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周易外传》 |
释义 | 《周易外传》 《周易外传》王夫之《周易外传》, 书分7卷,前4卷分论各卦,5、6卷论《系辞》,末卷论《说卦》、《序卦》、《杂卦》。共130余篇。书中提出“天下惟器”、“常而可依”的观点,通过“体用”、“有无”、“虚实”等范畴,指明客观事物互相依存“可依而常有”,绝非虚妄,“从其用而知其体之用”,“体用胥有而相需以实”,论证了世界统一于物质实体。强调“据器而道存”,“无其器则无其道”,“道因时而万殊”,论证了道随器变的进化史观。 书中针对佛、道二教的主静论和生死观,提出了“主动”、“尊生”的观点,认为“太虚本动”,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至常者生”,生生不息是宇宙的根本法则;“推故而别致其新”,“死亦生之大造”,旧事物的死亡正是新事物诞生的条件。书中把“知”、“能”视为人所独具的认识和实践的潜能,主张“知能同功而成德业”,反对“尊知而贱能”,强调充分发挥人的“知”、“能”作用。《周易外传》的这些思想,对以后中国资产阶级的启蒙运动曾产生过积极影响。 王夫之《周易外传》收入《船山遗书》中。1962年中华书局据金陵《船山遗书》刻本参照王嘉恺抄本、太平洋书店排印本进行对勘,并校、点、分段,出版了《周易外传》排印单行本,1977年又修订、重排、出版。 § 易礼源流 在王夫之《周易外传》看来,易与礼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在讨论易与礼之间关系时,王夫之追溯了周王朝的政治基础,认为“周以礼立国,而道肇于《易》。”(卷六)也就是说周礼的各种原则,是蕴含在《周易》中的,《易》是礼的源头。在历史上,将《易》与礼联系起来,并不是王夫之的创见,这是先秦时代就有的一种观点。当晋国的韩宣子在鲁国看到《易象》与《春秋》时,就曾慨然称许“周礼尽在鲁矣。”同样,在《易传》中,以礼释易的解释倾向也时有所见。王夫之在《易》与礼之间关系方面的创见,在于他对《易》为礼的源头作了新的论证,并认为以礼释易之所以可能,就在于易与礼之间有着一种普遍理与具体应用的关系。 《周易外传》 《汉书·艺文志·六艺略》在把古代学术分为六大类的同时,对各自的内涵及其关系作了区分,认为“六艺之文:《乐》以和神,仁之表也;《诗》以正言,义之用也;《礼》以明体,明者着见,故无训也;《书》以广听,知之术也;《春秋》以断事,信之符也。五者,盖五常之道,相须而备,而《易》为之原。故曰《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言与天地为终始也。”在此,《汉书》依刘歆的《七略》,提出了《易》在六经中居主导地位,且为五常之道的本原的观点。汉代学者陆贾在《新书》中认为,“先圣仰观天文,俯察地理,图画乾坤,以定人道,民始开悟,知有父子之亲,君臣之义,夫妇之道,长幼之序”,同样明确地揭示了《易》作为礼的内在根据。 王夫之在明清之际这个“天崩地解”的时代,依据“推故而别致其新”的时代要求,对《易》作为礼的本原,作出了新的论证。首先,从时间上看,易、礼两者起源约略相同,“礼之兴也于中古,易之兴也亦于中古”(卷六)。这种相同产生的时间,使得它们以不同的形式共同地规划了与时代相适应的礼的精神。其次,由于“圣人之教,有常有变”(卷七),礼乐与《易》分别体现了圣人之教的两种特性,即常与变的统一。因而,它们是相互依存,相得以彰的,但这两者又不是并列的,而是有主从的。《易》是根本,礼则受《易》支配,是《易》所派生的文化形态。王夫之明确地称“《易》与礼相得以章,而因《易》以生礼。故周以礼立国,而道肇于《易》”(卷六)。