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特奥多尔·李普斯 |
释义 | § 简介 曾读于埃朗根大学、杜宾根大学、马得勒支大学和波恩大学。毕业后受聘于波恩大学(1877-1890)、布雷斯劳大学(1890-1894)和慕尼黑大学(1894-1914)。1896 年他在慕尼黑成立了心理学会。同年他和 C.斯图姆夫一起担任了第三届国际心理学代表大会的主席。 § 成就 李普斯发表的作品涉及范围相当广泛,其包括文学(主要是悲剧性作品)、古植物学、伦理学、逻辑学、视错觉、幽默、催眠术、音乐的和谐与不和谐等。李普斯是奥地利学派的一名外围成员,他把心理学看作是运用逻辑学使之科学化了的哲学,认为逻辑学是心理学的一个特殊分支。 李普斯最为著名的理论是他是在《空间美学》一书中提出的美感享受中的移情作用(empathy,又译神入)理论,认为审美快感的特征在于审美对象受到审美主体的“生命灌注”,而自我产生欣赏的心理活动,他认为美感的根源不在对象而在主观情感。 审美喜悦是一种令人愉快的同情共感。 审美欣赏的原因就在我自身,由自我完成。对审美对象进行审美的观照,并不是和对象对立,而是自己就在对象里面。 审美的模仿也就是审美的移情作用。 移情作用不是一种身体的感觉,而是把情感和人格,投射到审美对象里去。 他认为观察者对观察对象所产生的四种不同类型的投射构成了美感的基础: 统觉的移情作用,指普通对象的动态状况,比如运动中观察到的一条直线; 经验的移情作用,指自然对象的拟人化,比如当一个人说到一条“流水潺潺”的小溪时; 心境的移情作用,把情感融入色彩或音乐之中,比如把一个对象描述成“令人轻松的蓝色”或“狂欢的进行曲”; 对生活中可感知的现象的移情作用,指充当内心世界指示器的姿势和其他的个人行为。 通过这四种类型的移情作用,可以清楚地看到所谓美好的事物其实是对象与观察者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李普斯把移情分为两种,一种是实用的移情,一种是审美的移情。他认为,并非所有的移情都是审美的移情。例如,当一个人悲伤的表情令我们同情的时候,我们也会跟着悲伤,这就实用的移情,这是和对悲伤这一感情的客观真实性的关怀相连系的。而审美的移情并不关心对象的真假,也不关心它实际上是什么,只是一种不带任何功利的无意识的纯粹的审美观照。因此,李普斯的移情说还带有非功利的特征。 李普斯和 W.冯特是同时代的人,但其研究并未受到冯特的影响。他的基本学说认为,意识是由保留在下意识状态中的旧经验和新开始的感觉(统觉)之间交互作用来决定的。心就是组织成了一个统一体的这些旧经验的总和。这种组织支配着领会、回忆、思想和行为的途径。快乐是旧经验对新经验的和谐的交互作用;不快乐是从不同成分的冲突中产生的。 李普斯对视错觉有独特的研究,他发现,观察者倾向于把自己投射到图形中。例如,一条垂直线有使观察者向垂力作斗争的感觉;而许多错觉中的角和曲线则使主体有扩张、弯曲或旋转的感受。他的这种理论对美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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