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货币需要量规律 |
释义 | § 简介 货币需要量规律 货币流通规律(law of the circulation of money) 货币流通规律也叫货币需要量规律,它是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的商品流通过程中客观需要的货币量的规律。货币流通规律的内容是:流通中需要的货币量,与待实现的商品价格总额成正比,与同一单位货币的平均流通速度成反比。这里有关流通中的货币指金属货币,所以,它也被称为“金属货币流通规律”。 在金属货币流通的情况下,由于金属货币具有贮藏手段的职能,能够自发地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使之同实际需要量相适应。因而不可能出现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 § 原理及其实践意义 (1)货币作为商品流通媒介的不断运动即为货币流通,货币流通规律就是一定时期内商品流通中所需货币量的规律。 一定时期内商品流通中所需货币量与商品价格总额成正比,与同一单位货币的流通速度成反比,这是金属货币作为流通手段时的货币流通规律的内容。纸币的发行量以流通中所需要的金属货币量为限。当纸币的发行量超过商品流通中所需要的金属货币量,引起纸币贬值、物价普遍上涨,就出现通货膨胀;相反,当纸币的发行量不能满足流通中所需要的金属货币量,则会导致纸币升值、物价普遍下跌,从而出现通货紧缩。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引起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还可以有其他多种因素(如成本、需求、产业和产品结构、体制等),但最基本的是货币供应量与货币需求量的对比关系。 (2)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都会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严重的通货膨胀会引起社会收入和国民财富的再分配,扰乱价格体系,扭曲资源配置,使整个社会经济生活出现混乱;严重的通货紧缩会使经济萎缩,失业增加,人民生活水平下降,引发社会和政治问题。遵循货币流通规律,防范和消除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对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公式 货币需要量规律 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需要多少货币,主要取决于: ①商品交换规模。也就是一个时期内进行交换的商品价格总额,它是由两个因素决定的:即商品的数量和各种商品价格的乘积。假如价格已定,流通的商品量愈大,需要的货币量也愈大。如果投入流通的商品量是已定的,那末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就取决于商品的价格水平。价格愈高,所需要的货币量也就愈多。所以,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总是与商品的价格总额成正比,也就是同商品数量和商品价格这两个因素的变化成正比。 ②货币流通速度,也就是同一货币在一定时期内转手的次数。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与货币的流通速度成反比例:即货币的流通次数增加,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就会减少;货币的流通次数减少,货币量就会增加。正是由于货币流通速度这一因素的作用,流通中实际所需要的货币量总是小于商品的价格总额。 因此,商品流通中的货币量与商品价格总额、货币流通速度之间的关系, 可用公式表示如下: 商品价格总额/同一单位货币的平均流通次数=商品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 可以看出,根据马克思的货币流通规律,物价水平和社会商品可供量同流通中的货币必要量成正比;而货币流通速度同流通中的货币必要量成反比。 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的货币流通规律是在金属货币流通的条件下提出的。在不兑现的纸币流通条件下,因纸币本身没有内在价值,过多的纸币也不会自动退出流通。因此,在社会商品可供量和货币流通速度一定时,流通中的纸币数量倒决定了一般物价水平。 § 决定因素 根据这一规律,商品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取决于三个因素: ①参加流通的商品量; ②商品的价格水平; ③货币的流通速度。 但影响流通中货币量的这三个因素可以依不同方向、不同比例发生变化。因此,待实现的价格总额以及受价格总额制约的货币流通量,也可能有多种多样的组合。在商品价格不变时,由于流通的商品量增加,或者货币流通速度减慢,或者这两种情况同时发生,货币流通量就会增加。反之,由于商品量减少,或者货币流通速度加快,货币流通量就会减少。在商品价格普遍提高时,如果流通的商品量依相同比例减少或流通的商品量不变,而货币流通速度依相同比例增加,货币流通量就会不变。如果商品量的减少或货币流通速度的加快比价格的上涨更为迅速,货币流通量就会减少。在商品价格普遍下降时,如果商品量依相同的比例增加,或货币流通速度依相同的比例减慢,货币流通量仍会不变。如果商品量的增加或货币流通速度的减慢比商品价格的跌落更为迅速,货币流通量就会增加。货币流通量取决于商品价格总额与货币流通的平均速度这一规律也可以表述如下:已知商品价值总额和货币流通的平均速度,流通中的货币量取决于货币本身的价值。这就是说,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条件下,流通中的货币量是由它自身的价值决定的。 § 信用制度对货币流通量的影响 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信用制度的发展,有一些商品赊销出去,在计算货币量的时期内并不需要付款;有许多商品虽然不是在此期间出售,而是在过去出售的,但由于赊购的付款日期正好约定在计算期内,却需要在此期间用货币支付;同时,还有许多商品是由商品生产者互相销售的,因此,他们之间并不需要全部用货币来支付,只需多购者偿付互相抵消后的价格差额就可以了。在这种情况下,计算全部商品的价格总额时,就必须减去赊销的商品价格总额(即延期支付的总额)和相互抵消的商品价格总额,再加上过去销售而到期必须支付的商品价格总额,这才是真正在这一时期内需要用货币作为媒介来完成商品交换的总额。这样,原来的货币流通量的公式应该扩充为: (全部商品价格总额-赊销商品的价格总额-相互抵消的商品价格总额+到期必须支付的商品价格总额)/同一单位货币的平均流通次数=商品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 § 自发调节 货币需要量规律 在现实的交换过程中,商品流通的数量和价格总额是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同一单位货币的平均流通速度也是在经常变化的。因此,货币的实际需要量是一个经常变动的量。但在金属货币流通的情况下,由于货币本身具有价值,能够执行贮藏手段的职能,因而可以自发地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以适应商品流通的需要,不会过多,也不会过少。当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过多时,也就是货币量供过于求,货币就会贬值。 这时,货币的所有者就不愿把自己的货币按贬低了的价值去交换商品,而宁可把货币贮藏下来,这样就使一部分货币自发地退出流通领域,货币过多的情况就会消失。而当货币短缺、货币求过于供时,货币就会升值,从而能用同样的货币换回更多的商品,它会刺激货币贮藏者把自己手中的货币投入流通。这样就使流通中的货币增加。所以货币发挥贮藏手段的职能,就能够在流通中的货币量过多、过少时进行自发的调节。货币的贮藏职能好比是货币贮藏的蓄水池,对于流通中的货币来说,既是排水渠,又是引水渠,因此,货币并不会溢出它们的流通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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