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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陈水扁
释义

§ 简介

陈水扁

陈水扁,台湾地区第二位民选“总统”,也是首位非中国国民党党籍的民选“总统”,任内积极推动台湾的正名制宪运动以及台湾入联运动,在经贸方面则采用“南向政策”及“积极管理,有效开放”的两岸经贸架构。陈水扁竞选2000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时获得诺贝尔奖得主李远哲博士支持推荐,后当选为第一位政党轮替的民选总统,2004年3月19日总统大选遭遇枪击,之后以0.228%差距险胜对手。

§ 简历

早年经历

陈水扁

1963年6月,陈水扁以第一名成绩从隆田小学毕业,并获得“县长奖”,被保送至曾文中学初中部(现为麻豆国中)。

1966年6月,陈水扁以初中第一名毕业直升至曾文中学高中部,次年台南一中。

1969年6月,陈又以高中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并于同年8月以第一志愿考取台湾大学商学系工商管理组。

1969年底,台湾举行“第一届中央民代”增补选举,受著名“党外”人士、已故前民进党主席黄信介竞选演讲的影响,陈水扁决定弃商学法,并不顾家 中反对而退学。

1970年8月,陈水扁以唯一志愿、全系最高分被录取入台湾大学法律系司法组。在大学期间,陈水扁非常活跃,曾先后任台大法律系刊“法讯”总编辑、法学院刊物“台大法言”社长。大学三年级时,陈以全台第一名的成绩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当时最年轻的律师。

1974年6月,陈水扁以第一名成绩自台大法律系毕业。

从1977年直至1979年美丽岛事件发生前,陈在台北市华夏海事商务法律事务所工作,致力于海商法案件代理,并成为台湾海商界颇为有名的律师之一,曾出任阳明海运等公司的法律顾问、长荣海运公司的诉讼代理律师,并与曾担任过“海峡交流基金会”副董事长的陈长文博士在法庭上交过手。“美丽岛”事件发生后,张俊雄找上陈水扁,请求其担任黄信介的辩护律师,直到此时,陈的人生才发生重大转折,进了政治圈。

从政生涯

1981年,陈水扁以最高票当选台北市“议员”,并在1985年辞去“议员”职务,回台南代表党外人士参选台南县县长,但是落选。而在谢票行程中,吴淑珍遭到车祸,下半身瘫痪,却使陈水扁知名度增高,赢得了许多人的同情和支持。

1986年,陈水扁因蓬莱岛杂志事件被当时的国民党“立法委员”冯沪祥控告诽谤入狱8个月,同年,吴淑珍当选“立法委员”,而陈水扁在出狱后继续律师工作并担任吴淑珍的“国会”助理。

1989年,陈水扁当选增额“立法委员”,并在1992年连任成功。陈水扁在担任“立委”期间,被认为是“国会”问政表现最佳的一位,除了提出“国防组织法草案”,更揭露多起军购弊案,其中最受瞩目的就是拉法叶军购案。由于这样的表现,陈水扁在1993年7月被美国“新闻周刊”评选为台湾“国会”风云人物。陈水扁结婚照

1994年,台北市长首次直选,陈水扁在党内首先击败对手谢长廷,并在国民党和新党的分裂下当选台北市长。在担任市长4年,陈水扁推动多项市政建设,包括台北捷运、下水道治理等,还打击色情行业,施政满意度高达76%,但是在1998年寻求市长连任时,因受到国民党候选人马英九强劲挑战,最后落选。

市长选举落败后,陈水扁把目光瞄准了2000年的台湾地区领导人大选。他扎根基层,利用这段时间走遍全台。而在1999年7月,陈水扁获民进党提名为台湾地区领导人候选人,选举期间,陈水扁请媒体工作人胡忠信撰写《台湾之子》,详尽介绍自己的生平,也掳获不少基层民众的支持。