其三,《易》之所以能包括礼的种种原则,在于“易兼常变,礼维贞常”。(卷六)《易》作为“弥纶天地之道”的书,自然涵盖了礼的基本原则。在王夫之看来,礼是《易》中三才之道具体而微的人道原则的表现。尽管“时有常变,数有吉凶”,但是,圣人对于世事的常变两型,总能“于常治变,于变有常,夫乃与时偕行,以待忧患。而其大用,则莫若以礼”(卷六)。凭借礼以待忧患,表明了《易》指导社会生活的功能与礼是相同的,但在范围上有宽窄的不同。但不出《易》的范围。《易》作为道的大全,是普遍的,是礼的一般的原则,礼的精神含蕴其中;礼则是具体的,《易》所揭示的吉凶,在人事方面的体现,与礼的节度相同。所以,王夫之认为“《易》全用而无择,礼慎用而有则。礼合天经地纬以备人事之吉凶,而于《易》则不敢泰然尽用之,于是而九卦之德着焉”(卷六)。从礼方面看,违礼或应礼是人生举动吉凶的根源,但吉凶在《易》中除了来自人间的举止因素之外,更有自然的、非人为的各种不可抗拒的命运,它囊括了世间的一切吉凶及其根源,而礼的吉凶则纯为对人事仪则违顺的反映。在《周易》六十四卦中,有九卦之德与礼的关系最为密切,它们反映了礼“以常待忧患”的方面,也体现了《易》之变与礼之常的统一。 § 礼学意蕴 在《周易外传》中,王夫之沿着《系辞》的思路,深入地剖析了履、谦、复、恒、损、益、困、井、巽九卦所反映的礼学精神,认为它们是“圣人以之实其情,酌其理,束其筋骸以强固,通其气以聪明”(卷六)的工具,也是教导人们依礼而守正的卦。王夫之认为九卦之德的共同特点,就是再现了《易》中“反常以尽变,常立而变不出其范围”(卷六)的礼学内容。 《周易外传》 履卦涉乎忧危在于六三阴爻“失位以间乎阳”(卷一),使履卦在六十四卦中,再现的人道凶吉至为忧危。对此,履卦昭示的君子之德为“君子以涉于忧危而用为德基,犯难而不失其常,亦反求其本而已矣”(卷一)。在世事纷繁前面,反求其本是避免人生险阻的根本办法,这就是履卦之德。履作为“德之基”就体现在“初、二之刚实而无冀乎物情之应者以为之基”(卷一),也就是说履卦的初、二两爻皆阳,但却无求于外物,对外物无求的纯素本性,决定了外物也不可能来惊扰自身,心怀坦荡,又不求外物,就可以在“行乎不得已而有履”(卷一)的情况下,“犯难而不失其常”,泰然处之。因为无求外物,就可以在日常生活中避免参与对人生有限资源的争夺,相反,在外物惊扰自身之际,却可以将自身的情况公之于众,“在心为‘素’,在道为‘坦’”(卷一),可以排除因为信息不对称而造就的种种猜疑。用公开的“诚”,将一切因强求外物而召致忧患排除殆尽。在人际交往中,忧危险阻并非是一种不可预期的重大变故,其实,它就蕴含在平凡的言笑之中,蕴含在对他人不切实际的期望中,所谓“险阻生于言笑,德怨报以怀来”(卷一)。对这种日常生活中的险阻,要达到“履虎尾,不咥人”的有惊无险的平安,除了以宽容的胸怀、消弥招致外物反感的言笑之机外,是不可能有更好办法的。另一方面是“物之悍戾者亦恻怛而消其险”(卷一)。从自我对他者的关系改变的过程看,履虎尾而不咥人,并不源于猛虎的恩赐,而是“实自求之祥”(卷一)可能带来的一种结果。因而履卦作为德之基,主要体现在“初与二,无求者也”的身上,无求于他者,而反求自己,在反省中调适人与我的关系。 “是故谨于衣裳袺襘,慎于男女饮食而定其志,则取诸履”(卷六)。履的礼学意义,是要求人们在日常生活的庸言谨行中对礼的原则的践履。尤其是自《易传》中对忧患意识的阐发,将九卦之德作为消解忧患的手段以来,《易》的礼学原则,更为人们所注目。履卦的《象》传称:“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对此两语,近代学者张洪之曾称,“象传两语,可括《仪礼》全书。礼云: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防患也。”