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琦善 |
释义 | § 基本资料 姓名:琦善 生卒:1790—1854 描述:清朝官员 籍贯: § 个人概述 琦善(1790-1854),字静庵,博尔济吉特氏,满洲正黄旗人。出生于一个世袭一等侯爵的贵族家庭。父成德,曾任杭州将军及热河都统 § 职业生涯 琦善于嘉庆十一年(1806年)十六岁时即由荫生授刑部员外郎,以后历任刑部郎中、通政使司副使、河南按察使、江宁、河南布政使。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升河南巡抚,因督治河工失职,被革职。不久,又被起用为河南按察使。道光元年(1821年)后,先后任山东巡抚、两江总督兼署漕运总督。道光七年,又因在河工大案中犯有主要过咎,部议革职,但在道光帝的庇护下,只降为内阁学士,一个月后即又授山东巡抚,九年升四川总督。道光十一年调直隶总督,此后一直署理或实任直隶总督达十年之久。其间,道光十六年授协办大学士,十八年又拜文渊阁大学士。他是满洲贵族,受到道光皇帝的宠信和倚重,又任封疆要职多年,平日与穆彰阿相结纳,因而权倾内外,傲视一切。 琦善在鸦片战争前是弛禁派的主要代表。他反对黄爵滋重治吸食者的主张,攻击黄的主张“大谬不然”,说什么鸦片吸食“今则数十年之久,十八省之大,岂能令出惟行乎?”认为鸦片不但禁止不了,而且严禁不得。他的理由是“若吸食鸦片不肯俯首受缚,势必聚众抗拒,此大可虑也。至于闽省海疆,其人习于械斗,善于打仗,吸食鸦片者尤多,倘或遁逃海岛,外夷资其衣食,藉以探听虚实,荒陬僻壤,弁兵巡役不到,要结无赖,一登陆地,炮台反为虚设,此则更大可虑也。”他说:吸食鸦片的人众多,其中有“忠良后裔、簪缨世胄”、有“幕友书役”、贤媛、孀妇以及“农工商贾,安分守己之人”,如果“一吸鸦片,即罹法网,将见缧绁之人载道,囹圄无隙地可容,贯索略重,不待部文复转,而瘐毙者已盈千累万矣。”他歪曲严禁派严禁主张的内容和实行办法,说什么“若吸食者尽诛,即闽、广而论,吸烟者十居七、八,十余万人恐不能尽也”。因而他强调说“今一言之下,欲兴率土普天之大狱,此真断断乎其不可行者也。”他主张封关锁国,“大张晓谕,不准通商,则鸦片无自而来,……内地已入之烟土,并不必缉捕销毁,吸食者一面戒烟,一年半载,知烟不续来,贩卖者另寻别业,吸食者尽保残躯,如是则从容不迫,而天下皆安居乐业。”认为只有这样,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琦善的弛禁主张,代表了满洲权贵、大地主大官僚的既得利益,他们都是鸦片走私的受益者,因而极力主张维持现状,使烟毒进一步泛滥,以便从中取得更多的好处。他的所谓以“不准通商”使“鸦片无自而来”的“正本清源之道”,纯然是一句空话,不仅完全做不到,而且也不想这么做。他发表这些言论唯一的目的是阻挠禁烟运动的实行和开展。 § 个人荣誉 § 个人影响 鸦片战争爆发以后,琦善是清政府中投降派主要的成员之一,而且是“罢战言和”的始作俑者,即清政府对外投降政策的第一个执行者。道光二十年七月(1840年8月),当英舰窜到天津大沽口对清政府进行威胁时,琦善即主动派人向英军馈送牛羊及其他大批食品,以取悦侵略者。他受道光帝的委派,与英国全权副代表义律进行谈判,除传递懿律所投英外交大臣巴麦尊致中国政府照会中提出的偿还烟价、割让一岛或数岛、索还商欠、赔偿军费等侵略条件外,还诬蔑攻击林则徐。他向侵略者表示:林则徐查禁鸦片是“受人欺朦,措置失当”,因而向他们保证:“必当逐细查明,重治其罪”,以便为他们“代伸冤抑”。八月下旬,道光帝任命畸善为钦差大臣赴广东查办,九月初又革林则徐、邓廷桢职,任琦善署两广总督兼海关监督。 § 人物评价 道光帝接到广东巡抚怡良的军情密报,旋即下令将琦善革职锁拿进京治罪,查抄其全部家产。3月13日,琦善被押往北京。后复被起用,曾任驻藏办事大臣、四川总督。1853年初(咸丰二年底)任钦差大臣,建立江北大营,对抗太平军。次年病死军中。 § 相关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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