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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释义 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院在承担培训国有、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重任的同时,也承担了成人高等教育的重任。二十多年来学院培训了三十多万名企业各类管理者,也培养了大批大专生,被誉为“企业家的摇篮”,学院位于上海西南地区高校林立的梅陇路,校内环境幽静,绿树成荫,一座新建的教学培训大楼拔地而起,并拥有先进的教学、实验设施,为满足新世纪的教学需要提供了坚实的物质条件

§ 简介

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中共上海市工业党校和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分别成立于80年代初,1993年2月,院校实行一体化办学。

院(校)建立以来,努力开展企业领导干部的管理知识和政治理论培训。在80年代中期,引进了中德政府合作培训项目,根据国际上现代培训理念,运用先进的培训内容和方法,对企业领导人员开展岗位培训和各类任职资格培训。“九五”期间承接了由国家经贸委下达的全国千户重点企业领导人员及上海市大中型骨干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培训的重任,培训7000余人。

学院还积极开展了邓小平理论的普及培训和专题研修,开展了中外合作高级工商管理研修、MBA课程短期专修,以及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经济师等专业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现代企业各类高级经理培训等项目和企业决策模拟等课程,已成为学院的特色培训项目和特色培训课程。其间,还努力开展上海工业系统企业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和企业管理知识等业务培训。先后对企业现任党政领导进行了岗位轮训,举办了企业领导干部的大专学历班、党委书记任职资格培训班和在职干部的复合型培训。并积极开展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邓小平理论的普及培训,“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宣传教育和专题研修。党委书记、中青年后备干部、支部书记、中青年科技骨干、优秀技术工人、党的统战、组织、宣传、纪检等各种类型的政工专题培训已成为党校的常规培训项目。

§ 办学规模

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院(校)在长期的培训教育中,逐渐形成了一支既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又具有丰富的社会经济、政治和企业管理实践经验的专兼职的教师队伍。专职教师100余人,50%以上为高级职称;兼职教师(客座教授与兼职教授)80余人,分别由著名企业家、政府高级官员、名牌高校、科研院所的知名教授、研究员等组成。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已成为学院在新世纪持续发展、服务企业的重要保证。

院校具备较好的培训条件。教学大楼设有校园网、多功能报告厅、多媒体教室 、计算机房、模拟实训室、语音室等一整套供教学、管理所需的现代化教学设施。学校位居高校集聚、人文荟萃之地,交通便利、环境幽雅、活动室、球场、电影院、食堂、外宾招待所等配套辅助设施,一应俱全,可以满足学员在学院学习、生活所需。

20余年来,院校累计为企业、社会培训中高级管理干部和党务干部万余人,各类专业管理干部15万余人,在企业和社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被誉为“企业家的摇篮”、“党性锻炼的熔炉”。先后获得全国职工教育先进单位和优秀培训中心、上海市成人教育先进单位和上海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进入新世纪,院校确立了面向企业服务企业的品牌战略,一座高标准智能化的新培训大楼和学术活动中心已经建成,一批于国际接轨的培训项目和培训课程正在创立和引进。院校将竭诚为提高企业的绩效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服务,为促进学习型的企业组织服务,为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 创建格局

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1、从“点”上落实

文明窗口(岗位)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一个“点”,具有服务的直接性、工作的开放性的特点。在新一轮创文明活动中,列入首批文明窗口(岗位)创建的有:警卫室、医务室、维修部、电话总机、综合楼一楼服务台和图书馆。其近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强化外观形象,重申岗位职责,明确礼仪规范。随着工作深入,再逐步扩大文明窗口(岗位)的创建范围。

2、从“线”上保证

(1)对学生、学员从其入学开始到毕业(结业),要将有关文明的教育贯穿始终;

(2)围绕院(校)中心任务,各项教育、培训等业务工作,要同校园文化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布置、同步实施、同步督察、同步总结。精神文明建设要防止封闭式的自我循环,要纳入开放的院(校)整体工作流程的大循环,对院(校)中心工作切实起到保证和推进作用。

3、从“面”上展开

(1)抓好各个层面的学习,尤其是党委中心组学习;

(2)抓好整个校园环境工作;

(3)抓好“议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找身边不文明的陋习、提下一步的整改措施”的系列活动

§ 工作要求

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1、学校的核心竞争力离不开校园文化的支撑。对院(校)而言,发展是第一要务,我们的目标是实现全方位的发展、可持续的发展。校园文化中所包含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理念文化正可为院(校)中心工作落实提供可靠保障,为做好日常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有效方法,为院(校)竞争力的整体提升提供全新思路。

