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胡锦涛 |
释义 | § 生平 1959—1964年 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学习 1964—1965年 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学习,并任政治辅导员 1965—1968年 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参加科研工作,并任政治辅导员(“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终止) 1968—1969年 水电部刘家峡工程局房建队劳动 1969—1974年 水电部第四工程局八一三分局技术员、秘书、机关党总支副书记 1974—1975年 甘肃省建委秘书 1975—1980年 甘肃省建委设计管理处副处长 1980—1982年 甘肃省建委副主任,共青团甘肃省委书记(1982.09—1982.12) 1982—1984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主席 1984—1985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1985—1988年 贵州省委书记,贵州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1988—1992年 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西藏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1992—1993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 1993—1998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 1998—1999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 1999—2002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 2002—2003年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2002年12月不再兼任) 2003—2004年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2004—2005年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2005—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 现任职务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 历任职务 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央委员,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十四届、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十六届、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十五届四中全会增补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十六届四中全会任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十七届一中全会任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第六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 政治思想 2006年3月4日,在全国政协第十四次会议上的一次分组讨论中,胡锦涛向一些政协委员所作讲话中提出了“八荣八耻”的论述。 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认真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经验、深入分析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认识的深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的发展理念。科学发展观最早是胡锦涛在党的2003年10月11日召开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来的,2007年6月25日,胡锦涛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中再次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作了系统概括。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发展、为什么发展、怎样发展的重大问题,赋予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理论以新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指针。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与时俱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观。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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