上下之辨,之所以可以概括《仪礼》全书,在于它关乎个体各自的位与德,也是人们谨守各自的职分与修养德业的根据,礼正是通过尊卑上下原则来使社会中的众多个体各安其分的。司马光在对“辨上下”的阐释中,称“履者,人之所履也。民生有欲,喜进务得而不可厌者也,不以礼节之,则贪侈无穷。是故先王作,为礼以治之,使尊卑自等,长幼有伦,然后上下各安其分,而无觊觎之心,此先王制世御俗之方也。”如果说履卦的象辞所阐明是“辨上下”的尊卑原则,那么,是《序卦》所阐明的则是履卦对礼的践履原则。《序卦》称:“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履》者,礼也。”这就明确地将履与礼对应起来,《荀子》称“礼者人之所履也”,也正强调了礼的践履原则。 对于谦卦的“裒多益寡”的解释,王夫之虽然在卦中的解释与《系辞下》的解释中,都涉及到了“调物情之险阻”的分配原则,但他前后解释的根据并不完全一致。在谦卦中,他对“裒多”解释为给“多者示裒”,是一种“有余之所增”的积极行为,这与《象传》的原意恰为相反。但在《系辞下》中,他又回到了《象传》的礼学思路上来,以礼的原则进行分配,对多者进行限制,所谓“裒多以为节,益其寡以为文”(卷六),同样,《系辞》中对“谦,德之柄也”的解释,则要求“执平施之柄”(卷六),这又明显地与谦卦中“乐施之而不敢任酌量之权”(卷二)的作法是相矛盾的,而这种矛盾体现了“圣人示平道焉以消其不平”方式上的差异。如果说在谦卦中,王夫之认识到“调物情之险阻”的忧患时,社会中只有两种类型的道德人格,即君子与小人,君子对于“有余之所增”的小人,与“不足之所补”的小人,一并予以财货上的增益,体现了君子对待小人的博大胸怀的话,那么,在《系辞》中,王夫之要求依礼对多者进行节制,给予处于社会弱势的寡者的关怀,使他们也能沾染礼乐文明的光辉“以为文”,则是一种以礼为德的解释思路,他依据礼的限制性原则,使得“圣人执平施之柄,裒多益寡”具有其合法性。即便依礼而执“平”也并非是完全平均,而仅是使“寡者”的生活略有比较得体的表现而已,它的前提依然是以等级的不同需要为依据的。事实上,在传统社会中,依礼的等级而分配、消费,对社会心理可以取到平衡作用。这就正如《荀子·荣辱》所称:“或禄天下而不自以为多,或监门御旅、抱关、击柝,而不自以为寡”,个体所占有的资源多少,只要与社会各阶层的礼相符就可以做到心安理得的。 损卦的礼学意蕴,在《系辞下》中被解释为“损,德之修也。”而修德是通过对自我的自由意志的抑制来实现的,即《象传》所云:“君子以惩忿窒欲。”王夫之认为“柔以惩忿,刚以窒欲,三自反以待横逆”(卷六),这种克己的态度就是损卦所含蕴的礼学精神。在王夫之看来,惩忿与窒欲都是有条件的,这种条件就是个体情感存在忿的发动与欲的鼓动。君子用“损”的精神来指导自己立身处世,所需惩忿的忿是已处于爆发之际,“忿非爆发,不可得而惩也;用之于‘窒欲’,而欲非已滥,不可得而窒也”(卷三)。若没有忿已爆,欲已滥这种特定的条件,“若夫性情之本正者,固不得而迁,不可得而替也”(卷三),更不能对它不加区别地惩窒了。对于什么是不可惩窒的正常感情,王夫之主要列举了两种代表性的类型,一种是“大勇浩然,敢抗王侯”的“性主阴以用壮”的激情爆发,它们似忿但绝非普通的忿,而是一种深思熟虑的、系统的反抗,它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暴政或异族的入侵;另一种是“好乐无荒,相思辗转”的对异性的正常渴慕。这两种性情发动的正当的形式,是不容惩窒的,它们是人所具有的“清明之嗜欲,强固之气质”(卷三),是人生有意义生活的必要条件。 困卦之德则为礼的存在提供了合法性的论证。