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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蟒袍
释义

§ 基本简介

蟒袍蟒袍,又被称为花衣,因袍上绣有蟒纹而得名。徐珂《清稗类钞》服饰类:蟒袍,一名花衣,明制也。明沈德符《野获编》云:蟒衣,为象龙之服,与至尊所御袍相肖,但减一爪耳凡有庆典,百官皆蟒服,於此时日之内,谓之花衣期。如万寿日,则前三日后四日为花衣期。

蟒袍在明代是官员的朝服,到清代才放宽限制,上至皇子下至未入流者都可穿服,只在颜色、蟒数上有区别限制。《钦定大清会典》卷四十七:蟒袍,亲王、郡王,通绣九蟒。贝勒以下至文武三品官、郡君额驸、奉国将军、一等侍卫,皆九蟒四爪。文武四五六品官、奉恩将军、县君额驸、二等侍卫以下,八蟒四爪。文武七八九品、未入流官,五蟒四爪。《清史稿》卷一百三志七十八:皇子:蟒袍金黄色,片金缘,绣文九蟒,裾左、右开。(初制,皇子冠服,凡庆贺大典,冠用东珠十三颗镶顶,礼服用秋香等色,五爪、三爪龙缎,满翠八团龙等缎,束金镶玉嵌东珠带)。《红楼梦》第十五回,北静王水溶穿着江牙海水五爪坐龙白蟒袍。

龙袍、蟒袍下端斜向排列的线条称“水脚”。水脚上有波涛翻滚的水浪,水浪之上又立有山石宝物,俗称为“江牙海水”。海水有立水、平水之分。立水指袍服最下摆条状斜纹所组成的潮浪;平水指在江牙下面鳞状的海波。海水意即海潮,潮与朝同音,故成为官服之专用纹饰。江牙,又称江芽、姜芽,即山头重叠,似姜之芽,除表示吉祥绵续之外,还寓有国土永固之意。

明代官吏朝服与公服戴乌纱幞头、穿织金蟒袍的官吏。明代文武官员服饰主要有朝服、祭服、公服、常服、赐服等。蟒袍是一种皇帝的赐服,穿蟒袍要戴玉带。蟒袍与皇帝所穿的龙衮服相似,本不在官服之列,而是明朝内使监宦官、宰辅蒙恩特赏的赐服。获得这类赐服被认为是极大的荣宠。[1]

§ 清代蟒袍

蟒袍蟒袍是文武官员最常用的礼服,因袍上绣有蟒文而得名。关于蟒、龙的区别,历来没有明确的答案。一般根据《野获编》“蟒衣为象龙之服,与至尊(即皇帝)所御(龙)袍相肖,但减一爪”及《大清会典》中“凡五爪龙缎立龙缎团补服官民不得穿用。若颁赐五爪龙缎立龙缎,应挑去一爪穿用”的禁例,得出五爪为龙,四爪为蟒的结论。其实不尽然。因为人们在各个时期对蟒和龙的概念并不是固定的。

龙不完全是五爪,蟒也不完全是四爪。到了清代,尽管在名称上将龙、蟒划分得十分清楚,但在图像的反映上往往是一致的。地位高的官吏照样可穿“五爪之蟒”,而一些贵戚的到特赏也可穿着“四爪之龙”。至于,何时为龙,何时为蟒。主要在当时的社会等级制度比较严格,龙被视为帝王的化身,除帝后及贵戚外,其他人不得“僭用”,所以同样是一件五爪龙纹袍服,用于皇帝的可称为龙袍,而用于普通官吏时,只能叫蟒袍。在颜色上,只有皇族可用明黄、金黄及杏黄。普通人一般为蓝色及石青色。

清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辞岁》:“凡除夕,蟒袍补褂走谒亲友者,谓之辞岁。”《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七十回:“原来那位新人,早已把凤冠除下,却仍旧穿的蟒袍霞帔,在新牀上摆了一副广东紫檀木的鸦片烟盘,盘中烟具,十分精良,新人正躺在新牀吃旧公烟呢。”洪深《戏剧导演的初步知识》下篇二:“旧戏行头中的蟒袍长靠,仍得用一主色,使全体有混一的倾向的。”参阅《清通志·器服三》。

§ 女性蟒袍

蟒袍男蟒袍主要以四爪龙为图案,女蟒袍则多以龙或凤为设计。在古代,常以凤代表贵妇、后妃的身份,所以宫装以凤凰、牡丹及其他花草纹样为主要图案。女蟒上饰凤凰朝阳、凤彩牡丹图纹,为皇后、贵妃、贵妇及女将等穿用。凤凰所谓“戴德、负仁、报忠、挟义”之说,乍看颇令人不解(然而此说在古代流传颇广)。对此,《抱朴子》中却有一种解释:

“夫木行为仁,为青。凤头上青,故曰戴仁也。 金行为义,为白。凤颈白,故曰缨义也。 火行为礼,为赤。凤嘴赤,故曰负礼也。  水行为智,为黑,凤胸黑,故曰尚知也。 土行为信,为黄。凤足下黄,故曰蹈信也。”

