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甜味剂
释义

§ 种类

甜味剂

甜味剂有几种不同的分类方法:

来源分

按其来源可分为天然甜味剂和人工甜味剂;

天然甜味剂

天然甜味剂又分糖和糖的衍生物,以及非糖天然甜味剂。主要产品有:甜菊糖、甘草、甘草酸二钠、甘草酸三钠(钾)、竹芋甜素等。

人工合成甜味剂

通常所说的甜味剂是指人工合成甜味剂、糖醇类甜味剂和非糖天然甜味剂3类。葡萄糖、果糖、蔗糖、麦芽糖和乳糖等糖类物质,虽然也是天然甜味剂,因长期被人食用,且是重要的营养素,中国通常视为食品而不列为食品添加剂。人工合成的甜味剂中使用最多的是糖精(糖精钠),其甜度约为蔗糖的300倍。

1、功能性单糖:高果糖浆、结晶果糖、L-糖等;

2、功能性低聚糖:异麦芽酮糖、乳酮糖、棉子糖、大豆低聚糖、低聚果糖、低聚乳果糖、低聚乳糖、低聚异麦芽糖等;

3、多元糖醇:赤藓糖醇、木糖醇、山梨糖醇、甘露糖醇、麦芽糖醇、异麦芽糖醇、氢化淀粉水解物等;

4、糖苷:甜菊苷、甜菊双糖苷、二氢查耳酮、甘草甜素等;

5、二肽类:甜味素(阿斯巴甜)、阿力甜等;

6、蛋白质:索马甜、莫奈林、奇异果素等;

7、蔗糖衍生物:三氯蔗糖(又叫蔗糖精)等;

8、人工合成甜味剂:糖精、甜蜜素、安塞蜜等;

营养价值分

以其营养价值来分可分为营养性甜味剂和非营养性甜味剂;

化学性质分

按其化学结构和性质分类又可分为糖类和非糖类甜味剂等。

糖类甜味剂主要包括蔗糖、果糖、淀粉糖、糖醇以及寡果糖、异麦芽酮糖等。蔗糖、果糖和淀粉糖通常视为食品原料,在中国不作为食品添加剂。糖醇类的甜度与蔗糖差不多,因其热值较低,或因其和葡萄糖有不同的代谢过程,而有某些特殊的用途,一般被列为食品添加剂。主要品种有:山梨糖醇、甘露糖醇、麦芽糖醇、木糖醇等。

非糖类甜味剂包括天然甜味剂和人工合成甜味剂,一般甜度很高,用量极少,热值很小,有些又不参与代谢过程,常称为非营养性或低热值甜味剂,是甜味剂的重要品种。

§ 使用情况

甜味剂1、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中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86)规定:可用于果汁(果味)型饮料、冰淇淋、糕点、糖果、果酱(不含罐头)、酱菜、蜜饯、胶姆糖等,用量为0.3g/kg;用于餐桌调味料,用量为40mg/包(片)。

2、天门冬氨酰苯丙氨酸甲酯:中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86)规定:可按正常生产需要用于各类食品中(罐头食品除外)。FAO/WHO(1984)规定:可配制适用于糖尿病、高血压、肥胖症、心血管病的低糖、低热量的保健食品,用量视需要而定。

3、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中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86)规定:可在酱菜、调味酱汁、配制酒、糕点、饼干、面包、雪糕、果汁(味)型饮料、碳酸饮料中使用,最大使用量为0.65g/kg;蜜饯1.0g/kg;陈皮、话梅8.0g/kg。

4、糖精:中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86)规定:可用于酱菜类、复合调味汁、蜜饯、配制酒、雪糕、冰淇淋、冰棍、糕点、饼干和面包,最大用量为0.15g/kg;瓜子中最大用量为1.2g/kg;用于话梅、陈皮类为5.0g/kg。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在婴幼儿食品中不得添加糖精。

5、木糖醇:中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86)规定:可按正常生产需要用于糖果、糕点、果汁(味)型饮料等。用木糖醇代替糖的产品,可以在标签上说明适用于糖尿病人食用。

§ 安全性

甜味剂1977年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曾因有报告糖精对大鼠致癌而提出在食品和饮料中禁用,但因遭公众反对,先后3次延长使用,至今仍应用很广。1984年FAO/WHO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在充分研究有关的毒理学资料后,认为糖精无诱变毒性,并规定糖精及其钾、钠、钙盐的暂定ADI(每人每日容许摄入量)为每千克体重0~2.5毫克。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甜度约为蔗糖的30倍,1969年曾因安全性问题被各国禁用。1982年,ECFA重新评价,并规定ADI为每千克体重0~11毫克,后来各国又恢复使用。此外,新近合成的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甜度为蔗糖的150~200倍,安全性高(但不适于苯丙酮尿症患者),已被许多国家批准使用。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594082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0: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