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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情场之争》
释义

§ 影片简介

纽约某所大学的三个单身汉每个周未都在一起聚会,讨论他们最喜爱的活动--“追女人”游戏。他们是:一个嘴边常常挂着“我们以前见过面吗?”的“雅皮士”布拉德;一个经常出没于咖啡馆寻找片刻感情寄托的剧作家泽克,一个在女人中间总找不到自信而又不肯对同伴承认的乔纳森。他们谈论的话题是上一周怎样"泡"女孩子的趣事,有的颇有启发性,有的又令人厌恶,偶而言辞又是放荡的。然而,这一次情况却有些复杂,因为他们不约而同地开始追逐同一个“完美”女人----梅(阿曼达-皮特饰)。他们开始使出各自追女孩子的“绝招”,为了博得梅的爱,争执无可避免地在三个朋友间爆发了。转眼间,这个小集团的友谊与命运都变得那么飘忽不定。梅发现每个男孩子都有各自的迷人之处,她会选择谁呢?你一定会大跌眼镜的。

§ 幕后花絮

在朗的美国时期作品中,相对出色的的普遍带有黑色风格。比如《狂热》 《猩红大街》和《狂怒》。可惜的本片不在此列。这部改编自英国著名惊悚小说作家格林汉姆·格林的同名小说的作品,从题材上看,更像接近于希区柯克式的风格:有着犯罪史的男主人公刚刚出院(精神)便误打误撞的因一块蛋糕与某间谍集团发生了矛盾和冲突。进而遭到对方的不断陷害和追杀。可是他凭着智慧勇敢,以及此类影片必不可少的红颜知己的鼎力帮助,最终赢得了警察的信任,一举捣毁了这个间谍集团。

《情场之争》

不知道是因为影响力有限制约了选角范围,还是出于对此类英式惊悚题材的角色特征认识不够深入,朗为本片的所挑选的演员总感觉差强人意。男主人公的扮演者雷·米兰论演技没有话说。他曾经凭借在比利怀特的《周末》中的出色演绎获得过奥斯卡最佳男演员。但他那略带阴险的嘴角眉梢,显然更适合表现性格更为复杂的一些人物。甚至是反面人物(如希区柯克的《电话谋杀案》),而不是本片中的男主角。善良、无辜、被冤枉且为美女所吸引,这样的角色还是加里格兰特那种类型更为适合。女主角的扮演者就差太多。缺少明星魅力。同时,朗在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段落中,并没有给予更多感情互动。以至于我们很难理解当,米兰走投无路的时候为什么要给女主角打电话,而对方为什么真就欣然相助。

本片结尾通常被人诟病。理由是因为警察的突兀介入产生了反高潮效果。个人认为有一定的道理。在所看过的一些格林汉姆的小说改编电影当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编导对警察角色在故事主要情节发展中的定位不是很清晰合理。《第三个人》的结尾,马丁不过是与英国警察搜捕队同行的的一名美国作家。可为什么最终只有他这个业余执法人员才能去完成大义灭亲?显然这里刻意安排的戏剧化成分居多。而《坍塌的偶像》中,同样是警察,对于男管家的太太坠楼一事的判断的反复无常也多少影响了剧情的发展的合理性。希区柯克曾说过,悬疑惊悚电影不能让警察参与太早,因为如果那样的化,男主角所面临的危险性就被降低。于是也就必然导致观众的移情度的降低。当然,除非是你能设计为他同时被警察和匪徒双重追杀。看来还是很有道理的。

§ 媒体报道

2007-04-07 20:16:48

来自: zoepea (深圳) 《情场之争》

Duets / 情场之争的评论

Gwyneth与其老爸在银幕上的最后一次合作

没想到她除了会演戏也有一把出色的嗓音

跟故事情节相比还是里面的歌好听

大部分演员都是真声献唱

原来Paul Giamatti(杯酒人生)也很能唱

不能小看他们混这一行的

§ 精彩剧照

《情场之争》

§ 相关评论

看完这部片,让我知道了生活态度有多么重要

挺喜欢看Gwen老爸对那个Cab boy说"Nice Pay Job"后,那个Boy的会心一笑,其实一切本无贵贱,重要的是怎么去find peace with yourself.

另外片尾曲>也是相当的出采,象一颗融化的糖一般融化在你心中.

