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矿山土地复用 |
释义 | § 矿山土地复用 § 正文 有计划地整治因采矿而破坏的土地,使它适于农林牧副渔或其他用途,而使采矿与土地保护和利用相结合。复用工程可分两类:①与开采相结合,使复用工程成为采矿工艺中的组成环节,事半而功倍,费用低;②在开采后进行,一般用第一种方式。 露天开采用内部排土场时,若土质松软,覆土工程较简单,可与露天开采的工艺相结合,进行整平和铺敷工作。对于坚硬岩石的露天矿,可在排土场上整平压实,或覆盖尾矿,疏水、晒干后,再铺敷耕植土。露天开采用外部排土场时,采场常在开采结束后进行整治。排土场的复用工程,可与排土工艺结合,先将剥离的坚硬岩石堆置于排土场下部,将表土堆置在上部,经整平施肥即可耕作。有的矿山可先将表土分层堆置于废石堆外围,形成土质护坡,在护坡上植树种草,而排土线则由外向内推进,以期早日形成树林。 尾矿库、尾矿池的复用较为复杂。要处理矿浆水,增加尾矿库表面的承压能力;又要有消除尾矿对植物危害的措施。尾矿池的复用必须在采完矿后施工,所用方法有回填覆盖法和中和法,对中性尾矿浆用回填覆盖法;而酸性或碱性尾矿则用中和法。中和法即以石灰及石灰岩粉或碎块等碱性物料中和酸性尾矿;以硫化物或酸性尾矿等酸性物料中和碱性尾矿如石棉尾矿,使尾矿池土壤性质逐步改变,适于植物生长。 以农、林、牧为使用目的的复用工程,需研究矿山土壤的性质、肥沃程度、适宜种植的植物品种和土壤改良的可能性等。因此,复用工程方案的制定,必须有土壤学家和农艺师的参与。地下开采的矿山,随着开采的进展,地表面出现塌陷区,其整治工作主要是当塌陷区沉积稳定后,先用废石填平再于其上堆积耕植土,使适于种植复用。对矿山土地复用问题的研究与实施,还须综合考虑国家或地区的自然、经济、社会等具体因素。 § 配图 § 相关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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