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禹村镇 |
释义 | § 资源优势 禹村镇禹村镇属山区丘陵乡镇,地形南陡北缓,东南西三面环山,中部为河凹平原,土壤肥沃,水源充足。境内拥有丰富的煤炭和石灰石资源,通讯便捷,电力充沛,基础设施完善。承纳泰山之灵气,历受儒家之熏陶,全镇风正气顺心齐,天时地利人和,人民安居乐业。 禹村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镇中心建有大禹广场一处,有大禹塑像,高大宏伟,气势非凡。镇内有著名的老寨山、九龙山、岐山等大小山头40余座,其中海拔250米以上的8个,老寨山最高,海拔473.7米,风光秀丽,奇峰迭出,山上建有“老寨山战役”纪念碑,是良好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有待开发溶洞两个,中小型水库30余座,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是建设度假村,城市周边农家游的理想场所。 交通便利,四通八达。禹村镇位于山东省中部,北依东岳泰山,南临孔子故里曲阜,东接山东沿海开放城市,地理位置优越,距京沪、京福,均不足20公里,省道蒙馆路从辖区穿过,磁莱铁路贯穿全境,并拥有年吞吐能力100万吨的铁路专用线一处,1小时可到达泰安,2小时可到达济南国际机场,7小时可到达北京、上海。禹村镇禹村镇自然资源丰富,镇内土壤以棕壤性土和中层土壤土为主。总土地面积5292.47公顷,其中山区丘陵占2/3,耕地面积3541公顷。地表水年径流量1560平方米,地下水可采量4500万立方米。全镇小(一)型水库2座,小(二)型水库及大小塘坝80多个,总储水量950万立方米。境内煤炭资源储量丰富,探明地质储量共约750万吨,可采储量550万吨,煤质好,分布集中,现有新泰市办煤矿两处。此外还有丰富的石灰石、长石、陶瓷土等矿产资源。 气候适宜,资源丰富。禹村镇属温带季风性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东、西、南属山区丘陵地带,中部为河凹平原,水浇条件好,土地肥沃。全镇主要盛产小麦、玉米、红薯、花生及各种优质干鲜果品,优质桑园面积4000亩。禹村镇花生、香椿等农产品都以其独特的品质久负盛名。畜牧业发达,有波尔山羊、小尾寒羊和利木赞牛等一批特优畜禽良种,有各类规模养殖场70个,畜牧小区40个,年畜牧生产总值1.5亿元以上。其中禹村银燕奶牛场是新泰市最大的奶牛场之一,现存栏奶牛300多头。在他的带动下,建成规模奶牛场2处,挤奶站1处,发展奶牛1000多头,奶牛业已成为该镇农民增收的亮点产业。镇内煤炭、石灰石、铁砂资源十分丰富,已形成了以煤为主,具有铸造、纺织、轻工、建材等企业体系。镇办两处煤矿稳步发展,年产优质煤30多万吨。地下资源十分充足,地表水库总库容1.2亿立方米。全镇现有各类学校11所,每年可向社会输送各类人才1000余人,劳动力资源十分充足。同时,镇内闲置土地、厂房较多。新矿集团禹村煤矿破产后,留下闲置土地1000多亩,高标准厂房10000多平方米,另外禹村镇部分老企业大面积厂房厂地也在闲置中。在当前政策下,这些闲置土地、厂房均已成为禹村镇“大招商、大发展”的一大优势。 § 城镇建设 禹村镇禹村镇小城镇建设日新月异,镇区功能不断完善。聘请山东省城镇规划设计院,编制通过了镇区总体规划图,先后对兴禹街、小新街、同心街、新禹路、车站路等进行硬化、美化、绿化、亮化。规划建设面积14万平方米,新建商品楼14万平方米。沿街兴建了各具特色的商业楼,建成占地3600平方米的大禹绿地广场。自2003年开始实施农村道路“村村通”工程,共投资1400余万元,完成里程68.5公里。“村村通”工程的实施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方便,为全镇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2007年,投资560万元、48万元、90万元完成了新禹路、同心街和齐心路的建设,方便了群众出行,使镇区形成了“两纵三横”格局,初步搭起禹村发展框架。2008年初,镇党委政府又积极筹措资金,启动了新禹路和府前街的绿化、美化工程,该工程完成后,一个具有现代化气息的小城镇将展现在人们的面前。同时,为提高小城镇建设水平,打造优美的人居环境,镇党委政府密切与新矿集团合作,加快了禹村社区的改造步伐,这项投资数额巨大的工程将惠及禹村几代人,极大推动禹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 § 特色农业 禹村镇禹村镇属温带季风性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全镇主要盛产小麦、玉米、红薯、花生及各种优质干鲜果品,韩山大红石榴、泉头香椿等农产品都以其独特的品质久负盛名。林业资源丰富,现有优质用材林2万多亩。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抓好管理和服务,形成了以桑蚕为特色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路子,先后发展优质桑园3000多亩被泰安市政府评为2007年度蚕茧生产先进单位;畜牧业发达,有波尔山羊、小尾寒羊和利木赞牛等一批特优畜禽良种,年畜牧生产总值1.5亿元以上。银燕奶牛场是新泰市最大的私营奶牛场,现存栏奶牛400多头,截至2007年底,全镇肉牛饲养达到6000余头,年总存栏量3.5万只,规模饲养场50个,规模饲养小区11个,并拥有泰安市最大的畜牧交易市场—沈东畜牧交易市场。该市场年交易牛5万头、羊20万只、牛皮5万张、羊皮30万张,年交易额超过1亿元,成为鲁中地区规模最大的畜牧集散交易地,为民族经济发展起到龙头带动作用。 § 工业发展 禹村镇 禹村镇内煤炭、石灰石、页岩、硅酸盐等资源十分丰富,已形成了以煤为主,具有制造、纺织、轻工、新型建材等门类齐全的行业体系。镇内有楼德煤矿、九龙山煤矿2处市属煤矿,年产优质煤30多万吨,使丰富的煤炭资源得以合理开发利用。禹村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山多、石灰石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开发南部山区,扶植一批民营企业,主要生产石料,炼制石灰,生产水泥,新型建筑材料等产品。 招商引资成绩显著,全镇新建、续建招商项目14个,其中重点项目9个,新宇机械制造、新宇塑编等一批规模项目建成并投产,带动了全镇经济的快速发展。 § 新农村建设 禹村镇禹村镇党委政府按照中央“20”字要求和市委市府“五好、五新”的标准,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禹村镇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施意见》,立足本地实际,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探索新农村建设的新路子。确立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9个,卢家沟、沈北等7个村庄完成了总体规划,卢家沟村被新泰市委市政府评为“新农村建设先进村”。