2000年选举,国民党又因分裂,让陈水扁以39.3%的支持率当选台湾地区领导人,实现台湾首次政党轮替与政权和平转移。

2004年,陈水扁又因3·19枪击事件,以些微差距击败连宋,再次获得连任。

2008年11月12日卸任总统职务后,被台北地方法院以涉嫌贪污、洗钱等重罪为由收押禁见,成为中华民国历史上首位遭收押的卸任总统。

陈水扁执政8年,推动许多重大建设,包括雪山隧道通车、高铁营运、“二次金改”等。

§ 婚姻家庭

陈水扁全家福

父母:1951年2月18日, 陈水扁出生在台湾省台南县官田乡西庄村一个世代贫困的农民家庭。父亲陈松根是佃农与长工,母亲李慎为不识字的家庭妇女,陈在家中四个孩子中排行老大。陈水扁家庭经济状况一直不好,从小学到大学成绩一直优异。

妻子吴淑珍:1975年2月,陈与中学时的校友、同乡吴淑珍结婚。

子女:

女儿陈幸妤(丈夫赵建铭)

儿子陈致中(妻子黄睿静)

§ 主要案件

牵连弊案

陈水扁

国务机要费案:从2003至2005年间,总数1.44亿新台币的国务机要费中近亿去向不明;

台开案:陈水扁女婿赵建铭以每股2元低价购入两万多张台开股票,不到一年净赚数亿,明显涉及内线交易;

高捷案:台湾高捷工程2005年8月底因高雄泰国劳工发生大暴乱而揭出大规模的官商勾结舞弊疑云;

SOGO案:陈水扁家“御医”黄芳彦被指为SOGO百货经营权之争的关键角色,代表的是吴淑珍;

ETC案:台湾高速公路收费站安装ETC电子收费系统,招标、建置中存在诸多疑点;

炒股案: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陈哲男利用公权力买卖股票,中饱私囊,并与吴淑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家族弊案

2006年11月3日 台湾“高检署”宣布机要费案侦结。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等确定被提起公诉。检察官认定陈水扁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罪嫌,需等陈水扁遭罢免或卸职后再侦办。

2008年 5月20日 陈水扁卸任,特侦组立即分案侦办机要费案,并将陈水扁列为被告。陈水扁成为台湾司法史上第一位卸任领导人被检方列为侦字案被告的案例。

阿扁剃了三分头,穿灰夹克,脚踩蓝白拖鞋,胸前别着特别接见的识别牌。

2008年 8月15日 陈水扁以对民进党造成严重伤害为由,主动宣布自己与妻子吴淑珍两人退出民进党。

2008年 8月16日 特侦组搜索陈水扁台北市住处、办公室等地,并访谈吴淑珍。检察官当天将陈水扁、吴淑珍、吴淑珍胞兄吴景茂、陈致中、黄睿靓列为被告。

2008年 9月11日 台北检方侦办南港展览馆新建工程弊案,查出得标的力拓公司涉嫌行贿公务员。

2008年 11月11日 特侦组第五度传唤陈水扁到案,历经近六小时讯问后,检察官以陈水扁涉犯重罪,向法院声请羁押陈水扁。

2008年 11月12日 台北法院裁定陈水扁羁押禁见。陈水扁被收押进台北看守所。

2008年 11月16日 陈水扁持续禁食五天,被看守所戒护至医院强制送医。

2008年 12月12日 针对陈水扁及其家庭所涉机要费案、洗钱案、南港展览馆工程案以及龙潭购地案,台检方侦办终结,对陈水扁、吴淑珍等14名被告提起公诉。起诉书未对陈水扁家人具体求刑,但请求法院对陈水扁“依最严厉之刑量刑”;并认为吴淑珍恶行重大,要求“从重量刑”。

2009年1月19日 陈水扁家族四大弊案召开准备程序庭。

2009年5月5日 特侦组侦办陈水扁涉贪渎等案第二波案情侦查终结。检方依公务员对职务上的行为收受贿赂及图利等罪,将陈水扁及妻子吴淑珍追加起诉。

2009年5月11日 台北地方法院针对陈水扁延押与否展开评议,宣布将陈水扁继续羁押两个月。

2009年7月27日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家族弊案,从当日起到7月30日展开密集开庭,并进行言词辩论程序。

