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苏州大学法学院 |
释义 | § 历史 苏州大学前身是著名的东吴大学(Soochow University)。本世纪上半叶,她以法学教苏州大学法学院育享誉海内外,时有"南东吴、北朝阳"、"法官出朝阳,律师出东吴"之称。东吴大学特别是她的法学院,曾培养出一批杰出的政治、法律学者或知名人士,如费孝通、雷洁琼、孙起孟、董寅初、赵朴初、谈家侦、王宏惠、董康、杨铁樑、王绍堉、倪征×、梅汝璈、吴德熊、李浩培、吕光、桂裕、丘汉平、梁鋆立、张志让、查良鉴、查良镛(金庸)、盛振为、何世祯、马汉宝、姚淇清、陈霆悦等,堪称一时之盛。1952年院系调整时,东吴大学改名为江苏师范学院;1982年改名为苏州大学。1982年复设法律系,1986年扩建为法学院。 § 现状 现设法律、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律师四系,并设比较法研究所和东吴律师事务所。现有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点1个,法理学、行政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硕士点3个。行政法学专业为省级重点学科,受省政府专项经费资助。现有正副教授18人,讲师20作人,其中有硕士以上学历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者占近50%。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已列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试办单位。现每年招收全日制本科生200余人,专科生30-50人,并开设了法律专业大专函授班、专业证书班、本科进修班、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项目。自1982年以来,已为社会培养硕士生、本科生、专科生等各类专门法律人才近5000人。 长期以来,本院教师兢兢业业、努力耕耘,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就,先后获国家级教学奖、科研奖等3人次,获省级教学奖、科研奖等12人次,获评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次,获评省级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2人次,7人被评为苏州大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先后承担(主持)国家级社科研究项目5项,省级研究项目20余项,出版各类专著、教科书、译著等60余种,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其中包括在海外学术刊物及国内权威刊物发表的论文50余篇)。 近年来,本院对外学术交流也有重大发展。先后有25人次赴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新加坡、香港、日本等地进修、讲学、参加学术会议、访问,邀请外籍及台港澳专家讲学70人次。行政法重点学科还与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法制研究所等实际部门开展了合作研究。 苏州大学已进入国家"211"工程,我院"现代政府法律管理"科研项目也已被列入"211"重点资助项目。本院师生员工将抓住机遇,同心同德,弘扬东吴法学传统,再创辉煌!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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