王夫之依据《象传》所言:“泽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重点探讨了守礼“致命”的必要性。他认为:“人之有生,天命之也,生者,德之成也,而亦福之事也”(卷三)。这样,个体的人所秉承的阴阳二气,在承之为器、遇之为时的时候,就会表现出胸襟的大小、与时的通达方面的差异。这种客观的时、器方面的差异,表现在个体承受的德与福形态上花样百出,这样,人的生存感受就会表现出“或胜于德而不胜于福,或胜于福而不胜于德”(卷三),即是有德的人,他的生活未必是幸福美满,相反,有福的人,又未必有德。在个人遇不遇即个人能否实现自身价值的问题上,历史的机遇表现出了极大的偶然性,“有时俭于德而侈于福,有时俭于福而侈于德”(卷三),个人的道德水准与个人承受的命运往往表现出了不对称的情形。“如是者,有余、不足,皆非人所能强。非人所能强,听命之自然,是以其所至者为所致。则君子之于困也,因之而已”(卷三)。从卦象上看,困表现为刚为柔所掩,刚的境遇是“不胜于器而俭于时”(卷三),推之到人事上,是君子为小人所掩,处此穷厄委顿之世,君子除守礼而行,“知而处之以愚”(卷三)而外,又有什么更好的走出困境办法呢?!孔颖达的《周易正义》称:“处困而能自通,必是履正体大之人,能济于困,然后得吉而‘无咎’。”也就是说,守礼并不必然地使成为免于穷厄困顿的君子,但要走出人生的困境,却不得不守礼。 八卦 井卦之于礼的启示,就在于《象传》所说的“井养而不穷”,井以水井养人,似人以德施人。所以,王夫之认为井昭示于人的是“挹之于此,注之于彼,施敬于人而不孤恃其洁清”(卷六)。这里,他既揭示了挹此注彼的礼物的流动性。作为“施敬于人”的表现形式的礼物或交往,往往是在同类之间进行的,所谓“天下之能加于我者,皆其同类者也。天下之与我异类者,皆其不能加我者也。同类而同情,则性正而情交;异类而异情,则先难而后易;同类则异情,则貌德而衷刑”(卷三)。礼的施报往来,人际良好的情感互动都是以相同的文化意识为基准的。异类之间的交往,之所以会是“先难而后易”,在于要使他们感受到异类文化的熏陶,不拒斥王道的泽被,通常要经历一个由难到易的过程。这个过程往往要由本能的抗拒,到被动的感受,最后才达到自觉的追求。承认异类异情者可以泽被王道教化,就不会“孤恃其洁清”,拒人于千里,体现出了礼的和合乐群精神。相反,若自恃洁清,对于“贪僿庸菲废弃之子”,“鄙为木石,无使有自致之薄长,则沦没澌萎,卒以抑菀而不永其生”(卷三),就会使天下尫废天刑之子,无法存养于世间,这就会使社会整体的精神风貌表现出为废弃无用的人所充斥。其实天下之所以“弃人”遍地,不正是在上者实行“孤恃其洁清”的弃人策略所致吗?相反,“君子之于世也,不数数然于物之类己,而虞其有替憯;其漠不相即者,则徐收之以为利用”(卷三)。只有敞开胸怀,养物不穷,才能将一切漠不相即者吸引在自己的周围。如果能够做到这样,天下又何弃人之有?与此观念相类,三百年后的哲人称,垃圾是放错了位置的人才,不正对那些以自我为世间的唯一尺度,大搞“顺之昌,逆之者亡”的鸡肠小肚者的无情嘲讽吗? 王夫之对于井之初爻所称“井泥不食,旧井无禽”深为感慨,认为人生在世的荣辱,正与井相似的,“既以为井矣,食之则荣而不食则辱”(卷三),若不幸为泥所污,世人只要疏浚泥污,薄取小用,依然不失为井。但若因不幸而泥,便弃之不食,井便失去了自新的可能,“长捐于时而无汲时,灰心于涓而滴之再润者,亦势莫如何,终自废以无禽矣”(卷三)。在上者的蔑弃与在下者自身的“疏贱羸弱”,正是导致在下者如初爻所显示的“生理惫而生气穷”的原因。 王夫之认为井卦作为衰世之卦,其忧患在于“劳”。《象传》中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劳民劝相。”