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两审终审制 |
释义 | § 名称 两审 终审制 § 简介 法院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法院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两 审终审 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也就是说,地方各级法院对于按照审判管辖 权的 规定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初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 一 级法院提起上诉;若同级的检察院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抗诉。上一级法院有权受 理针对下一级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上诉或抗诉,有权经过对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改变或维持第一 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这时,上级法院的第二审判决、裁定,就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审 级制度的实质是要求审判必须按审判程序严格进行,不得越级审理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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