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UFC |
释义 | § 简介 UFC标志 UFC是美国举办的综合格斗(MMA)赛事。Ultimate Fighting Championship的缩写。1993年UFC开始在年丹佛举办了一届一次性的格斗锦标赛,任何格斗类型(拳击,踢拳,摔角改革以前,空手道,巴西柔术等等)的选手都可以参加,比赛的目的是为了找出世界上最好的格斗家。虽然制定了有限的几个规则,不过筹办人将UFC得比赛宣传为没有任何限制。比赛非常暴力和血腥,导致议员约翰·麦凯恩(John McCain)等批评家称其为“人类斗鸡”比赛。政治压力让按次付费电视台(PPV)拒绝播放UFC的节目,最终导致UFC成为非法组织,几乎被人们忘记。鉴于强大的政治压力,UFC开始进行改革,逐步采纳一些更严格的规则,将自己宣传为一项合法体育比赛,最终通过了各个州体育委员会的批准。放弃了最开始使用的“无限制”口号,转而打出了“综合格斗(MMA)”的牌子,UFC从被政治孤立转而又从新回到了人们的视野。 随着更广的主流媒体覆盖面,UFC扩展了加拿大,欧洲以及美国本土的新市场,品牌知名度在不断的提高。2009年,北美的Spike,英国的ESPN等包括其他33个国家开始直播UFC的节目。[1] § 起源 “通过一种比赛来找到世界上最强的武术”,第一个提出这个思想人叫阿特戴维(Art Davie),他是一个来自南加利福尼亚的广告公司经理。1991年,戴维在为一个客户做武术的市场调研时遇到了荷利安格雷西(Rorion Gracie)并成为他的学生。格雷西当时正在加利福尼亚的托伦斯(Torrance, California)经营一所巴西柔术学校,他的家族有着很长的无限制比赛的历史,他们是综合格斗的先驱。 1992年,格雷西家族拍摄了一部由家族成员主演的动作系列剧。在剧中,巴西柔术打败了来自各种不同门派*的武术大师。受到这部剧的启发,戴维向荷利安格雷西和好莱坞导演兼编剧约翰米利厄斯(John milius)提议举办一届8人的,单场淘汰制的比赛,比赛名字叫做“世界大战”。来自不同门派的武术家们将会进行没有任何规则限制的比赛,来看看哪种武术才是最强的。米利厄斯是一位著名的电影导演和编剧,同时也是格雷西的学生。他答应做这次比赛的创意总监,戴维负责制定商业计划。总共有二十八位投资人为这次比赛提供了启动资金,希望比赛能够获得电视转播权。 1993年,比赛组织者开始和几个PPV的制片方进行接洽,包括TVKO(HBO)、 SET(Showtime)和Semaphore Entertainment Group(SEG)。TVKO和SET都谢绝了提议,而PPV的先锋SEG则与主办方达成了协议并成为合作者。SEG找到电影艺术总监贾森屈松(JASONCUSSON)来为比赛设计了“八角形”的商标。屈松后来一直担任 UFC的制作设计师直到UFC27。SEG此后将比赛的名字改为终极格斗冠军赛(The ultimate fighting championship),即今天的UFC。 这里的门派与传统意义上人们所熟知的武当派、少林派不同。在这里指的是不同的格斗类型,如:空手道,摔角,拳击等等。 § 规则 UFC举牌小姐 回合 冠军头衔争夺战为5回合,非冠军头衔争夺战为3回合,每回合5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 体重级别 UFC现在使用五个体重级别分别是: 轻量级: 66 - 70公斤 次中量级: 71 - 77公斤 中量级: 78 - 84公斤 轻重量级: 84 - 93公斤 重量级: 93 - 120公斤. 另外四个UFC没有采用的体重级别是: 最轻量级: 低于57公斤 次轻量级: 57 - 61公斤 羽量级: 62 - 66公斤 超重量级: 高于120公斤. 八角笼 场地 UFC的比赛在一个八边形的封闭擂台上,一般称为“八角笼”。 最初UFC注册了八角笼这个商标并且禁止其他综合格斗比赛使用类似形状的场地。但是2001年UFC开始允许其他比赛组织也使用相同的擂台场地(但是保留使用“八角笼”这个名称的权利)。原因是考虑到一项新的体育只有在各方面都能一致起来,这样才能获得更多州的官方许可。 UFC的擂台是一个由钢丝网围成八边形场地,钢丝网由一种黑色人造皮包裹。擂台直径9.8米,围栏高度1.7到1.76米,整个擂台比地面高出1.2米,并且有八个可供出入的门。在围栏的上方以及八个柱子上都围有泡沫衬垫。地面则是印有赞助商标的垫子,并且每届比赛都会更换。 服装 所有的参赛者都必须穿着经过批准的短裤,并且不许穿鞋,衬衣,道服或者长裤。必须使用经过批准的分指手套,在指根关节处要保留至少3厘米的衬垫,手套重量在110克到170克之间。