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突出农村“水电路医学”等工作,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2006年,完成13个村“村村通”自来水工程,2万多群众喝上干净卫生的自来水;基本完成了“村村通”水泥路工程;确定了卢家沟等6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镇村面貌焕然一新。积极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完成定点卫生所20个,方便了群众看病就医。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2006年被泰安市评为教育强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婚育观念明显转变,晚婚晚育率达到87%,出生人口质量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老年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农村困难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得到及时救助,新建镇敬老院即将投入使用。 § 社会事业发展 禹村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事业的发展,把建设一个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进步、欣欣向荣的“和谐禹村”作为重中之重,常抓不懈,使全镇的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教育工作成绩显著。镇党委政府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政策,实施“科技兴禹”战略,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合理规划调整学校布局,努力改善办学条件。2007年新改扩建小学三处,完成了沈村民族联小的配套建设,投资60万元和260万元,完成了山东联小和田村联小的教学楼建设。全面进行综合素质教育,办学质量逐年提高,中考成绩连续5年进入新泰市前6名,2006年被泰安市委市政府评为“教育强乡镇”。鲁中技术学院(原新矿技校)座落镇中,每年输送各类人才1000余人。 文化事业迅速健康发展。全镇共建有文化中心1处,文化站、广播站、村文化大院32处,丰富了群众的文化活动,促进了全镇精神文明发展。 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发展。镇区有新汶矿业集团禹村医院、禹村卫生院。2007年,完成了镇卫生院改貌建设,新建病房9间,提高了硬件设施水平,基本满足了群众看病就医的需要。积极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完成定点卫生所21个,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禹村镇邮政、电信事业得到迅猛发展。镇区设有邮政支局、网通公司各1处,并设有130移动通信设施1处,开通了2000门程控电话,交换机总容量达到1万门,累计安装电话6000多部,电话普及率80%以上,禹村镇率先成为新泰市“村村通网络”第一镇。镇内银行实行了全国电子联网,结算快速方便。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2007年投资130万元建成了可容纳80名五保老人入住的高标准敬老院,提高了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不出事、快发展”的要求,把平安创建工作纳入全镇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以“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为总体目标,坚持一手抓平安创建,一手抓经济建设,全镇社会治安、信访稳定形势明显好转。2007年,在市政法委和供电公司的大力支持下,我镇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平安路灯的安装,全镇共安装路灯1260盏,方便了群众出行,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由于工作出色,该镇被泰安市表彰为“2007年度维护社会稳定先进乡镇”、新泰市“2007年度维护社会稳定先进单位”和“信访稳定工作一等奖第一名”。 § 招商引资 禹村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始终把优化投资环境放在经济发展的突出位置来抓,对所有外来投资者,始终按照“税赋从轻,优惠从宽,服务全程”的原则,提供最优惠的政策、最优质的服务和最优良的环境。 1、按照“谁受益、谁奖励”的原则,对来镇投资的企业,只要符合国家环保、土地等方面政策要求,不分所有制形式,凡能够形成镇财力的,给予优惠政策奖励。 2、新投资生产经营项目或兼并、租赁现有镇办企业,两年以内按新增纳税形成地方财力的20%—30%给予奖励。 3、个体及企事业单位投资农业或高新技术项目,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镇政府将在土地、资金、技术指导等方面搞好协调服务,两年内按新增纳税形成地方财力的20%—30%给予奖励。企业需贷款筹措配套资金,经镇政府批准的,由镇财政给予两年贴息扶持。 4、对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符合国家政策有关规定的,两年内按新增纳税形成地方财力的20%—30%给予奖励。 5、对引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镇党委、政府可在工资、住房、安家补助、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给予最大优惠,对全镇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镇党委、政府将给予重奖。 6、凡引荐来镇投资兴办独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符合国家规定,证照齐全,两年内投产并能形成地方税收的,镇政府将按纳税形成地方财力的10%奖励引荐人。 7、从镇外引入镇内用于生产和建设资金的(职务行为及部门上下级行为除外),经党委、政府审核认定后,按实际到镇财政可用资金的5%进行奖励。给镇财政引进无偿资金的,镇政府将按实际到位资金的20%给予奖励;引进无偿捐增物品的按资产评估部门核定的物品价值的10%给予奖励。 8、对本规定未涉及到的以其他形式引进的资金和项目,由镇招商办公室和镇财源建设办公室提出奖励建议,报镇党委、政府审批。[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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