劳的必要性在于井中之水是有限的,使得井的卦象表现为“巽劳而坎非不劳者也。巽劳于入,坎劳于出”(卷三)。人们若用桔槔的方式从江河取水,则取水容易,费力少而收效多,人既不劳,水亦不尽。但井毕竟不是江河,对于井水,人们除了“抱瓮而汲之,重绠而升之”(卷三),是不会有其它更好方法的。井水虽然有限,却能源源不断地供“十室之邑”饮用,本会干涸的井,却能够汲之不穷,正是“恃有劳”而已。 巽卦的险阻在于“巽之于初,疑进疑退,无信也。志不信,无以信于下矣”(卷四)。在人际交往中,因疑而表现为“情之难格”,人们之间相互猜忌,戒心重重。处在此情此景之下,人们若能“行之以顺,理之以正,出之以让,权度情理”(卷六),就可以消除彼此之间的戒备,达到一定程度的共识,这正是巽卦之于卑位者守礼自处的启示。尤其是巽的初爻为阴,其位本可能成为“阴阳之会,疑战之府”(卷四),但它却由于对卑位的准确判断,能自觉地以让以顺相处,而不骤起妄动,以逼九二阳爻,正是有德君子终保己志的处世方法。对阴爻这种善处卑位的赞赏,也就是王夫之所发掘的巽德。他称:“甚哉!择位而居,能消时之险阻而平之,阳有所自全,阴有所自正”(卷四)。 § 礼象之论 在社会生活中,礼作为止乱、避免忧患的工具,与《易》密切相关。《易》中所揭示的礼的关系表现为“反复以尽常,常立而变不出其范围”(卷六)。除了九卦之德外,王夫之在对其他卦的解释中,也随处以礼释《易》,揭示了《易》作为礼之源的性质。 王夫之 王夫之对衣裳在礼与《易》中的地位作了详尽的阐发。坤卦六五爻称“黄裳,元吉。”王夫之认为黄裳对于礼的启示在于,坤自含其美为黄,黄代表地的颜色,而玄代表天的颜色,黄色实而近,玄色则冲而远,“实者至足者也,近者利人者也,‘含万物’者在此。若是谓之至美”(卷一)。这种从大地的特性中抽象出“黄”,是因为黄色之美不仅仅有炫目于外表,更在于黄色与一切有利于人生的生养之物相联。而一旦它与“裳”相连,则更具有深远的文化意味,它预示着人的耻感意识的萌生。但裳所遮蔽的耻感,在周易中则为上下的方位意识所置换。黄裳元吉则体现了人间的“顺道也,实道也,阴位之正也”(卷一)。这样坤之六五的卦象,能使圣人以此为效法的对象,“兴礼乐而成文章,则成以顺而美有实,亦可以承天而履非位之位矣”(卷一)。礼乐取法于黄裳,人们按礼乐行事,即是对天道的顺从,有了天道为后盾,那怕是六五这种不当位的阴爻,一样可以获得“元吉”的结果。 在解释《系辞》的“黄帝垂衣裳而天下治”时,王夫之认为圣人独取衣裳作为乾坤的法象,并以天下的治乱安危系于衣裳,正是衣裳具有作为乾坤纲领的性质,它代表的是“天地之大经,人禽之大别,治乱之大辨,以建人极而不可毁者”(卷六)。在这里,衣裳已超出了单纯的人生用度的性质。作为人类生活中对肉体的遮蔽物,衣裳在不同的时间、季节里,如冬季固然可以使人免于寒冷的侵袭,夏天可以使人感受到清凉,但这仅仅是衣裳特定的自然功能而已,其它的人生用具同样具有。比如佃渔耒耜、孤矢门柝、舟楫服乘、宫室棺椁、纪事的书契等等。 王夫之阐明了衣裳作为人类文明的产物,对于人生的重要意义。他认为衣裳在起始阶段,固然是“始于毛革,继以丝枲”,在此阶段,主要突现的是衣裳冬温夏清的自然功能。但随着人的觉醒,人对性别、廉耻等文化意识的自觉,人们对衣裳的感受,就逐渐为文化意识所主宰。这就是衣裳有其自然功能之外,还被赋予了社会功能,它对人起着“别嫌疑,厚廉耻”(卷六)的规定。于是,衣裳本身也随之发生了文明所具有的另一种意义。尤其当衣裳作为人们社会等级的主要区分手段时,就更是如此。王夫之说,“若夫上衣下裳,施以绣,间以绘,采以五,章以十二,配以六冕,缀以韨佩,应规矩,中乎准绳,炎非以适,寒非以温,为之也劳,服之也若赘”(卷六)的时候,衣裳的文化意识就自然占据了主导地位。这种文化意识主要指向社会固有的尊卑秩序,而秩序才是社会治乱所系,上衣下裳的秩序恰如乾坤。