纹样:第一类为饰金龙九条,间以五色云纹及福、寿纹,下幅饰八宝立水,领托前后正龙各一条,左右及交襟处饰行龙各一条,袖相接处饰行龙各二条。绵、夹、裘根据季节而定。皇贵妃龙袍与此相同为黄色,贵妃及妃龙袍用金黄色,嫔龙袍为香色。第二类为织绣五爪金拢八团,两肩、前胸、后背饰正龙各一条。襟饰行龙四条。下幅饰八宝立水,其它与第一类龙袍相同。第三类为下幅无纹样,其它与第二类龙袍相同。

秦良玉蟒凤袍:明代秦良玉锦袍也是蜀中今所见稀罕绣品。一为秦良玉蓝缎平金绣蟒袍,胸背襟袖均并金刺绣蟒纹,又间彩绣万福、如意、云纹、宝相花纹等;一为黄缎秦良玉平金绣蟒凤衫,除蟒纹,胸背又绣双凤,裙脚彩绣寿山福海,空白间绣彩云。秦良玉乃一代名将,崇祯帝曾召见并赋诗表彰其征战之功,云:“蜀锦征袍手制成,桃花马上请长缨,世间不少奇男子,谁肯沙场万里行”,身着蜀锦缎精绣蟒袍驰骋疆场,其俊美英武非男儿可比。服饰之用黄色在隋唐为皇帝所兴,宋元以后赤黄、丹黄、浅黄更为皇朝所专用。秦良玉因召赐“太子太保诰封一品夫人”,故可服黄缎蟒凤纹袍衫。原藏石柱县大都督府。[2]

§ 戏曲服装

蟒袍蟒,中国戏曲服装专用名称,即蟒袍。

程式性:是帝王将相等高贵身份的人所通用的礼服。

款式:齐肩圆领,大襟(右衽),阔袖(带水袖),袍长及足,袖裉下有“摆衩子”。周身以金或银线及彩色绒线刺绣艺术纹样。女式蟒与男式蟒大致相同。

溯源:蟒,源于明、清时代的“蟒衣”。明代“蟒衣”本是皇帝对有功之臣的“赐服”。至清代,“蟒衣”则列为“吉服”,凡文武百官,皆衬在补褂内穿用。衣上的蟒纹与龙纹相似,只少一爪,所以,把四爪龙称为“蟒”,遂名曰“蟒衣”。戏曲服装中的“蟒”即是明、清“蟒衣”基础上,经过装饰和美化后所形成的。

特点:蟒是装饰性极强的服装,它继承了中国历代服饰追求意境美,体现精神意蕴美的传统,即以服装来装饰人体。其长袍阔袖的服装造型,具有庄重感;华美的装饰图案,赋于象征意义。蟒的另一大特点是可舞性强,它摆脱了自然生活形态,不束腰,服装可任意摆动以表示人物情绪(玉带挂在衣上,仅起装饰作用);它借用夸张后形成的水袖,丰富表演动作,传达人物感情。

质料:大缎。

纹样:主要是龙及“蟒水”(海水江牙),陪衬纹样为日、山,流云、“八宝”、“八吉样”等。在封建社会中,龙是尊贵的象征,它符合帝王将相的高贵身份。龙的具体形状,有团龙、行龙、大龙等三种,有的端庄严谨,有的昂扬矫健,有的气势宏大。不同的龙形,在服装上各具特定的象征意义,分别适用于各种不同类型的人物。“蟒水”的具体形状,有弯立水、直立水、立卧三江水、立卧五江水、全卧水五种。蟒水的规范性也很强,使用何种蟒水,根据人物的类型而定。

色彩:主要使用十种纯色,分为“上五色”(正色)和“下五色”(副色)。上五色指红、绿、黄、白、黑,下五色指紫、粉(红)、蓝、湖、香。京剧服装继承了中国民族艺术的装饰色彩传统,大胆用色,色彩倾向鲜明,注重强烈对比。又因为它是一种“刺绣之服”,金银线(复合色)具有调和作用,所以,服装色彩既有强烈对比,又和谐统一,并且光彩灿烂,极为富丽。对于具体人物,力求扩展服装基色(主色)的面积,造成“一人一色”效果。用色也具有特定的寓意,根据人物的类型而定。

刺绣:主要有三种。分为彩色绒线绣、平金平银绣、圈金绒绣。绒绣俊雅清丽,圈金绒绣富丽辉煌,平金平银绣光泽夺目、大方而有气派。对绣法的使用,也根据人物的类型而定。

概括起来说,蟒的(类型化的)程式性、装饰性和可舞性,表现得很集中,很鲜明,可以说是典型地体现了京剧服装的艺术特点。各种类型的穿蟒人物在服装上使用特定的色彩、纹样,并且在绣法上形成一套约定俗成的为观众所熟悉的艺术语汇,以表示其身份、品质、性格的综合特征。

§ 历史回顾

据《林氏族谱》记载,奉政大夫第为林适中于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所建。林适中,字权先,号敬亭,和平安坳人,“生于康熙五十九年,殁于乾隆六十年”(公元1720-1795)。乾隆四十年选授河南舞阳县知县,历任滑县知县、开封通判、南阳府同知和河南省丁酉科(1777年)乡试同考官等职。他在河南任职期间,因修水利、救济灾民和治理黄河有功,被朝廷诰封为奉政大夫,官居正五品。

