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野利仁荣 |
释义 | § 简介 西夏建国初,他任没宁令(天大王),主持政务,为制定国家典章制度出力颇多。大庆元年(1036年)创蕃书,被景宗定为国字,颁行全国。同年,他奉命主持新设的蕃汉二字院(相当于今外交部)。天授礼法延祚二年(1039年),又受命主持筹建蕃学(西夏学校),用西夏文翻译汉文典籍《孝经》、《尔雅》、《四言杂字》,并教授蕃、汉官员子弟。他是党项族官员中学识较高的一位,对西夏的政治和文化建设贡献很大。死后,赠富平侯。天盛十四年(1162年),西夏仁宗李仁孝为表彰其制蕃字功,追赠为广惠王。 § 民族精英 野利仁荣是党项民族的精英,具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责任感。他坚决反对“用夏变夷”,即用汉文化取代党项民族文化的全盘汉化方针。他认为“一王之兴,必有一代之制……昔商鞅峻法而国霸,赵武胡服而兵强。国家表里山河,蕃汉杂处,好勇喜猎,日以兵马为务,非有礼乐诗书之气也。惟顺其性而教之功利,因其俗而严其刑赏,则民乐战征,习尚刚劲,可以制中国,驭戎夷,岂斤斤言礼义可敌哉”。他的这些主张,就成为元昊立国的基本方略,也对西夏民族文化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元昊让他担任谟宁令(天大王)之职,是元昊身旁的主要谋士,也是夏国的精神领袖。 § 主要贡献 野利仁荣一生的重要贡献,就是遵照元昊的意见,仿照汉字特点,创制出党项族历史上特有的蕃书,即西夏文。他奉命演绎的蕃书“成十二卷,字体形方整,类八分”,约有6000多字。西夏大庆元年(1037年),元昊下令把他所创制的“蕃书”尊为“国字”,强行在国内推广使用,规定“国中艺文诰牒,尽易蕃书”;在外交文书中,凡与宋朝的文书交往,采用汉蕃文并列,而与其它少数民族政权交往,则采用双方蕃文并列。野利仁荣还特别重视培养本民族的文化人才,他主持在夏国内建立蕃学,并亲自主讲蕃学,培养了不少精通蕃汉学的专门人才。野利仁荣还倾注大量心血,把汉文的《孝经》、《尔雅》、 《四言杂字》等书译成西夏文,为推广西夏文字,发展西夏文化做了大量不可磨灭的贡献,被夏国人民尊为“圣贤师”。大约创作于夏仁宗乾祐十六年(1185年)的一首名为《颁师典》的西夏文诗歌中,曾赞扬了野利仁荣造字和办学的功绩。诗歌在叙述了汉族、吐蕃族各有文字后写道:“各有语言各自爱,各有文字各自敬;吾邦亦有圣贤师,伟大名师数野利;天上文星东方出,用字引导西方明;招募弟子三千七,一一教诲成人杰。”野利仁荣还在改定本民族礼乐,建设本国官制等方面,同样有许多重大的贡献。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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