在王夫之看来,“圣人所以继天而致治者”是从《易》象中抽象出礼的原则,并以之为社会治乱基础的。“天位尊,地位卑,上下定矣;天成象,地成形,文章着矣”(卷六)。当上下的秩序形成以后,居于下位的人或万物就不敢贸然动摇上位者的权威,从而心生敬畏;另一方面,由于“衣裳文章”对人的吸引、以及亲和感,无意中造就了下位者对上层的敬爱与顺从。这样,秩序的威严与衣裳文章的吸引,共同使得统治的秩序得以形成。这种维系治乱的秩序,从天地对万物的主宰,到人对于物的宰制,以及君子对于野人的管理都是无处不在的,离开了以上下为核心的秩序,自然、社会就会陷入无尽的混乱之中。 王夫之视“贲”为非所饰,它具有“张之不嫌于急,驰之不嫌于缓”(卷二)的性质。相反,作为源于易的文则是易象的显现。《易传》曾将易规定为“易者,象也。”王夫之则进一步认为“举易皆象,象即易也。”“盈天下而皆象”(卷六)。从六经与易的关系看,“《诗》之比兴,《书》之政事,《春秋》之名分,《礼》之仪,《乐》之律,莫非象也。而《易》统会其理”(卷六)。礼文作为人类营造之象,它具有与天地相参的性质,落实到人间则又可使之“神物兴而民用前”。对于礼象所契合天道与人道两个方面的密切关系,王夫之认为,“今夫象:玄黄纯杂,因以得文;长短纵横,因以得度;坚脆动止,因以得质;大小同异,因心得情;日月星辰,因以得明;坟植庐壤,因以得产;草木华实,因以得财;风雨散润,因以得节”(卷六)。这样,物象的色彩、大小、质地,给礼的规则提供了一系列的参照指针,人们在法象、尚象而拟象的过程中,造就了其敬爱法象之心,从而使得礼表现为“理”的必然规律,也即是“理之不易者也。”这就既将《易》中的“贲”与“文”得以区别开来,又使得礼文的合法性得到说明,同时也阐明了礼何以是从属于《易》的原由。《易》对礼的涵盖性还在于圣人“因像求象,因象成《易》。成而为材,动而为效。故天下无非《易》而无非道,不待设此以掩彼”(卷六)。既然像是用来指称人伦日用的纷繁形态,礼象作为象的一个组成部分,毫无疑问是《易》象全体中的一个种类。 § 秩序意识 易与礼的关系, 《周易外传》还可以从《易》与礼所共同重视的“位”的概念中找到其合理性的说明。在《易传·系辞上》的开篇中,“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还有“天下之理得,而位成乎其中矣。”又称“列贵贱者,存乎位。”“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矣。”“谦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这种种对“位”的推重,正透露了《易》作为礼的源头的性质。“位”在自然界中是对特定对象的特定空间的描述,是无所谓高下优劣之分的,但当人作为描述自身与客观世界之间的关系时,位便被人赋予了不同的价值意义。天尊地卑就是以人的眼光来赋予这种“位”以价值的表现,它体现的是以高为贵的法则。相反,在老子那里,则提出了以下位为最有价值的观念。所谓“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善用人者,为之下。”“强大处下、柔弱处上。”等等,都肯定了所处下位者的特征、肯定了与流俗不同的下位价值。 “位”作为礼的范畴,它是与世俗秩序联系在一起的,它是秩序链条中的一个节点,正是一个个不同的“位”共同构成了人伦秩序。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自己所处位置的准确把握,是依礼的指引而实现的。孔子曾说:“不学礼,无以立”,“不知礼,无以立也。”礼的功用就在于使人在日常生活中明白自己的位置。东汉礼学大家郑玄对此有了准确的揭示,以为“礼者在于所处。”