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紫薇舍人 |
释义 | § 概述 即中书舍人。唐“开元元年,改中书省曰紫薇省”(见《新唐书·百官志》中书省注)故曹雪芹据取此雅称。按:“舍人”一官,先秦已设,首见《周礼·地官》,后历代因之,均为皇帝亲近属官。中书舍人之名,则始于南朝梁代,其职责为撰拟诏令,并参与机密,权利甚重。隋唐时以有文学资望者充任,仍掌制诏,但名称时有改变,如称内史舍人、内书舍人、凤阁舍人等。宋初仍设此衔,但实不任职,至神宗时,复掌其事。明清两代在内阁的中书科中,也设有中书舍人一衔,但职权已大为下降,仅事缮写文书。 § 相关条目 中书 唐 宋 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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