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鄂豫边红军游击战 |
释义 | 中文名称: 鄂豫边红军游击战 发生时间: 1936年1月至1937年 发生地点: 河南、湖北两省边界 § 事件介绍 1934年11月,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五军长征后,在湖北、河南两省边界地区坚持斗争的中共鄂豫边工作委员会,为开展鄂豫边游击战争,于1935年7月改称中共鄂豫边省委员会,并确定在信阳天目山山区建立游击根据地。经过1年多的艰苦工作,于1936年1月组成了一支7个人、3支枪的游击队,鄂豫边省委书记张星江兼任指导员,周骏鸣任队长,在桐柏山区开展游击活动。先后在信阳、确山等县消灭了几个反动联保主任和恶霸地主,部队发展到20余人,10余支枪,并在信阳、确山两县边界建立了活动点。3月27日,鄂豫边省委组织唐河、泌阳、桐柏等县100余名党员和群众,协同红军游击队袭击了桐柏县平氏庙会,从土豪劣绅手中夺得17支枪,在转移中被敌包围,部队受较大损失,张星江不幸牺牲。此后,仝中玉继任省委书记,领导鄂豫边区军民继续开展斗争,建立游击武装。5月,驻豫南国民党军4个营及2个保安大队向鄂豫边游击区发动进攻。游击队在省委领导下,采取“化整为零”的策略,分赴泌阳、确山和信阳发动群众,秘密建立党和群众组织。1936年9月,王国华任省委书记后,游击队发展到100余人,在攻占地主、土豪围寨的同时,还积极做土匪武装的争取工作和对“清剿”军的团结抗日宣传工作,与国民党东北军1个师达成互不攻击的协议。1937年冬,确山、信阳、桐柏、泌阳等县境的游击区连成一片,部队发展到300余人,并改称豫南人民抗日军独立团。1938年1月,鄂豫边红军游击队改编为新四军第四支队第八团,部队发展到1300余人,在信阳县集结后,奔赴抗日前线。 § 事件意义 鄂豫边红军游击战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从无到有,从7个人3支枪发展到300余人,根据地不仅没有丢失而且不断扩大,其根本经验就在于: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总结斗争的经验教训,适时改变斗争的形式和组织方式,采取灵活的游击战术和斗争策略。 主题关键词: 游击战争 根据地建设 分类: 民主革命战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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