这种手套可以降低出拳时手指受伤的风险,于此同时保留手的抓和扭的能力。起初UFC对服装没有任何要求。许多参赛者选择贴身短裤或者拳击短裤,但是仍有其他一些选手穿长裤或者无袖汗衫。多次冠军获得者Royce Gracie在他早年参加的UFC比赛里一直穿巴西柔术道服。 违规行为 1.头撞(现在规则是允许头撞) 2.插眼 3.咬 4.抓头发 5.抠嘴 6.击裆 7.用指头抠挖对手的七窍或伤口 8.小关节关节技(撅手指头、脚趾头) 9.击打后脊柱或后脑(现在的可以打后脑) 10.用肘尖向下击打 11.击打喉咙,包括扭抓气管 12.揪、扭、挠对手的肌肉 13.抓对手锁骨 14.踢击躺在地上的对手 15.膝击躺在地上的对手 16.踩躺在地上的对手 17.用脚跟击打对手肾部(当对方倒了时,允许用腿或脚踢对方踩对方身体裆部和腰部除外) 18.将对手以头部或颈部着地掷向地面 19.将对手扔出八角笼 20.拉扯对手的短裤或手套 21.向对手吐痰 22.因不光彩行为导致对手受伤 23.抓住八角笼铁网不放 24.在八角笼内用辱骂言辞 25.在回合结束时仍旧攻击对手或在回合休息间攻击对手 26.攻击已经在裁判看护下的对手 27.在比赛结束后仍然攻击对手 28.蔑视裁判 29.胆怯,总是避免与对手接触,故意或持续地吐出护齿或伪装受伤 30.助手干扰比赛 31.在比赛期间抛入白毛巾 比赛结果 比赛一般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结束: 降服(Submission):一位选手清楚地拍打地面或者他的对手;或者通过语言告知裁判认输。 击倒(KO):一位选手被合法击中后昏迷或者无法立刻继续比赛。 技术性击倒(TKO):如果一位选手无法继续比赛,比赛则以技术性击倒而结束。技术性击倒可以被归为三类: 1.裁判中止比赛 2.医生终止比赛 3.教练或者助手终止比赛 裁判的判定:根据比分,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致判定(三名裁判一致判定选手A获胜) 2.多数判定(两名裁判判定选手A获胜,另外一名判定平局) 3.分歧判定(两名裁判判定选手A获胜,另外一名判定选手B获胜) 4.一致平局(三名裁判一致判定平局) 5.多数平局(两名裁判判定平局,另外一名判定选手A获胜) 6.分歧平局(一名裁判判定选手A获胜,一名裁判判定选手B获胜,一名裁判判定平局) 注意:比赛还可以以技术判定,取消资格,技术平局或者没有比赛而结束。后两种结果下比赛不分胜负。 § 早期比赛 罗伊斯格雷西 1993年11月12日,第一届比赛由大会组织者与电视媒体SEG共同举办,地点在科罗拉多州丹佛的麦克尼可斯体育馆,后来被称为UFC 1。参加的选手包括踢拳家Patrick Smith和Kevin Rosier,法式踢拳家Gerard Gordeau,空手道专家Zach Martin,泰拳加摔角手Ken Shamrock,相扑Teila Tuli,职业拳击手Art Jimmerson以及荷利安的弟弟巴西柔术黑带罗伊斯格雷西(Royce Gracie)。罗伊斯格雷西是他哥哥荷利安亲自挑选来代表格雷西家族参加比赛的。这次比赛立刻获得了成功,总共吸引了86,592名电视观众通过PPV观看了比赛。 体育迷通常会问:“一个摔角手能打败一个拳击手吗?”而这次比赛就是来回答这个问题的。在那个时候,大部分的格斗家通常只学习一个门派的功夫,与其他门派交流的机会少之又少。罗伊斯格雷西的寝技最后被证明为第一届比赛里最有效的技术并帮他获得了UFC历史上第一位冠军。 然而,起初人们并没有打算把这项比赛办成一个常规赛事。“比赛就办这一次,”现任UFC总裁白大拿(Dana White)后来回忆到。“然而比赛实在是太成功了,所以他们决定再办一次,那帮家伙天塌下来也不会知道他们后来创造了一项新的体育运动。” 因为比赛没有体重级别限制,很多格斗家经常会面对比他们要大或者高的很多的对手。比如,绰号“巨人杀手”的Keith Hackney在UFC 3中面对的对手Emmanuel Yarborough整整比他高了23厘米,体重也相差高达180公斤。很多武术家都相信高超的技巧可以弥补体重上的劣势,一个技术高超的格斗家可以做到四两拨千斤。比如79公斤的罗伊斯格雷西获得了前四届比赛的三个冠军。因此,UFC很快就证明了块头大并不意味着就能获得比赛的胜利。 § 争议与改革 90年代初期,虽然UFC喊着“没有任何规则!”的口号,但是实际上还是有一些规则的。比赛不允许咬人,不允许挖眼,并且不赞成(但是允许)抓头发,头撞,踢裆,用手指钩拉带孔类器官等行为。在UFC 4的预选赛上,参赛者Jason Fairn和Guy Mezger两人赛前私下约定不许抓对方头发,因为为了比赛,两个人都把头发扎成了马尾辫。