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青霉素钠 |
释义 | § 简介 本品为青霉素钠盐,按无水物计算,含青霉素(以C16H17N2NaO4S计算)不得少于96.0%。青霉素系由青霉菌Penicillium notatum培养液中分离而得的一种有机酸,可与金属离子或有机碱结合成盐,是一种广谱抗生素。青霉素钠为杀菌剂,系通过干扰细菌细胞壁的合成而产生抗菌作用。过去认为青霉素等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主要作用于细胞壁合成的最后阶段-粘肽交叉联合,是一个简单化的概念。根据近年来研究结果提示青霉素结合蛋白(PBPs)是青霉素等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作用靶位。由于青霉素等和PBPs的紧密结合,使前者对细菌细胞壁合成的早期阶段也发生抑制作用。PBPs为存在于细菌胞质膜上的蛋白,其数目、分子大小和青霉素等抗生素的结合量因细菌菌种不同而异。PBPs具有催化粘肽代谢酶的功能,如转肽酶反应;也有证据提示PBPs是参与细胞壁生物合成的对青霉素敏感的酶,如转肽酶、羧肽酶、内肽酶等。PBP-1B和-1A为使细菌延长的最重要蛋白,经青霉素等抗生素作用后可使细菌迅速溶解;PBP-2与控制细菌形态有关,受青霉素作用后,细菌可形成渗透压稳定的球形体;PBP-3对细菌细胞中隔形成和细菌分裂有重要作用,对PBP-3有高度亲合力的青霉素可使细菌形成丝状体。青霉素钠对革兰阳性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敏感的葡萄球菌)及革兰阴性球菌(脑膜炎球菌、淋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强。对革兰阳性杆菌(白喉杆菌)、螺旋体(梅毒螺旋体、回归热螺旋体、钩端螺旋体)、梭状芽胞杆菌(破伤风杆菌、气性坏疽杆菌)、放线菌以及对个别阴性杆菌(如嗜血杆菌属)也有抗菌作用。 § 性状 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或微有特异性臭;有引湿性;遇酸、碱或氧化剂等即迅速失效,水溶液在室温放置失效。本品在水中极易溶解,在乙醇中溶解,在脂肪油或液状石蜡中不溶。 § 鉴别 (1) 取本品与已知含量的青霉素适量,分别加水制成每1ml中约含50μg的溶液,各取1ml ,加入不少于200 单位的青霉素酶溶液1ml,在37℃灭活1小时后,取灭菌滤纸片,分别用上述溶液浸湿后,用滤纸吸去多余的液体,置摊布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003]的培养基上,在37℃培养约16小时后均无抑菌作用,而用同一方法检查未经青霉素酶灭活的溶液均有抑菌作用。 (2) 取本品约0.1g,加水5ml 溶解后,加稀盐酸2 滴,即生成白色沉淀;此沉淀能在乙醇、醋酸戊酯、氯仿、乙醚或过量的盐酸中溶解。 (3) 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光谱集222 图)一致。 (4) 本品显钠盐的火焰反应(附录Ⅲ)。如果已做(1)、(2)、(4) 项,则(3) 项可不做。如果已做(3)、(4)项,则(1)、(2) 项可不做。 § 药物分析 方法名称: 青霉素钠原料药-青霉素钠-高效液相色谱法 应用范围: 本方法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青霉素钠原料药中青霉素钠的含量。 方法原理: 供试品经水溶解并定量稀释,进入高效液相色谱仪进行色谱分离,用紫外吸收检测器,于波长225nm处检测青霉素钠的峰面积,计算出其含量。 试剂: 1. 乙腈 2. 磷酸 3. 0.1mol/L磷酸二氢钾溶液 仪器设备: 1. 仪器 1.1 高效液相色谱仪 1.2 色谱柱 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理论塔板数按青霉素钠峰计算应不低于1600。 1.3 紫外吸收检测器 2. 色谱条件 2.1 流动相:0.1mol/L磷酸二氢钾溶液(用磷酸调节pH值至2.5) 乙腈=70 30 2.2 检测波长:225nm 2.3 柱温:室温 2.4 流速:1mL/min 试样制备: 1.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精密称取青霉素对照品适量,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5mg的溶液,摇匀,即为对照品溶液。 2.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精密称取供试品适量,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5mg的溶液,摇匀,即为供试品溶液。 § 药理毒理 青霉素对溶血性链球菌等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和不产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具有良好抗菌作用。对肠球菌有中等度抗菌作用,淋病奈瑟菌、脑膜炎奈瑟菌、白喉棒状杆菌、炭疽芽孢杆菌、牛型放线菌、念珠状链杆菌、李斯特菌、钩端螺旋体和梅毒螺旋体对本品敏感。本品对流感嗜血杆菌和百日咳鲍特氏菌亦具一定抗菌活性,其他革兰阴性需氧或兼性厌氧菌对本品敏感性差。本品对梭状芽孢杆菌属、消化链球菌厌氧菌以及产黑色素拟杆菌等具良好抗菌作用,对脆弱拟杆菌的抗菌作用差。青霉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发挥杀菌作用。 § 药代动力学 肌内注射后,0.5小时达到血药峰浓度(Cmax),肌内注射100万单位(600mg)的峰浓度为20000单位/L(12mg/L)。新生儿按体重肌注青霉素2.5万单位/kg(15mg/kg),经 0.5~1小时后,平均血药浓度约为22mg/L,12小时后即降至9.6~19.2 mg/L。成人每2小时静脉注射本品200万单位或每3小时注射300万单位,平均血药浓度约为19.2mg/L。于5分钟内静脉注射500万单位(3g)青霉素,给药后5分钟和10分钟的平均血药浓度为400mg/L和273mg/L,1小时即降至45mg/L,4小时仅有3.0mg/L。本品广泛分布于组织、体液中。胸、腹腔和关节腔液中浓度约为血清浓度的50%。本品不易透入眼、骨组织、无血供区域和脓腔中,易透入有炎症的组织。青霉素可通过胎盘,除在妊娠头3个月羊水中青霉素浓度较低外,一般在胎儿和羊水中皆可获得有效治疗浓度。本品难以透过血-脑脊液屏障,在无炎症脑脊液中的浓度仅为血药浓度的1%~3%。在有炎症的脑脊液中浓度可达同期血药浓度的5%~30%。乳汁中可含有少量青霉素,其浓度为血药浓度的5%~20%。本品血浆蛋白结合率为45%~65%。血消除半衰期(t1/2?) 约为30分钟,肾功能减退者可延长至2.5~10小时,老年人和新生儿也可延长。新生儿的t1/2?与体重、日龄有关,体重低于2公斤者,7日和8~14日龄新生儿的t1/2?分别为4.9 和2.6小时;体重高于2公斤者,7日和8~14日龄的t1/2? 则分别为2.6小时和2.1小时。本品约19%在肝内代谢。肾功能正常情况下,约75%的给药量于6小时内自肾脏排出。青霉素主要通过肾小管分泌排泄,在健康成年人经肾小球滤过排泄者仅占10%左右;但在新生儿,青霉素则主要经肾小球滤过排泄。亦有少量青霉素经胆道排泄,肌内注射600mg青霉素后2~4小时胆汁中浓度达到峰值,为10~20mg/L。由于青霉素在被肠道细菌所产青霉素酶破坏,粪便中不含或仅含少量青霉素。血液透析可清除本品,而腹膜透析则不能。 § 适应症 青霉素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脓肿、菌血症、肺炎和心内膜炎等。其中青霉素为以下感染的首选药物: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猩红热、丹毒、蜂窝织炎和产褥热等。 2.肺炎链球菌感染如肺炎、中耳炎、脑膜炎和菌血症等。 3.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 4.炭疽。 5.破伤风、气性坏疽等梭状芽孢杆菌感染。 6.梅毒(包括先天性梅毒)。 7.钩端螺旋体病。 8.回归热。 9.白喉。 10.青霉素与氨基糖苷类药物联合用于治疗草绿色链球菌心内膜炎。青霉素亦可用于治疗: 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2.放线菌病。 3.淋病。 4.奋森咽峡炎。 5.莱姆病。 6.多杀巴斯德菌感染。 7.鼠咬热。 8.李斯特菌感染。 9.除脆弱拟杆菌以外的许多厌氧菌感染。风湿性心脏病或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进行口腔、牙科、胃肠道或泌尿生殖道手术和操作前,可用青霉素预防感染性心内膜炎发生。 § 用法用量 青霉素由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 1.成人:肌内注射,一日80万~200万单位,分3~4 次给药;静脉滴注:一日200万~2000万单位,分2~4次给药。 2.小儿:肌内注射,按体重2.5万单位/kg,每12小时给药1次;静脉滴注:每日按体重5万~20万/kg,分2~ 4次给药。 3.新生儿(足月产):每次按体重5万单位/kg,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出生第一周每12小时1次,一周以上者每8小时1次,严重感染每6小时1次。 4.早产儿:每次按体重3万单位/kg,出生第一周每12 小时1次,2~4周者每8小时1次;以后每6小时1次。 5.