奉政大夫第依山而建,坐北向南,前低后高,整体布局为椭圆形,长95米,宽55米,主体建筑为三进七间布局。每“进”夹一天井,砖石墙,木架梁。凹肚门楼式大门,门额嵌一麻石匾,阳刻楷书“余庆楼”3个遒劲有力的大字。正厅、中厅装饰有华丽的屏风,栋桁均浮雕有花鸟鱼等。次间天井中一株粗壮的苏铁,相传是林适中手植,至今枝繁叶茂,据说每年开花。

官袍以石青色绸缎为主要面料,在阳光下呈现出一种红褐色光泽。左腋下有一衣带,斜衩处缀圆形镂空小铜纽扣,周身密布金绣图案,前后均有3条五爪金龙,两肩亦各有一条,共8条。胸前和背部的龙,首向正面,头部左右对称,双目圆睁,正视前方,蜿蜒而坐(据民间称,五爪为龙、四爪为蟒。清朝官袍通称为蟒袍,蟒与龙以爪区分,其余形、神无大异)。此官袍还绣有祥云、金菊、蝙蝠等图案,下端衣摆处绣有海浪,中有三山。官服下摆左右各有开衩。龙鳞及其它图案均以金黄色或蓝色线绣成,层层叠叠,甚是密厚,颜色逐层过渡,层次分明清晰,虽历经两百年风霜,仍如新绣一般。据悉,清朝的官服多有讲究,线外包金银的叫做平金绣,在夏服上用的叫戳纱绣,只用彩线而线外不包金银的叫彩绣。

据说,当年奉政大夫第建成后,有人上告朝廷,称林适中建房逾制,后朝廷派人调查,证实其并未逾制。林适中任官近20年,任职期间,朝廷每年拨3万两白银给他用于整修黄河水利。在其任职期间,负责河段未发生过决堤事故,曾受朝廷嘉奖,乾隆曾赐“皇恩叠赐”匾,此匾于“文革”时被毁,而官袍被收藏起来,幸免于难。[3]

§ 文物发掘

蟒袍一件清乾隆年间的彩绣官袍在和平县安坳镇(已并入彭寨镇)川九村委会新楼村小组被发现,并首次公开亮相。官袍现存于该村最大的古屋——奉政大夫第内,由61岁的村民林日新等人保管。林日新说,此官袍为其祖上所留,是清乾隆年间奉政大夫(正五品)林适中70多岁荣归故里时所携。

据史料介绍,清朝时的蟒袍为王公大臣及各级官员杂役最常穿的礼服,行制、文饰均同龙袍。据《大清会典》颁布的有关规定,蟒袍分四个等级:一、亲王、郡王、文武一品、二品除特赐穿金黄色者,蟒袍一律用蓝色或石青色,片金边缘、通绣四爪蟒九条。特赐五爪蟒者除外。二、贝勒、贝子、奉国将军、文武三品、一等侍卫蟒袍准用石青、蓝色片金缘,绣四爪蟒九条。三、奉恩将军、文武四品至六品官、二等侍卫为一等级,可着四爪蟒八条。四、文武七品至九品官着“过肩蟒”纹,全身共绣五蟒。照此规定,林适中时为正五品官员,“可着四爪蟒八条”。可笔者发现,官袍上的“蟒”均清晰地显示出“五爪”,五爪蟒袍只有“特赐”者方能着之。可是,在有限的史料记载中,并未见林适中被“特赐”的只语片言。

在《人民日报》上刊登的一篇学术论文里提及的一件清朝官袍与这里发现的官袍非常相似。文中说“民族文化宫博物馆收藏有一件清朝乾隆皇帝赐给云南车里宣慰使的官服。按照民间‘五爪龙、四爪蟒’的通称,这件龙褂前后两肩各绣之物皆为五爪,当属龙纹之列。且此龙褂绣四龙,龙首面向正面,头部左右对称,双目圆睁,正视前方,蜿蜒而坐,被称作坐龙,是龙纹中最为尊贵的纹饰。”该文还称:“按照清代服饰定制,龙袍只限于皇帝、皇太子穿用,而皇子也只能穿龙褂。五爪龙缎、金绣等都在官民禁止穿用之列,大臣官员有特赐五爪龙衣服及缎匹。四开衩的衣裾,宗室才可穿用,其他官吏士庶只能穿二开衩的衣式。团龙褂非奉上赐不得用五爪龙团花、四团龙,唯诸王有特赐正龙者才许使用。

据此,从和平发现的龙褂通身遍布金绣、四团五爪正龙图案以及四开裾样式等方面的特征来考证,此官袍不失为一件珍品。“那么,这件官袍是不是非林适中所着,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除林适中外,该家族尚未出过另一位比五品更大的官员。照此推测,如果在安坳发现的这件官袍的确是林适中所有,那么只能是因为他治黄有功而“奉上特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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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19 5:4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