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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民政总署大楼
释义

§ 简介

澳门观光景点:民政总署大楼

民政总署大楼(Edifício do Leal Senado)俗称议事亭、市政厅(Leal Senado)曾称市政厅大楼、临时澳门市政局大楼等名称;位于澳门亚美打利比卢大马路(新马路)中段,曾为澳门市政议会(又称议事公局、议事会)的办公场所,现称为民政总署大楼。2005年,大楼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澳门历史城区历史建筑群之一。[1]

远在1584年,它以中式庭院的造型与大家见面,又名“议事亭”,顾名思义就是政府议事的地方,后来摇身一变成为具葡萄牙风格的大楼,一切市政事宜在这里进行,数百载不变。

这座两层高的建筑物,还有画廊及图书馆,登时加入文化气质而充满活力。画廊墙身以白色为主调,让参观者有一种宁静安逸的感觉。每年12月举行的“全澳书画联展”,堪称澳门艺坛重要展览,让这座市政机构更具书卷味。图书馆则散发着一种截然不同的味道——葡国风情,专门收藏17世纪至1950年的外文古籍珍品,包括衔头十足的葡文《蜜蜂华报》(A Abelha da China)。创刊于1822年,是澳门第一份报章兼中国领土上的第一份外文报章,历史价值不言而喻。大家总有着各种理由到访,因此民政总署大楼是最贴近市民生活的文物建筑。

§ 历史沿革

大楼于1789年、1888年及1999年的变迁

历史上民政总署大楼的位置原为一座中式亭楼建筑的议事亭,为明朝政府宣读政府命令和作为中葡官员会面的场所。1583年(明万历十一年)澳门议事公局成立后,即计划向明朝政府购入该亭,以及其后方的华人屋宇。

1784年(清乾隆四十九年),葡萄牙人用80,000两白银购买该地皮,并兴建具葡萄牙风格的议事公局大楼,成为葡萄牙人在澳门的地方政治心脏,一切市政事宜,以至葡萄牙的集会和庆典,都会在此举行。

1876年,大楼因日久失修以及受到台风破坏而进行重修;重修后的大楼加入了新古典主义的建筑特色。及后数十年也继续受到台风的天然灾害破坏外,也受到白蚁的侵蚀影响。

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澳门政府对大楼内外进行装修,大楼内所有布置均按照葡萄牙国王若昂五世王朝时代图案样式配置。

1940年进行大修后的大楼及其外墙­是为现今的大楼面貌。民政总署大楼除了作为市政机构办公大楼外,也曾作为博物馆、邮电机构、卫生机构、法院及监狱等用途,但都一一被迁出大楼。

1966年发生一二三事件当日,示威群众进入市政厅大楼并进行破坏,警方随后出动防暴车在大楼前扫射水喉驱赶冲击建筑物的群众。

1999年12月20日凌晨,大楼由原称澳门市政厅大楼(Edifício do Leal Senado)被易名为临时澳门市政局大楼(Edifício da Câmara Municipal de Macau Provisória);而大楼门面上澳门市政厅市盾盾徽以及徽号下写着葡萄牙语“Leal Senado(意谓忠诚的议会)”以及门楣上写有“市政厅”的中文字样被新成立的澳门特区政府把一幅印有临时澳门市政局局徽的篮色大布遮盖大楼大部分楼面。山墙及后被换上澳门特区区徽后,区徽与山墙的大小比例亦与原来的市政厅徽号面积对比颇大。

2001年7月13日,临时澳门市政局大楼被列入为澳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名单之内。 大楼内的葡式花园

澳门市政厅大楼曾附设过多个机构,包括贾梅士博物院、书信馆、法院和监狱,后均迁出。2002年1月1日,澳门民政总署成立,取代澳门的市政机构,大楼名称也改为“民政总署大楼”。

民政总署大楼于2005年7月15日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澳门历史城区历史建筑群之一。

大楼地下右侧是展览厅,定期举办各项艺术展览;二楼前座是会议厅,历年的澳门市政议会,以至今天的民政总署公开会议和记者招待会,都会在这里举行。二楼西北後座设有一所公共图书馆,属澳门文化局管辖。另外,大楼的后方有一个葡式花园,有一个浑天仪形状的花圃,以及葡萄牙诗人贾梅士的半身像。

大楼立面原来的澳门市徽、葡萄牙语Leal Senado及中文“市政厅”等字样,由于政治因素,在回归后被遮盖。换上特区区徽后,区徽与山墙的大小比例亦与原来市徽面积对比颇大,因此被批评为不符合稳重的立面。亦有人批评为过度“政治正确”,而忽略历史真实。

§ 建筑简介

澳门政权移交后,大楼山墙的澳门特区区徽和澳葡政府的市盾徽号明显较细

民政总署大楼位于市政厅前地,是该区最主要的建筑物之一,建筑带有明显的南欧浪漫色彩,白色的墙身、墨绿色的门窗,加上由花岗石线脚划分的立面,给人一种庄重平和的感觉。

建筑由于经多次改动,故风格多样均反映了当时的建筑思想及喜好。

建筑在平面上作三进深发展:第一进深中央布置门厅,两侧为展览或公共空间,其内墙自墙脚到腰部均贴上蓝白色之葡国磁砖,是典型的葡式装饰手法,二楼则是会议室或图书馆;第二进深主要为行政区,亦为两层高建筑,但楼高稍低于前面建筑;最后一进深则布置一小巧别致的后花园,三道空间由一带有梯级之拱洞连接。

