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万宝常 |
释义 | § 基本资料 图片 姓名:万宝常籍贯:江南 职业:隋代音乐学家 生卒: § 职业生涯 中国隋代音乐学家。江南(或为会稽附近)人。其父万大通曾从梁朝部将归附北齐﹐后图谋逃返江南﹐事情泄露被杀。年幼的万宝常被株连获罪﹐罚配乐户﹐成为卑贱的乐工。 万宝常幼时曾师从祖珽学得祖氏家学﹐并能演奏多种乐器。曾为宫廷制造精美的玉磬﹐参与整理过流传于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洛阳旧曲”。又于席间论乐﹐时无乐器﹐遂以竹筷敲击大小碗盏什物﹐奏出所需要讨论到的曲调﹐博得“知音”之名。 北周大定元年(581)﹐杨坚篡夺北周皇位﹐建立隋王朝。万宝常历周入隋﹐仍为乐工。隋建立后即召集一批高级官吏﹐着手整顿宫廷音乐﹐准备颁发新的律制﹐以适应其开国形势的需要。而议乐的重臣郑译﹑苏夔﹑何妥等人“竞为异议﹐各立朋党﹐是非之理﹐纷然淆乱”。诸派之所以争论不休﹐除因缺少音乐知识而引起的纠葛外﹐其实质是想藉制定新律的机会争胜于政治权势﹐致使乐议毫无结果。《隋书?万宝常传》说:“开皇初﹐沛国公郑译等定乐﹐每召与议。”说明他在这次著名的乐议中并无正式地位﹐而只属传唤咨询之列。他也利用这次机会﹐取得了诏书的允许﹐按照他提出的“水尺律”标准来调制乐器﹐并自撰《乐谱》64卷﹐具论“八音旋相为宫之法﹐改弦移柱之变﹐为八十四调﹐一百四十四律﹐变化终于一千八声”等乐律理论。虽然他所制定的这套宫廷乐器对后世的俗乐留有影响﹐他的律学理论对祖孝孙在唐代定律仍有作用﹔但隋王朝在宫廷乐制中既未采纳他的意见﹐也未对他的卑贱地位稍予改善﹐使他抑郁成疾。其后数年﹐万宝常贫病交迫﹐竟至饿死。死前﹐他忿然烧掉自己的全部著作。 § 所属分类 著名音乐家 外国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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