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居举 |
释义 | § 简介 陈居举 (1015--1086年)名 ,三岁父亡,长大后袭父荫补太庙斋郎。任罗源县令时,兴办学校,教平民子弟识字,凿渠疏泉,灌溉农田上千亩,颇有政绩,任惠州知州期间,了解到境内有一湖泊干涸已久,但百性仍要交纳鱼税,便主持开凿丰湖,恢复渔业生产,使百姓从中得利。他后在宿州开封、泉州等地任职,按旧例,泉州港入境的外国商人只能到广东进行交易,否则货物将被没收,陈居举上疏,建议在泉州设立市舶司,促进了泉州经济的发展。不久因陷失青苗钱一案被罢官,泉州市民闻讯,3日内捐资50万两为他赎罪,第二年释放后出任尉州知州,上任后修长堤10里,以防范皖溪水患,第二年洪水暴涨,水位高至堤顶,但没有造成祸害,受到百姓称颂。 § 备注 之后,再任惠州知州,遇久旱无雨,他教农民用牛车水灌入东湖,使4万顷农田得到灌溉,晚年以朝议大夫告老辞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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