在同一届比赛上,一位倒地选手的裆部被对手连续击打。UFC,尤其是早期的比赛,以极度暴力而闻名。在UFC 5播出的时候,电视台播放了一段免责声明,告诫观众要对比赛的暴力血腥内容做好心理准备。 这项新兴运动的暴力性质很快吸引了美国当局的注意。议员约翰·麦凯恩(John McCain)在看了第一届比赛的录像后称之为令人憎恶的“人类斗鸡”比赛。他自己开始亲自领导组织取缔UFC,并写信给美国五十个州的州长,要求他们禁止举办这项比赛。对此三十六个州制定了相关法律取缔“无限制”格斗,导致UFC比赛的观看人数与之前相比大幅下降,造成多家主流电视媒体停止播放UFC。纽约州甚至在UFC 12的前夜取缔了UFC,迫使比赛临时改在阿拉巴马州多森举行。这次事件的争议性非常大,因为事后麦凯恩被揭露曾从拳击赞助商那里收取大量竞选捐款。 针对各方面的批评,UFC增强了与各个州体育协会的协作,并且开始重新设计比赛规则。包括去掉一部分令人反感的或者容易对身体造成永久性伤害的击打动作(如挖眼,击打后脑和脊椎等,参考犯规行为),同时保留击打与擒拿的基本核心要素。比如UFC 12开始引入体重级别概念(参考体重级别)。UFC 14开始强制选手佩戴手套,并且禁止踢击倒地选手,禁止拉扯头发,禁止用手指钩拉任何带孔类器官,禁止头撞,禁止对腹股沟进行击打。UFC 15对可击打范围做了进一步限制,击打后脑和对指关节的攻击被禁止。UFC 21开始实施5分钟一节比赛。至此UFC逐渐的完成了品牌再造工作,将自己成功的塑造为一项体育运动。 经过一系列的改革之后,麦凯恩对UFC的看法也发生了改变。他说:“这项运动已经成熟了,新采纳的规则更好的保护了运动员的安全,也使比赛变的更加公平了。” § 迅猛发展 随着电视直播的发展,UFC的PPV付费观众数量也急剧增加。在2006年的UFC 52上,两位后来入选UFC名人堂的选手,“冰人”Chuck Liddell对Randy Couture的复仇战吸引了30万名PPV观众,这个数字是UFC 40的两倍。 之后的UFC 57两人的第三战在UFC的大肆宣传下又创纪录的吸引了41万名电视观众。在这之后,UFC的观众数继续猛增,UFC 60达到62万,UFC 61达到77.5万,UFC 66则达到了里程碑式的100万付费收看者。这个时候,最具戏剧性的事情发生了,前内华达州体育协会的行政总监Marc Ratner,成为了UFC的常务副总裁。这位当年帮助议员麦凯恩取缔UFC的得力盟友,现在却纽约时代广场上的UFC 88广告开始不遗余力的教育那帮体育委员会的家伙们,帮助他们了解什么是综合格斗(MMA)。为了帮助综合格斗(MMA)在美国乃至世界上成为一项合法运动,他一直致力于提升UFC的媒体形象。 2007年,UFC在体育博彩上的收入第一次超过了拳击。事实上,UFC的PPV收入已经打破了PPV产业的历史最高记录,2006年它以222,766,000美元的收入超过了美国职业摔角(WWE)和美国职业拳击。今天,世界上有36个国家在播放UFC的节目,而他们也计划继续扩大国际市场。为了欧洲的观众,UFC在英国建立了新的办事处,并且定期在英国和加拿大举办比赛。 § 格斗传奇 在UFC中成名的斗士们:在UFC这近12年的历史,造就了很多英雄好汉, Royce Gracie , Ken Shamrock, FrankShamrock ,Dan Severn ,Randy Couture ,Bas Rutten,Mark Coleman ,Don Frye,Mark Kerr ,Vitor Belfort,Tito Ortiz,以及现在争当红的Matt Hughes, ChuckLiddell和 Rich Franklin等不计其数,有兴趣的朋友,将这些名字输入到Google里试试,会看到非常多的格斗传奇。 已经入选的有以下几位: [2] Dan Severn (现年50岁.身高188cm,体重113kg.MMA战绩:70胜 13负 7平) Mark Coleman(现年44岁.身高185cm,体重93kg.MMA战绩:15胜 9负 0平) Ken Shamrock(现年45岁.身高185cm,体重93kg.MMA战绩:胜26场 11负 2平) Randy Couture(现年45岁.身高188cm,体重100kg.MMA战绩:16胜 7负 0平) Royce Gracie(现年45岁.身高185cm,体重82kg.MMA战绩:13胜 2负 2平) Rickson Gracie 认为李小龙、阿里和泰森是三位搏击史上最伟大的格斗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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