肾功能减退者:轻、中度肾功能损害者使用常规剂量不需减量,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延长给药间隔或调整剂量。当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50ml/分时,给药间期自8小时延长至8~12小时或给药间期不变、剂量减少25%;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时,给药间期延长至12~18小时或每次剂量减至正常剂量的25%~50%而给药间期不变。 6.肌内注射时,每50万单位青霉素钠溶解于1ml灭菌注射用水,超过50万单位则需加灭菌注射用水2ml,不应以氯化钠注射液为溶剂;静脉滴注时给药速度不能超过每分钟 50万单位,以免发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青霉素过敏反应较常见,包括荨麻疹等各类皮疹、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等和血清病型反应;过敏性休克偶见,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使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毒性反应:少见,但静脉滴注大剂量本品或鞘内给药时,可因脑脊液药物浓度过高导致抽搐、肌肉阵挛、昏迷及严重精神症状等(青霉素脑病)。此种反应多见于婴儿、老年人和肾功能不全患者。 3.赫氏反应和治疗矛盾:用青霉素治疗梅毒、钩端螺旋体病等疾病时可由于病原体死亡致症状加剧,称为赫氏反应;治疗矛盾也见于梅毒患者,系治疗后梅毒病灶消失过快,而组织修补相对较慢或病灶部位纤维组织收缩,妨碍器官功能所致。 4.二重感染:可出现耐青霉素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或念珠菌等二重感染。 5.应用大剂量青霉素钠可因摄入大量钠盐而导致心力衰竭。 § 禁忌症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皮试液为每1ml含500单位青霉素,皮内注射0.05~ 0.1ml,经20分钟后,观察皮试结果,呈阳性反应者禁用。必须使用者脱敏后应用,应随时作好过敏反应的急救准备。 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3.青霉素水溶液在室温不稳定,20单位/ml青霉素溶液30℃放置24小时效价下降56%,青霉烯酸含量增加200 倍,因此应用本品须新鲜配制。 4.大剂量使用本品时应定期检测电解质; 5.对诊断的干扰: (1)应用青霉素期间,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能出现假阳性,而用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 (2)静脉滴注本品可出现血钠测定值增高。 (3)本品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生殖试验未发现本品引起胎儿损害。但尚未在孕妇进行严格对照试验以除外这类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 药物相互作用 1.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磺胺类可干扰本品的活性,故本品不宜与这些药物合用。 2.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和磺胺药减少青霉素的肾小管分泌而延长本品的血清半衰期。青霉素可增强华法林的抗凝作用。 3.本品与重金属,特别是铜、锌、汞呈配伍禁忌。 4.青霉素静脉输液中加入头孢噻吩、林可霉素、四环素、万古霉素、琥乙红霉素、两性霉素B、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苯妥英钠、盐酸羟嗪、丙氯拉嗪、异丙嗪、维生素 B族、维生素C族等后将出现浑浊。 5.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同瓶滴注可导致两者抗菌活性降低,因此不能置同一容器内给药。 §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的主要表现是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予对症、支持治疗。血液透析可清除青霉素。 § 贮藏 密闭 在凉暗干燥处保存。[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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