2、学校的整体形象力离不开校园文化的支撑。整体形象既是一种物质形象(如大楼、品牌等),也是一种精神力量(如理念、规范等)。外观形象固然必要,但内在素质更为重要。从院(校)领导到普通教工都应具有良好的人格魅力、专业的行事方式、规范的行为准则、奋发的精神风貌,它们综合起来就体现为院(校)的整体形象。

3、学校的人才凝聚力离不开学校文化的支撑。院(校)的发展需要全体教职工共同努力,需要各种人才无私奉献。人才的凝聚,除了要靠物质因素外,还离不开精神因素,那就是对院(校)使命、院(校)价值观、院(校)理念发自内心的认同感。只有形成共同的院(校)精神和信念,全体教职工才会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从而产生朝气蓬勃的工作活力,院(校)才能始终保持不断的发展势头,创造日益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 文明窗口

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根据我院(校)创建文明单位的工作进展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工作安排,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院(校)、创建文明单位为目标,以优秀的业绩、优质的服务、优良的秩序、优美的环境、优化的管理为内容,通过文明窗口的示范、带头作用,塑造院(校)的整体品牌形象,提升教职员工的文明素质,推进院(校)发展。

(二)、创建标准

1、业绩优秀: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明显的工作业绩,按时完成部门与岗位职责范围内及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工作效率高。

2、服务优质:能开展职业道德建设,教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主动。平时能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意识强,服务质量高,服务态度好。

3、环境优美:有健全的消防安全和卫生保洁制度,内外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室内无吸烟现象。

4、秩序优良:教工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执行岗位纪律,按工作规程办事。无违反财 务制度现象,无事故隐患。

5、管理优化: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内部管理机制健全,管理方式完善,管理流程明晰;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无重大差错,工作质量达到专业服务要求。

(三)、创建办法

1、创建文明窗口的部门,须填写《创建文明窗口申报表》,并按部门申报参加、对照标准创建、提出落实措施、开展自查自评、院(校)文明委抽查及考核验收等具体办法实施。

2、所创建的文明窗口既包括处室层面(含部、馆、所和分院),也包括班组层面。参加何类层面的文明窗口创建,由各部门自行决定。

3、院(校)文明委在对各申报创建的文明窗口进行考核验收后,对评上文明窗口的教职员工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4、文明窗口评选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底进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不得参加文明窗口评选:

发生重大事故的;

发生重大治安案件的;

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现象的;

独立核算部门因管理不善而未完成经济指标的;

服务质量问题长期不解决而受到较多投诉的。

(四)、组织领导

1、院(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简称文明委)领导整个院(校)文明窗口的创建活动,日常工作由院(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文明办)负责。

2、总支范围内文明窗口创建的推进工作由各总支负责。

3、部门文明窗口创建的落实工作由各部门负责。

二、 关于《院(校)文明窗口创建标准与办法(试行)》的补充意见

各党总支,各部门: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颁发的2005版《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已经下发。上海市国资委党委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于8月29日正式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所属各单位根据新的创建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积极参与市国资委党委系统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为贯彻落实市国资委党委系统文明办的通知精神,院(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对院(校)办公室2005年7月11日下发给各部门的“沪经院委办发(2005)051号”《关于转发〈文明窗口创建标准与办法(试行)〉的通知》,作补充意见如下:

(一).对原《文明窗口创建标准与办法(试行)》的第二部分“创建标准”作相应的修改、充实和提高,增加符合“市文明办2005版创建规定”新要求中有关的条款,并结合院(校)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对原来《院(校)2005年度创建文明窗口考核表(试行)》作修改与新的设计,年终考核将以新的考核条款作为考核标准。

(二).在文明窗口创建评比中体现层次性,一为普通文明窗口,一为星级文明窗口;星级文明窗口在精神与物质奖励上都将优于普通文明窗口;文明窗口的评比要体现先进性,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星级文明窗口的评选额度一般控制在普通文明窗口的10%左右,以评比过程中得分高低为准。

(三).关于《院(校)2005年度创建文明窗口申报表》(已随“051号文”一起下发)的填写、申报工作,各部门在10月21日前将参加院(校)文明窗口创建评比的《申报表》认真填写后报院(校)文明办,没有申报的部门将不参加院(校)文明窗口创建评比活动。

希望各部门根据“051号”文与补充意见的要求,深入开展院(校)文明窗口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 参考资料

1 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http://www.se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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