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福州大学法学院 |
释义 | § 简介 福州大学 法学院的前身是福州大学法律系,创建于1992年,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福州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管理严格规范,充满改革和创新精神。 福州大学法学院下设法律学系、法学研究所、环境法研究中心、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中心等机构,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于一体。法律学系下设理论法学、民商法学、刑事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六个教研室。法学研究所始建于1996年11月,我国刑法学家肖剑鸣教授任第一任所长。环境法研究中心成立于2000年,环境法学家陈泉生教授任主任。 § 招生 福州大学法学院自1993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2000年开始招收环境法专业研究生。现已毕业本科学生8届六百多人,现有在校本科生1100多人;已毕业研究生43人,现有在校研究生一百多人。 § 师资 福州大学法学院现有环境法、经济法二个硕士点。2000年,福州大学法学院以其雄厚的教学科研力量,获得环境法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同期为数不多获得环境法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2003年,福州大学法学院又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另外,法学院的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等专业方向也都具有雄厚的教学科研力量,有望获得新的硕士学位授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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