个人所占据的空间位置,正是世俗秩序与个体教养的主要体现。在《礼记·曲礼》中,“为人子者,居不主奥,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门。”强调为人之子在不同的空间状态下,所不宜处的位置,正是对个体秩序意识的灌输。同样,在重大节庆的宴请中,席中位置的尊卑也与人们的习惯相联系,它们同样构成了礼的内容。比如朝南朝北的席坐,则以右为贵;东西朝向的,则以左边为贵,这种方位的尊贵就是礼的秩序意识的表现。由于“位”既含有平面的空间意识,也可由立体的垂直结构所构造。《易》中,“六位时成”,正阐明了人生的位置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人在日常生活中所处,也是与时运的变迁紧密联在一起的,因而《易》中六爻之“位”明显地带有礼的印记。 潜龙勿用 在王夫之《周易外传》看来,《易》之位,昭示的正是自然界秩序,“位者天地之所以治人也”(卷六),是“天地不忍不治之仁”(卷六)的外显,对于在混乱中生活的人的不忍之心,是圣人通过天地之“位”而形成秩序的内在根源,因而“位”所构成的秩序是天地所固有的,这样,“位”就并非纯粹是一个揭示政治权力结构的概念,即便在单纯的礼规定中也是如此。“位”作为一种对自然秩序的模拟,它必然含有政治权力意识与文化教养意识的双重内容。对于“位”所具有的这两种属性,王夫之也作了深入的揭示。从政治权力意识的角度看,王夫之认为“夫天下之有所大疑者二,得之思保之,未得思致之,未失思存之,失而思安之:位也,财也。天下之得失尽于此而矣。”这里所思致、思保、保存、思安的“位”,无疑是与政治权力相对应的权位。在权力结构中,人们惕惧“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的干之上九之位,也不企慕“潜龙勿用”的初九之位,人们真正企盼的是“飞龙在天”的九五之尊位。正是基于这种对权力之位的迷恋,所以,“愚者见位,知其贵而已也,而骄肆以丧其仁”(卷六),人们通常倾心于“位”的权力因素,而将代表文化教养的“位”,也即是人所具有仁爱之心消逝殆尽。从《易传·系辞》中称,“何以守位曰仁”,到王夫之则将这种主体的努力,外化为客观的“位”的特征,称“位者仁之藏”(卷六),认为“位”是仁的依附之处,或者说“位”至少为仁的实现提供了基础,还有《易》中《彖》、《小象》的作者对卦爻辞吉凶的解释,所提出的爻位说,都不过是人在日常生活秩序中,种种依礼而守位的关系的反映。王夫之称“因性而授之以处谓之位”(卷四),人在社会生活中所处的位置,所承受的命运,是与个体的才性而相联系的,得位且安于所处,就可以杜绝忧患,远离屈辱。但王夫之又认为,人不应该苟且于命运所赋予之位,因为“天下所可贞者君子之一,而得失忧虞弗能禁也。当其吉,不得不吉,而固非我荣;当其凶,不得不凶,而固非我辱”(卷六)。对于吉凶忧患的正确态度是顺从天下之动而动,且在必要的时候,“不惮于玄黄之血”,而不是象释道那样,以“虚极静笃”为理念,为了避免吉凶悔咎而窒其动,以绝其吉凶悔咎之源的。 总之,王夫之《周易外传》将礼归宗于《易》,以《易》为礼的本源,礼的理念都是《易》的原则的推衍或显现,主要是为了阐明“立于易简以知险阻”的人生理论。尽管《易》包括了贞常与唯变所适两种特征,而显现礼的主要是《易》中的九卦之德,但贞常之礼,也必然会因乎时而表现出了变的特征。由此,在《易》与礼之间,人们可以由对忧患险阻的知晓、把握,达到对贞常之礼的自觉践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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