2009年9月11日 台北法院对陈水扁家族所涉机要费、洗钱、龙潭购地、南港展馆等弊案,进行一审宣判。

2009年9月24日 台湾高等法院在移审庭裁定将陈水扁继续羁押3个月,陈水扁提起抗告。

2009年10月8日 台湾“最高法院”以裁定延押理由不够严谨完整,宣布撤销台湾高院裁定。台湾高院依照规定将在24小时内重开陈水扁羁押庭。

2010年6月8日,陈水扁被控贪污“外交零用金”一案,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陈水扁无罪。陈水扁

2010年11月11日,原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与妻子吴淑珍等人因分别在公务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等弊案被控贪污、洗钱,台湾“最高法院”对其中两个案件终审定谳。依据最终判决结果,陈水扁在龙潭案中被判刑11年,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薰给款案部分被判刑8年。2010年12月6日,台“高等法院”裁定,陈水扁涉嫌贪污判刑定谳,共将执行十七年半。[1]

2010年12月2日下午13时许陈水扁在警方重重戒护下,陈水扁从台北看守所步上囚车,移往台北监狱服刑。由于龙潭购地弊案、陈敏熏买官案被判刑确定,因此陈水扁的刑度高于11年但低于19年。陈水扁成为台湾地区首位因案入狱的前领导人。 [2]

2011年1月18日,陈水扁被控贪污机密“外交款”案,一审获判无罪,台检方不服,提起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审理,18日仍判陈水扁无罪。

2011年8月26日,陈水扁与吴淑珍涉及“国务机要费案”,经更一审后大逆转,扁珍就涉及“国务机要费案”获判无罪。[3]

狱中“养家”

2011年9月台湾媒体报道,人在狱中的陈水扁已成为岛内史上最赚钱的囚犯,他单靠给《壹周刊》写专栏就能月入8万元新台币。而且这份工作还可以在文章中不断爆料,左打蓝右批绿,搅乱台湾政坛。

陈水扁没有银行账户,所以每月8万元的稿费直接打入扁子陈致中的户头。而陈致中日前因为在扁案中做伪证,丢掉了高雄市议员资格,正在失业中。有媒体讽刺,陈水扁身在狱中居然还担起养家重任,实属不易。[4]

涉案人物

扁案起诉与一审宣判

涉及案件 起诉罪名 求刑 一审宣判

陈水扁  机要费案

龙潭购地案

洗钱案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收贿 洗钱 最严厉制裁 无期徒刑

罚金2亿(新台币,下同)

褫夺公权终身

陈水扁夫人

吴淑珍 机要费案

龙潭购地案

南港展馆案

洗钱案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收赂 泄密

洗钱 从重量刑 无期徒刑

罚金3亿

褫夺公权终身

扁珍之子

陈致中 洗钱案 洗钱 从重量刑 判2年6个月

罚金1.5亿

扁珍之媳

黄睿靓 洗钱案 洗钱 从重量刑 判1年8个月

缓刑5年

罚金2亿

“总统府”前秘书长

马永成 机要费案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减轻或免刑 判20年

褫夺公权10年

陈水扁办公室前主任 林德训 机要费案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减轻或免刑 判16年

褫夺公权8年

陈水扁办公室前出纳 陈镇慧 机要费案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免刑 免刑

吴淑珍兄

吴景茂  洗钱案 洗钱 减轻或免刑 判2年

缓刑5年

罚金300万

吴淑珍嫂

陈俊英 洗钱案 洗钱 减轻或免刑 判2年

缓刑5年

罚金300万

吴淑珍同学

蔡美利 洗钱案 洗钱 减轻或免刑 --

蔡美利弟弟

蔡铭杰 龙潭购地案

洗钱案 收贿

洗钱 减轻或免刑 判2年

褫夺公权1年

缓刑5年

罚金1000万元

蔡美利弟弟

蔡铭哲  龙潭购地案

南港展览馆案

洗钱案  收贿

洗钱 减轻或免刑 判2年

褫夺公权1年

缓刑5年

罚金300万元

力麒负责人

郭铨庆  洗钱案 洗钱 减轻或免刑 3个月改为6个月

褫夺公权1年

竹科管理局前局长

李界木 龙潭购地案 收赂 减轻或免刑 判6年

褫夺公权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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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19 7: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