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一位盲人的人生 |
释义 |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经济欠发达的少数民族省区,全区大量的残疾儿童少年主要分布在农村,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对于收入不丰的农民来说,要把孩子送进特教学校就读,仅食宿开支就难以承受,况且现有的特教学校、特教班大多设在县城、乡镇以上,而全区的财力、人力又有限,想通过多举办特教学校(班)来解决残疾儿童入学问题,显然是不实际的。因此,广西经过10多年不懈的努力,初步形成了符合广西特教发展实际的“特殊学校抓示范,随班就读抓普及”的特教发展格局。 安置方式不拘一格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教育厅就明确规定:残疾儿童家庭附近有教学点的,就近安置随班就读;对只有一名教师负责教学的多级复式教学点,有两名以上的两类残疾儿童需要随班就读的,由乡教育组将其中的听力残疾儿童调配安置入附近其他教学点;个别视力残疾儿童居住在远离教学点的独家屯,不便就近入学的,安置到有住校民族班的中心校,住校随班就读。住校残疾学生,每月(或每周)自带米和油,菜由学校组织学生自种自给,开展勤工俭学加以解决。 推普与双语教学相结合在提倡、推广普通话的同时,要求教师采取双语加民族语言的“三语”教学,提倡自制教具,强调直观教学,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克服学习过程中的语言障碍。 民族地区的政策倾斜凡免费和低收费的特教师资培养、培训指标,主要下达给贫困地区;教育厅安排一定数量的特教专项补助费,补助民族地区随班就读点;减免家庭生活特困少数民族学生的杂费、民办代课教师统筹费,并为他们提供课本和学习用品;通过争取社会资助,给特困少数民族学生提供生活困难补助费和助学金,在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安排随班就读试验点、示范点、儿基会资助特教项目、现场观摩交流会等,使这些地区的工作获得更多的具体指导;注意发现、培养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先进典型,增加推广先进经验的说服力。 尊重习俗,促进民族团结强调教师要自觉增强民族意识,对反映一定民族文化、内容健康的民族节日和风土人情要尊重,对带有封建迷信色彩、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习俗要耐心引导,对无关大局的民族禁忌不去违反,广泛开展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同伴的活动,自编反映少数民族特色的教材等,增强民族学生的自信心,消除自悲感和各种怀疑、猜忌,甚至抵触、抗拒的心理与过激行为,使家长愿意让孩子来校,学生乐于上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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