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罗马条约 |
释义 | 纪念罗马条约50周年" 《罗马条约》共分6章248条,并附有11份议定书和3个专约,以及若干清单。《罗马条约》在序言中强调它的目标是:消除分裂欧洲的各种障碍,加强各成员国经济的联结,保证协调发展,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盟基础等。 § 简介 1957年3月25日, 法国、西德,、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6国的政府首脑和外长在罗马签署 《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后来人们把这两个条约统称为《罗马条约》,同年7月19日到12月4日,6国议会先后批准了《罗马条约》,条约于1958年1月1日生效,该条约的生效标志着欧洲经济共同体正式成立。 § 主要机构 部长理事会、执行委员会、欧洲议会、欧洲法院。条约还规定设置经济政策委员会、预算委员会、运输委员会、货币委员会等一系列附属机构和专门机构。 § 历史回顾 纪念罗马条约50周年"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出现了美苏两国严重对峙的局面。美国凭借它在战争中增长起来的经济和军事实力,通过马歇尔计划、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等途径,力图全面控制西欧。而苏联则在东欧建立起经济互助委员会和华沙条约组织,使西欧国家产生了担忧和恐惧。他们既不愿“成为大西洋一边的殖民地”,也不愿成为“乌拉尔一边的卫星国”。然而,经过两次世界大战,许多西欧国家在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已大大下降。要想不受超级大国的控制和威胁,西欧各国只有走联合自强之路,才能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并在国际舞台上扮演一个新的重要角色。 美国与西欧有控制与反控制的一面,也有相互依存的一面。西欧为了减轻防务开支的负担,并确保抵御“共产主义的威胁”,要求美国力量留驻西欧,而美国也需要借助西欧来抗衡苏联。因此美国鼓励和支持西欧联合。于是西欧国家相继成立了几个经济合作组织。1951年,法国、西德、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六国签订了欧洲煤钢联营条约,1952年煤钢共同体建立,为实现西欧经济联合奠定了基础。 1957年3月25日,在欧洲煤钢共同体的基础上,法、西德、意、比、荷、卢6国政府首脑和外长在罗马签署《欧洲经济合作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后来人们称这两条约为《罗马条约》。同年7月19日到12月4日,六国议会先后批准了,条约于1958年1月1日生效,该条约的生效标志着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正式成立,即正式确定建立一个共同市场的总目标。这是欧洲一体化的重要步骤。 § 合约签署 纪念罗马条约50周年" 由于煤钢联营获得成功,上述六国的外长开会决定把煤钢联营推广到其他经济部门去,并成立一个共同市场。经过艰苦谈判,1957年3月25日,在意大利首都罗马,上述六国签署了《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联营条约》(合称《罗马条约》),条约于1958年元旦起生效。 《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工业品关税同盟;实现共同体内部工业品、劳动力和资本的自由流通;规定成员国共同的农业政策,筹组农业共同市场;制订共同竞争规则,消除各种限制和歧视竞争的协定和制度,设置一整套具有一定权限的共同体机构等。《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生效之日,欧洲经济共同体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宣告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又称西欧共同市场)的建立是欧洲经济和政治一体化进程的起点,是当代世界经济政治发展的客观趋势,它对国际事务具有深远的影响。 1965年4月8日,欧洲经济共同体六国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与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机构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但3个组织仍各自存在,可以以独立的名义活动。 40多年过去了,欧共体成员国从6国增加到12国:英国、爱尔兰、丹麦、希腊、西班牙和葡萄牙陆续加入进来。1991年12月,欧共体12国首脑在马斯特里赫会议上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政治联盟的条约。1993年11月初,条约生效,欧共体正式易名为“欧洲联盟”。 § 内容简介 纪念罗马条约50周年" 《罗马条约》涉及的内容极其广泛,其中心内容是:建立关税同盟和农业共同市场,逐步协调经济和社会政策,实现商品、人员、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通。关于工业品关税同盟,条约规定在12年过渡期内分三个阶段逐步取消成员国间一切关税和贸易限制。 《罗马条约》规定了对一些特殊商品允许采取例外措施并制定了保护条款。条约还对运输政策、贸易政策、经济发展政策、国际收支政策、竞争规则、财政收入等作出规定。 此外,条约还决定设立欧洲社会基金和欧洲投资银行,以便在共同体内提供工人就业的机会和促进工业企业的现代化与改造。 《罗马条约》还确定,共同体的主要机构有:部长理事会、执行委员会、欧洲议会、欧洲法院。条约还规定设置经济政策委员会、预算委员会、运输委员会、货币委员会等一系列附属机构和专门机构。 在社会政策方面,《条约)要求各成员国之间在社会问题上密切合作。决定设立欧洲社会基金,作为欧同体的社会政策的了部分,旨在改进共同体内工人就业的机会和帮助工人流动。《条约》还决定设立欧洲投资银行,其主要任务是促进萧条地区的经济和促进工业企业的现代化和改造,以及对单独一国不易举办的新工业企业提供资金。《罗马条约》与一般只规定参加国的权利和义务的国际条约不一样,它规定建立一个拥有一定独立权力的缔约国联合组成的共同体,设置了一套具有一定权限的共同体机构,这套机构是实现条约规定的目标和各项政策措施的组织保 证,也提供了欧洲经济共同体所特有的政治发展的可能性。《罗马条约》确定的共同体主要机构有:部长理事会、执行委员会。欧洲议会、欧洲法院。条约还规定设置一系列附属机构和专门机构,有经济政策委员会,预算委员会,运输委员会,货币委员会等,以利于开展共同体各方面的工作。 § 意义 1957年3月25日,法国、西德、意大利、卢森堡、比利时和荷兰6国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条约,《罗马条约》被视为欧盟的“出生证明”,这一天也就成了欧盟的法定“诞生日”。其实,欧盟前身——欧洲经济共同体的诞生,应该追溯到“舒曼计划”的形成及实施。1950年5月9日,时任法国外长的罗伯特•舒曼提出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设想,为促进欧洲联合奠定了基石。西欧6国在“煤钢共同体”基础上创建并发展成为一个独特的地区性组织——欧洲经济共同体。在其后的50余年时间里,欧洲一体化经历了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货币联盟的发展阶段,并实现了由经济共同体向政治共同体的延伸。 § 评价 2009年3月25日是欧盟签订《罗马条约》50周年之日。50年前,欧盟前身———欧洲煤钢共同体六国签署了《罗马条约》。这是欧洲一体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如果说,在此之前,欧洲一体化还仅发生在某些具体的经济领域,如煤钢的联营,那么在《罗马条约》之后,欧洲便开始走上了全面的一体化发展道路。从《罗马条约》诞生了欧洲经济共同体,到1965年的“欧洲共同体”,再到1993年的“欧洲联盟”,欧洲一体化进程不断发展,参加国家也从最初的6国扩大到今天的27国。现在,欧盟拥有近5亿人口和40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国民生产总值已经超过美国,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和政治舞台上的重要力量。 欧洲的一体化发展道路在世界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探索。从关税同盟到经济与货币联盟,从统一大市场到欧元,欧洲一体化在许多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功。其中,欧洲一体化最大特点,就在于欧洲国家通过一体化道路解决了和平与发展的问题。众所周知,几百年来,欧洲战事不断,人民饱受战争祸害,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欧洲列强从发展的巅峰上跌落下来,沦为“二流国家”。正是在这样背景下,欧洲选择了一体化的发展道路,不仅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而且迅速恢复了战争创伤,走上繁荣的道路。所以说,是和平给欧洲带来了发展机遇。没有战后半个多世纪的和平,欧洲不可能有今天的发展。欧洲的经验说明,通过武力来建立霸权不可取,也不会带来长治久安,只有走共同富裕的发展道路才是明智的选择。 欧洲一体化另一个特点,是它较好地解决了欧洲国家之间和平发展的模式问题,把和平理念落实到实处,通过一体化的体制建设,创造性地建立起国际关系史上前所未有的一体化模式,从而使得欧洲国家的和平共处具有体制保障,并通过法律和法制建设使其具有合法性和可操作性。欧盟模式的特点是各成员国通过出让部分主权,又通过一体化体制获得更大的权利。事实上,战后欧洲存在着各种联合发展的模式,最后是欧盟成为成功的典型。这证明,欧盟发展模式比较适合欧洲的“洲情”。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欧洲一体化并不仅仅是政治家们的推动和人民对和平的呼唤,也是欧洲各国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的需要。很难设想,如果没有一体化的发展,以往小国寡民、市场狭窄的欧洲国家是否能够较好地适应战后的高科技和经济全球化时代,更难以想象它将成为当今国际舞台上的重要力量。 作为一种探索,欧洲一体化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但是,欧洲人始终把握着一个准则,这就是“以和为贵”。尽管他们之间经常发生争吵,但最后总能找到和平解决的方法,否则它们就不可能走到今天。从发展过程来看,欧洲一体化也体现了讲求实效的精神,就是按照欧洲现实提出发展的阶段性目标,一步一步取得进展,而超出现实的目标则一个一个被排除。战后初期欧洲政治一体化和军事一体化等失败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正是这种追求和平、不断创新和讲求实效的精神,使欧洲一体化成功地走过半个世纪的历程。 欧洲一体化是发生在欧洲的一场重大的经济社会改革。不仅在它的历史上曾经多次出现过发展困境和危机,即使在当前,在经历了50年的发展之后,欧盟仍然面临着诸多挑战,除了各国在经济社会方面面临着诸如经济增长缓慢、失业率居高不下、社会矛盾突出等亟需解决的问题外,在一体化发展道路上也面临着种种困扰,其中既有过去问题的延续,也有因一体化程度不断加深和成员国不断扩大带来的新问题。2005年欧盟宪法条约在法国和荷兰公投中遭到失败,突出地反映了欧盟各成员国及各阶层、各团体、各群体对欧洲一体化现状及发展方向上存在的分歧,并导致了欧盟领导层作出欧盟进入“反思期”的决定。现在原定“反思期”又被延后到2008年,表明欧盟还没有在这一问题上找到解决办法。欧盟各国的发展得益于一体化建设,但是既有的运转体制显然已经不适合新的一体化发展形势。如何保存一体化的成果,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合理改革,各国众说纷纭。50年后的欧盟再次处在发展的十字路口,何去何从,引人关注。 自上个世纪初以来的100年内,欧亚大陆两端的中国和欧洲都经历了一场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经济社会转轨。欧洲在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后,走上了一体化发展的道路;中国在经历了辛亥革命和1949年的社会主义革命后,走上了改革开放的发展道路。这是两个古老文明在当代的现代化进程。虽然发展道路不同,发展模式不一样,发展程度也有差异,但是,双方在对和平的追求、以和平求发展的理念上却是相通的。这不仅来自于它们各自的历史经验,也符合世界发展潮流。中国与欧洲的经验表明,发展并无固定模式,更不可能是外来的“赐予”,关键是要符合本国、本地区的实际。 中国与欧洲的发展经验也形成了各自的对外政策更注重和平理念的特点。因此,在冷战后世界格局的转型中,在国际社会重组中,中欧友好合作关系的重要性日渐突出,这不仅对各自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也将为国际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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