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郭琇 |
释义 | § 郭琇(1638~1715) 1670年(清康熙九年)中进士,字瑞甫,号华野,即墨城郭家巷人,1679年(清康熙十八年)授吴江县令。处事精明干练,善断疑案;征收田赋时实行“版串法”,以杜绝吏役舞弊自肥之风。在任七年,“治行为江南最”。 1686年(清康熙二十五年),由江宁巡抚汤斌举荐,升任江南道御史。 1688年(清康熙二十七年),郭琇上《参河臣疏》。陈述河道总督靳辅在户部尚书佛伦支持下治河措施不当,致使江南地区困于水患,百姓怨声载道。由此,靳辅被罢官,佛伦被降职,郭琇升任佥都御史。接着,他又冒着丢官丧命的风险上《纠大臣疏》,弹劾“势焰熏灼,辉赫万里”的英武殿大学士明珠及余国柱等,揭发他们结党营私,排陷异己,贪污收贿等罪行,致使明珠被罢官,余国柱等人被逐回籍。郭琇也由此受到康熙皇帝的器重,不久升任左都御史。次年,他又上《参近臣疏》,弹劾皇帝宠臣少詹事高士奇、原任右都御史王鸿绪和给事中何楷、修撰陈之龙、编修王顼龄等植党营私、以权谋私、徇情枉法、贪污自肥等罪。结果高士奇等一伙权臣被罢官。郭琇的三大疏引起“群党侧目,百端交构”。不久,便遭明珠余党诬陷,被罢官回乡。 1699年(清康熙三十八年),皇帝南巡,郭琇到德州迎驾。康熙以郭琇为吴江县令时,政绩显著,且有胆识,复起用为湖广总督。郭琇到任后,极力整顿吏治,清除弊政,提出将黄州、武昌二府所征军粮改为折色,以节省运费,减轻百姓负担;减征江夏等13州县田赋;豁免江夏、嘉鱼、汉阳三县有赋无田的田赋和清丈土地等建议,均得到皇帝赞赏,得以实行。湖广百姓大受其益。 § 附注 1710年(清康熙四十年),郭琇曾多次以病请求辞官,康熙皇帝以“思一人代之不可得”为由予以拒绝。翌年,郭琇因具报苗民起义情况不实,遭权臣借机排斥,被罢官。1715年(清康熙五十四年)病故于即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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