好吧,我先做一个复述练习:

马修.斯卡德从警校毕业后,被分配和一个叫文斯.马哈菲的老手同组。马哈菲在那一行混了三十多年。马修从他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包括该学的和不该学的。一天晚上,他们接到了一个家庭滋扰的检举,是邻居打的电话。地点在布鲁克林的公园坡地。可是等他们到了那儿,按了门铃,出来了一男一女,看起来一点都没有发生过争吵或者出现暴力事件的样子。那对男女对邻居的检举很吃惊。“啊,我们太吵了吗?我们本来在讨论一件事,后来就演变成了小小的口角,也许还相互间吼了几句。就是这样,我们吵到别人了吗?老天,下次我们会注意的。”他们都很镇定也很合作。马修都已准备好向他们道晚安以继续别的任务了。

但是马哈菲却看出这里头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开始东拉西扯地拖延时间,直到他听到了房间里传来了一丝微弱的呻吟。马哈菲推开了他们,发现在一扇门背后有个小女孩蜷缩在那里。她遍体鳞伤,满身淤青,手臂上还有被烟烙的痕迹。不过那对夫妻一口咬定这些都是她自己弄伤的,他们可碰都没碰一下。那年头虐待儿童很少会被起诉,尽管医生证实那孩子的伤是由殴打造成的。但这奈何不了那对父母,只好把他们放了。不过在这期间,马哈菲做一件事情,他拍下了她身上的伤痕。三四天以后,他们找到了那个男的平常喝酒的地方。马哈菲来到一帮大汉面前,问他们认不认识那家伙。他们说认识。“你认为他这个人怎样?”“当然,是一个不错的人。”寒暄完后,马哈菲拿出为孩子拍的那些照片给他们看。那些照片都做了放大,自然那些伤也就更显目了。马哈菲说,“看看,这就是你们口中的好人,他就是这么对待自己的孩子的。好好看看,这个混帐的东西。”他接着说,他是警察,但是他对他一点办法都没有。但是他们可以,不是吗?他们完全可以为这个孩子做点事情。结果他们真的做了。后来马修知道,那个男的在医院里躺了整整一个星期。但是他死也不说是被谁打的。这也是马修从马哈菲身上学到的东西:永远也不要去做那些别人可以代劳的工作。

马修.斯卡德一直以来都没有违背这样的忠告。举例而言。比如在《屠宰场之舞》前,他很少作为一个惩罚者的身份出现。对于马修来说,寻找真相才是最重要的。

对罪恶,马修并不嫌恶,甚至有点认同感。他身边就有很多从事犯罪活动的朋友。我想,这是他对自己所处的世界一种妥协。那种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菲利普.马洛式的愤世嫉俗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玩世不恭的、犬儒主义者的态度。这也是我喜欢马修这个人物的原因。他没有拔高自己,他把自己的姿态放得很低。他首先便认为自己是个有罪的人——他在执行公务时不小心打死了一个小女孩后,便离职做起了没有执业牌照的私家侦探。他还放弃了家庭和妻儿。这一自我放弃、甚至是自我放逐的本身就是源于他的罪恶感。对马修来说,让他扮演上帝的角色是多么荒诞可笑。马修要的只是查询真相,仅此而已。别人可以代劳的工作,比如审判、惩罚,他很少会去做。但在《屠宰场之舞》里,马修第一次做了本来别人可以代劳的事情。长话短说。这一次马修.斯卡德偶然间得到了一盒录像带。里面记录一男一女性虐待一个小男孩,最终残酷的将其杀死的全过程。这对男女根据后来查证就是斯特德夫妇。跟前面我所复述的故事相似,警察拿他们一点办法也没有。你不能拿那样的一盒录像带作为证物。不仅是因为录像中的两人都戴着面罩,或者穿着只露出双眼的橡皮衣服,也是因为那样的色情、暴力场景过于刺激,不宜在法庭公开。怎么办?马修最终决定自己拿起左轮手枪把他们干掉。这一行动,使得马修苦心经营的侦探世界,变成了一个类似于武侠世界中的江湖。

事后,马修跟米克交谈时说,“我猜自己认定了马哈菲那套是错的,或者说他的忠告不适用这个特殊的情况。把坏事交给别人去做,感觉起来怎么样都不对。如果我自己判他们死刑,就要亲眼看着他们被吊死。”

题外话:

M问我为什么会喜欢马修.斯卡德这一系列。他说,麦克.康奈利要比他写得好多了。麦克.康奈利小说的结局总是在你的意料之外,真相总是被一系列伪真相包裹着,就像你有时会看到的周末反转剧那样,当然要比那高级很多。我当时也不知道该怎么样说好。如果我告诉他,我喜欢马修叙述的调调,或者,我告诉他麦克.康奈利写得太像他妈的侦探小说了。我的意思,我喜欢马修.斯卡德系列,也许就是因为它不怎么像一般的侦探小说。这些理由都太抽象了。这回我看《屠宰场之舞》,我终于可以找到了一个比较具体的理由。我说,在劳伦斯.布洛克这里,我可以读到很多有意思的闲笔,一些无关紧要的小故事。比如,你会看到,一个自称是TJ的黑人小伙子跟着你走过第四十二大街,一个劲儿的问你,你想要什么。当你回答,你什么也不想要时,他会说,不可能,在第四十二大街,每个人都有他想要的东西。于是你问他,那你想要什么呢,TJ?他会说,他想知道,别人想干什么。他一天到晚都挖别人的心思,这正是他想要的。

你看,M,在麦克.康奈利那里可找不到这样的闲笔。

§ 阅读链接

http://www.douban.com/review/1142582/

§ 参考资料

http://www.dyddy.com/html/movie_detail/1/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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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1 11: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