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马芳庭 |
释义 | § 基本资料 职业:劳动模范 祖籍: 山东省莱芜县 马芳庭 河北赞皇人 1950年任皖北区党委委员兼组织部部长, 1952年1月任安徽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人事厅厅长,同年12月调纺织工业部任人事司司长。1956年后,先后任部长助理兼任人事司司长、部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纺织干部学校校长等职务。1959年3月任北京化工学院党委书记,1960年兼任院长。马芳庭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1979年得到平反,复任北京化工学院党委书记。 原北京化工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马芳庭同志(正部长级医疗待遇),因病于2005年7月14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4岁。 § 生平 1952年,马芳庭积极组织互助组,并主动帮助组员解决生产中的困难,事迹曾登载于《山西日报》。第二年,在互助组的基础上,带领16户农民在东关村建立前进农业社,被推选为社长。 1954年春,他开始进行科学种田实验,在9亩蒜地起垄间作豆角,又用自己的1.2亩土地作棉蒜间作实验。秋收后,9亩蒜地间作豆角,亩均收获蒜1.3万头,豆角750公斤,1.2亩棉花间作大蒜,收获大蒜1.6万头,籽棉436公斤,1亩田顶2亩收。这年冬天,他被评为山西省劳动模范,参加了山西省农业劳模会议。 1954年实行粮、棉、菜间作获得丰产,亩产粮食1014斤、皮棉202斤、蔬菜15884斤,1955年获农业部爱国丰产奖。 1955年,他领导东关前进社治水治土,墁滩淤地, 1956年所领导的农业社粮食平均亩产超过千斤。 1957年获全国农业劳动模范称号。到1963年新墁土地210亩。同时,继续带领村民进行间作套种科学实验,创出了一条粮、棉、菜多种作物立体栽培法,使土地利用率提高三倍以上。 1962年亩均产粮557公斤,产菜5320公斤;亩均产皮棉101公斤,产菜5000公斤;单种菜田平均田产9300公斤。在不断探索粮、棉、菜高产丰收规律的同时,他严格执行劳动定额管理制度,坚持按劳分配,迅速改变了东关大队的落后面貌,先后4次参加山西省和全国劳动模范大会,受到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的接见。 1964年“四清”运动中,马芳庭遭到清查, 1965年1月调到临汾县郭家庄大队任主任。1967年1月,又被当作“走资派”揪回东关大队先后批斗30余次,身心遭到摧残。 1971年以后,马芳庭先后任李庄大队革委会主任、县知青队大队长、临汾地区五七干校副校长、山西省小麦研究所副所长、山西省政协委员等职。 1981年11月,马芳庭从山西省小麦研究所调回翼城,任翼城县政协副主席,1984年病休离职。1990年病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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