建筑主立面为文艺复兴简约风格,是一两层建筑,高14.5 米,宽44米,由花岗石线脚划分为左中右三等份,中间部份稍为突前,顶部设三角形山花,其高为17米。宽2.2米,高4.5米之大门入口也设于此部份,其两边竖有花岗石多立克壁柱,壁柱支撑著同样材料之门楣。大门入口两侧开有一竖长方形之窗口,并以花岗石作窗框,二层部份开有三个落地大窗,窗顶有三角形之窗楣,各窗间以一露台连成一气,露台栏杆由铁杆构成,立面两侧部份上下各开有4个窗户,其式样与中间部份相同,即上层为带窗楣落地大窗,下层为简单方形窗。

整个立面线脚简约窗户比例合宜,色彩纯朴自然具强烈的水平感,这也许是此建筑必需之内涵。

建筑侧立面并没有沿袭正立面新古典风格,除色彩上及材料上有所呼应外,门窗开设较为自由,主要因内部功能而定,故其间距、尺寸不一,有些地方甚至二窗共享一窗楣等不一而定,而巴洛克破山花式窗楣,也在二楼窗楣上有所体现。

§ 设施及特色

民政总署大楼第一进深至第三进深;而墙脚嵌有葡萄牙特色的青瓷砖

现时的民政总署大楼的墙身外貌于1940年重修后保留至今;大楼内的墙脚部分嵌有葡萄牙青瓷砖;大楼在建筑平面上作了三个进深发展。第一进深是为中央门厅,而中央门厅之侧是为展览厅及公共空间外,二楼是为会议室以及民政总署大楼图书馆;在第一进深经过梯级拱洞则为第二进深。第二进深为大楼的行政区域及大礼堂所在地,它和第一进深均是为两层高,但楼高则较第一进深的建筑为低。最后一进深则是为大楼的葡式花园也由拱洞连接。

纪念条幅

若翰四世赐予“无与伦比忠诚的天主圣名之城”称号的纪念条幅

在第一进深的大堂通往第二进深的梯级拱洞之上一幅木制半弧形的条幅,条幅最上一行写着葡萄牙文“Cidade do Nome de Deus, não ha outra mais leal.(意谓无与伦比忠诚的天主圣名之城)”,以纪念葡萄牙国王若翰四世表彰澳门在西班牙统治葡萄牙期间对葡萄牙皇国的忠诚而赐予的称号。

石雕

大楼内部分具有历史意义的石雕

民政总署大楼第一进深的大堂及其他地方均镶嵌很多具有历史价值的石雕,包括一个纪念葡萄牙亚维士皇朝莉娜皇后(Rainha Dona Leonor)创立仁慈堂(Santa Casa de Misericórdia)的雕像,该石雕于1833年仁慈堂大楼的教堂被拆毁时移送及镶嵌至民政总署大楼之内。另外,第一代关闸上的中葡文石雕也被镶在大堂的墙上。

画廊

民政总署画廊位于大楼的大堂侧翼,于1985年使用。画廊曾作为办公大楼,现作举办艺术、文物等展览场地。

图书馆

民政总署大楼内之葡式花园

民政总署大楼图书馆(Biblioteca do Edf. do I.A.C.M.)位于民政总署大楼二楼,并已于1929年启用,现由澳门文化局管辖;是为澳门中央图书馆前身外,也是服务时间最长和馆藏价值较高图书馆之一。图书馆的设计是参照葡萄牙玛弗拉修道院图书馆(Biblioteca do Convento de Mafra)作为蓝本,具有葡萄牙布拉干萨王朝若翰五世时代的古典风格;图书馆特别收藏17世纪至1950年代葡萄牙在非洲及远东的古籍。

大礼堂

大礼堂于澳葡政府市政议会使用期间作为该机构的会议及隆重仪式场地,而民政总署现时把场地作为举行公开会议及记者招待会之用;曾挂有澳门市政厅的市盾盾徽及临时澳门市政局局徽[8]。大礼堂内设有一间小教堂;小教堂于1940年设立,设有圣母无­染原罪像以及澳门圣人主保圣若翰洗者圣像。

花园

位于花园内的贾梅士半身石像

花园位于大楼的第三进深,是一个富有葡萄牙色彩的花园;通向花园的铁阐是葡萄牙手工极精细的五金制成品;在大门两侧向花园的墙身有葡萄牙青瓷砖的装饰。花园中间有一个浑天仪形状的花圃、石壁顶部雕刻着葡萄牙盾徽的喷泉外,也有刻着葡萄牙盾徽的两个圆型石球以及两名葡萄牙著名诗人贾梅士及狄若翰的半身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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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16:5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