政殿之西有延火阁南向,迎阳门之北有迩英阁东向,皆讲读之所也。仁宗皇帝即位,多御延英。每初讲读或讲读终篇,则宣两府大臣同所,赐御书或遂赐宴。其后,不复御延英,专御迩英。凡春以二月中至端午罢,秋以八月中至冬至罢。讲读官讠移门上赐食,俟后殿公事退,系鞋以入。宣坐赐茶,就南壁下以次坐,复以次起讲读。又宣坐赐汤,其礼数甚伏渥,虽执政大臣亦莫得与也。

通过这条记载,我们不仅可以了解到北宋时期皇帝的读书生活,而且知道在北宋时期,皇帝老师的地位很高,待遇比一般执政大臣还要优越。

书中记载了很多蜀地的风土人情,是我们今天研究四川地方史的很好的材料。如卷四有如下记载:初,蜀人虽知向学,而不乐仕宦。张公咏察其有闻于乡里者,得张及、李畋、张逵,屡召与语民间事,往往延入卧内,从容款曲,故公于民民情无不察者,三人佐之也。其后,三人皆荐于朝,俱为员外郎,而蜀人自此多仕宦也。

从这一条记载,我们可以了解到四川人对于做官仕宦态度的变化,而这一变化发生的原因乃在于张咏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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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3 16: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